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承诺书本着恪守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合法权益的宗旨和理念,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章依法经营。为此,我单位郑重做出如下承诺: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自觉遵守国家服务标准、行规行约,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二、积极建立健全服务公示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服务台账制度、服务反馈制度等诚信服务制度;三、在固定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公开悬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诚信经营承诺书原件,公布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四、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及时将企业基本信息、业务开展情况录入沈阳市就业服务管理系统,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建立健全诚信服务档案,自觉接受政府监管,接受社会监督;五、加强企业员工诚信教育、岗前培训和日常管理,杜绝弄虚作假、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六、在经营活动中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确保不发生以下行为:介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提供虚假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做出虚假承诺;以欺诈、诱惑或胁迫方式进行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活动;伪造、涂改、出租、转让、买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诋毁同业机构,贬低竞争对手;泄露、违法使用委托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劳动者的个人信息。 我单位严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承诺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年 月 日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社主管部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