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江苏师范大学人才需求计划及政策一、招聘对象及条件(一)特聘教授1.特聘教授 A 类(院士量级) 。(1)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社科院学部委员。(2)来校工作不少于 1 个聘期,一般为 3-5 年。2.特聘教授 B 类(863、973 首席专家量级) 。(1)除院士以外的 863、973 项目首席专家、国家委托的重大社会科学项目首席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主任委员、 “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海外知名学者。(2)来校工作不少于 1 个聘期,一般为 3-5 年。3.特聘教授 C 类(长江学者量级) 。(
2、1)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江苏省“333 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社科基金委学科评审组成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海外学者。(2)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3)来校工作不少于 1 个聘期,一般为 3-5 年。24.特聘教授 D 类(江苏特聘教授量级) 。(1)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江苏省“双创计划”入选者、江苏特聘教授,或者
3、具有相当水平的海外学者。(2)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3)来校工作不少于 1 个聘期,一般为 5 年。5.特聘教授 E 类(省杰青量级):(1)江苏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境外学者。(2)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3)来校工作不少于 1 个聘期,一般为 5 年。6.特聘教授 F 类:(1)AE 类之外的其他境内外知名专家学者。(2)国内人才一般是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导师、教授,多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系列学术论文;获具有相当水平的境外学者。(3)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4)来校工作不少于 1 个聘期,一般为 5 年。(二)教授1一般应
4、是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过国家级以上科研奖励,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系列学术论文,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来校工作时3间不少于 5 年,应保证全职到岗。(三)博士1A 类博士年龄文科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理工科一般不超过 35周岁,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海外世界前 200 强高校的博士、博士后(参照THE/QS/USNEWS/ARWU 世界大学排名) ;(2)文科博士一般至少应在我校认定的特 A 类期刊上发表论文 1 篇;理工科博士一般应在本学科 SCI 一区发表论文 1 篇或在二区发表论文 2 篇;工科和艺术、体育类
5、实践能力突出的博士,如理论成果不符合上述规定,但经学科专家组审议,认定其综合水平已达到相同或相近水平。(3)获得省级以上级别优秀博士论文。2B 类博士(1)原则上应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 3 篇及以上,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2)年龄文科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理工科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 5 年,应保证全职到岗。(3)具有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二、引进待遇(一)特聘教授待遇面议(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导师,待遇可适当提高)(二)教授、博士 4科研费(万元)待遇人员 过渡住房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实验学科非实验学科配偶安置 备注教授 过渡住房 130 或租房补贴 20 20
6、10 酌情考虑过渡房免收 5 年房租,科研费分两次划拨A 类博士过渡住房 90或租房补贴,服务满 10 年赠送 100左右住房20 20 10 酌情考虑过渡房免收房租;科研费实行立项和申报管理B 类博士 60 10 10 5过渡房免收 2 年房租,科研费实行立项和申报管理备注:人才类别及待遇根据学科和人才具体情况认定三、简历投递及联系方式(一)简历投递方式1.请使用 IE 浏览器登陆 http:/ http:/202.195.67.42:9080/)投递简历。2.将简历发送至相关单位电子邮箱。(二)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铜山新区上海路 101 号邮编:221116联系人:常老师、马老师电话:0516-83500204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