1、1桂阳县 2016 年救 灾 救 济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评价 报 告一、项目概况(一)单位基本情况。民政局救灾救济股有工作人员 3 人,其中灾害信息员 1 名,主要负责全县的灾情收集、报送和发布及灾后救助工作。(二)救灾工作基本情况简介:救灾救济是针对每次灾害过程中受灾困难群众进行灾后春应急救助,且在冬春期间对因灾需政府救助困难群众进行口粮、取暖、衣被等生活救助。二、预算支出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2016 年,县级财政拨付救灾资金共计 50 万元(桂财社指201615 号),用于解决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2016 年,
2、县级 50 万元救灾资金,我们严格按照桂阳县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发放,累计救助受灾困难群众 2450 人。(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规范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我县严格按照桂阳县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操作,对 救助管理机构、救助对象、救助方式、救助标准、办理程序、资金保障、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都作了明确详细的规定,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全面实行了社会化发放,确保了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高效运行。2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在实施救灾资金的发放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规范的办事和服务程序。2013 年财政、民政联合制定的桂阳县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实施方案,规范了资金的使用范
3、围和发放方式,使项目资金能安全有效的运行。(一)救助对象的确定。通过受灾群众申报或由村(居)委会干部提议确定因灾需政府救助对象,再通过村组民主评议上报因灾困难需救助花名册给乡镇(街道)。(二)乡镇(街道)审核。根据桂阳县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受助对象由辖区内的村民(社区居民)代表、村组干部等组成的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审核,再由乡镇(街道)民政办、财 政所工作人员和驻村干部入户调查后确定最终的审核上报名册。(三)救助对象公示度。因灾困难救助对象要经过村(居)评审小组票决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民政局、财政局审批等程序后,才能最终获得相应的社会救助。在县统一制作的救助政策宣传版面、救助程序公示版面和救助情况公示版面,加大了社会救助公示力度。通过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程序后,确保了救灾资金的安全发放。(四)规范救灾资金管理。对下拔的救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通过财政“ 一卡通” 发放到户。3四、项目绩效情况我县对救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资金运行安全、及时,有效缓解了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因灾生活困难救助专项资金经民政和财政联合审核,通过银行直接汇入受灾困难群众粮食直补卡(存折),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地运行。桂阳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二 0 一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