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评审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团中央第二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评审办法和关于举办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规范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以下简称“省赛”)评审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大赛项目评审工作在全省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省组委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大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项目申报、省级评审、全国推报三个阶段,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第三条 大赛项目申报工作由全省组委会组织开展。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志愿服务项目,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市级赛会单位审核后,均可参加大赛。第四条 大赛设立金、银奖和优秀组织奖等奖项,并给予
2、获奖项目一定工作经费补助。第二章 评审机构第五条 大赛设全省级和市级评审委员会两级评审机构。全省评审委员(以下简称“全省评委会”)会由全省组委会组建,主要负责省赛的初赛、复赛、决赛评审和全国赛的推荐等工作。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市级赛会单位组建,主要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宣传推广、资格审查、项目推报及相关组织实施工作。第六条 全省评委会成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2热心公益,以各种方式为推进志愿服务工作作出过贡献。3有参加评审活动热情、时间和精力,能够按照组委会的安排开展评审工作,遵守评审工作纪律。4有丰富的志愿服务工作实践经验,并在志愿服务理论研究、项目策划或
3、管理执行等相关工作领域服务 2 年以上。5曾参加市级以上志愿服务专题研讨、成果评估或曾承担过志愿服务重大项目(课题)者优先推荐。第七条 全省评委会面向省内外邀请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志愿服务领域专家、对青年志愿者事业长期支持或合作的企业负责人、有关基金会或社会团体负责人、基层团组织和志愿者组织代表、受助对象代表和新闻媒体代表和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建成为全省评委会专家库,总计人数约为 50 人,设主任 1 名、副主任若干名。第八条 全省评审期间,由全省组委会在全省评委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委,分组开展评审工作。第九条 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市级赛会单位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要求并结合实际组建、运行。第
4、三章 项目申报第十条 项目申报主体为各级团组织、各类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由市级赛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一条 市级赛会单位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查。通 过 资 格 审 查 的 项 目 须于 2016 年 4 月 25日前在 “我 来 帮 ”APP 完 成 注 册 后 进 行 线 上 提 交 ,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稿(照片和视频请刻盘)报送至团省委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全省组委会不接受未经资格审核的项目申报、外省申报、重复申报。已获得往届全国项目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仅能申报公益创业类。第十二条 项目申报类别主要包括阳光助残、关爱留守儿童与事实孤儿、节约水资源与保护水环境、禁毒教育与法律服
5、务、邻里守望与为老服务、扶贫开发与应急救援、文化宣传与网络文明、理论研究与基础建设、公益创业、其他领域等十大类,项目服务对象为残疾青少年、留守儿童或事实孤儿的,按照阳光助残或关爱留守儿童与事实孤儿类别申报,其余项目根据服务内容归类申报。特别说明:事实孤儿,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龄在18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孤儿。具体包括四种情况:父母双方均失踪、服刑、重残(一、二级残疾,下同)或重疾(无劳动能力,下同) ,且家庭困难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服刑、失踪或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父母一方失踪,另一方服刑、重残或重疾,且家庭困难的儿童;父母一方服刑,
6、另一方重残或重疾,且家庭困难的儿童。同时并未接受政府及社会的长期资助。第十三条 各类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项目目标明确。申报项目切实服务社会需求,服务青少年成长,项目实施过程突出志愿服务特色,可形成一定社会功能。2服务内容科学。项目设计经过调研论证,充分体现服务对象需求,服务内容安排合理,操作简洁,执行规范,注重培训,具有一定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服务活动的时间和次数较为合理,能够满足服务双方的需求。3组织管理规范。项目团队稳定,核心成员不少于10 人。志愿者招募动员、注册管理、服务记录、激励保障、宣传推广等工作机制健全,资金管理公开透明。4社会成效明显。项目实施能够得到服务对象、服务单位和有
7、关党政部门的高度认可和大力支持,参与的志愿者有较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社会各界反响良好。5项目发展可持续。项目机制科学完善,实施时间较长,可复制性强,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具体类别的项目申报要求详见大赛通知。第十四条 项目申报要求在线提交以下全部材料:(1)项目申报表及申报书。(2)项目宣传照片(5 张以内,单张大小小于 1M, jpg、 jpeg、png 、 gif 格式均可,附照片内容说明)、宣传视频(1 个,时长 3 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 20MB)。(3)其他事项:申报资料中要求附有详细的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必要的交通、装备、物资、餐饮、宣传等);所有项目均须于 2016 年 4
8、月 25 日前向团省委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提交加盖资格认定单位公章的纸质档(照片和视频刻盘)。第四章 市级审核第十五条 市级赛会单位在本地区本系统进行广泛深入地动员,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主体资格审查和项目基本情况审核,发动区县和基层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参赛,统一审定汇总各类申报项目,组织督促参赛项目在2016 年 4 月 25 日前完成项目提交。第五章 省级评审第十六条 初赛评审。由全省评委会组织实施,评审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6 日至 5 月 4 日。第十七条 初赛按照评审会评议进行,结合组织回避原则,从省赛评委储备库中随机抽取若干人,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议
9、,选出复赛入围项目(其中阳光助残类项目入围数量不低于总数的 20%)。初评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第十八条 复赛答辩。由全省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评审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5 日至 5 月 17 日。第十九条 复赛按照封闭答辩进行,结合组织回避原则,在全省评委会成员中随机选择评委若干人,听取每个团队 3 分钟以内的项目 PPT 展示,展示结束后进行提问答辩,评委进行实名制打分,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决赛入围项目(其中阳光助残类项目入围数量不低于总数的 20%)。第二十条 决赛路演。由全省评委会组织实施,评审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至 5 月 25 日。第二十一条 决赛按照路演巡展
10、及提问进行。举办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决赛,活动期间,各入围项目进行现场路演,专家组进行现场巡展,根据项目展示和现场提问回答情况进行打分,综合各市州(系统)志愿服务工作和参赛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金奖、银奖获奖名单。第二十二条 公益创业类参赛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获得往届全国项目大赛金、银奖且有意进行公益创业的项目团队;二是参赛主体已在省级民政部门完成组织机构规范注册,或能够在 2016 年 12 月 1 日前完成组织机构规范注册,且项目团队具有强烈的公益创业意愿和一定的创业能力,项目开展时间至少达 1 年(含)以上,且目前已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服务范围广,基本实现项目常态化、组
11、织规范化、保障稳定化。此类别金、银奖项目除获得相应奖金外,部分特别优秀的项目将首批进驻湖南省公益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后期培育孵化,基地将为每一个进驻项目提供 100-200 平方米且三年免租的办公场地。第二十三条 省赛组委会根据市级赛会单位开展大赛组织、本地区本系统项目审查、现场参展效果等情况,综合评定、颁发一定数量优秀组织奖。对有关赛会捐赠企业和支持媒体,授予“爱心企业”“爱心媒体”等荣誉称号。第二十四条 省赛结束后,省赛组委会将举办湖南省首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训练营,针对获奖项目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针对性指导,择优确定代表湖南省参加第三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的项目名单。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省赛结束后,对获奖项目保留半个月的投诉和申诉期。对收到的投诉或申诉,省赛组委会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投诉、申诉经调查若属实,视情节给予处置,并进行通报。第二十六条 省赛组委会不接受匿名投诉,将保护实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