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清水县 2018 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县扶贫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 目标 ,精准使用 财政专项扶贫资 金,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规范扶贫项目实施,10 月底前全面完成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及资金支付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扶贫成效。一、资金到位及投入情况2018 年度,投入我县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三批 13656万元(其中到县资金 12834 万元,易地搬迁贴息资金 822 万元),其中:第一批 8648 万元(其中到县 7987 万元,易地搬迁贴息资金661 万元),第二批
2、 2689 万元(其中到县 2528 万元,易地搬迁贴息资金 161 万元),第三批 2319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0762 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2894 万元。按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有关要求,对到县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了整合使用,由县财政将整合后资金划拨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具体是:划拨县农业局农业产业项目资金 1199.86 万元,县畜牧局畜牧产业项目资金 2882.2761万元,县果业局干鲜果项目资金 1277.0074 万元,县发改局光伏扶贫项目资金 2371.63 万元,县卫计局旱厕改造项目资金 99.9808 万元,县水务局安全饮水项目资金 1150.3857 万元,县住
3、建局庭院硬化项目资金 1043.1 万元,县人社局技能培训项目资金 671.06 万元,- 2 -县商务局电商扶贫项目资金 10 万元,县财政局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资金 1683 万元,县扶贫办两后生培训及管理费 445.7 万元。到县的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 12834 万元,其中:精准投入“ 一户 一策” 梳理出来的到 贫困户、 贫困人口项目资金 12799万元,占 99.7%,未到户到人项目为项目管理费 35 万元;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 9413.7735 万元,占 73.4%。未脱贫户到户产业资金安排情况: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资金投人扶持产业发展确保打赢脱贫
4、攻坚战的通知(甘政办发 2018103 号)精神,我 县严格按照“到户产业扶持资金人均按 0.5 万元标准进行帮扶,每户最多不超过 3 万元,原则上一半用于产业发展,一半用于入股、配股到与贫困户发展产业密切关联的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 的规定,按照 2018 年全县未脱贫人口 2.85 万人测算,需至少安排到户产业资金 1.425 亿元,我县实际整合安排到户产业扶贫资金 1.428 亿元,其中确定六大特色产业户 2546 户 12263 人,安排到户六大产业发展扶贫资金 6249.1 万元。二、项目资金完成情况 截止 11 月底,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完 1365
5、6 万元,占计划的 100%。共扶持贫困户种植中药材 27075.6 亩、马铃薯 5746.07 亩、全膜玉米 50000 亩、甜玉米 2048.6 亩、小杂粮 25031 亩,建蔬菜大棚 216 座,引进良种能繁母牛 770 头、良种羊 2790 只、能繁母猪- 3 -1373 头、良种育肥猪 700 头、中蜂 450 箱,扶持贫困户分散建干鲜果园 27763.2 亩,培训贫困劳动力 6540 人、 “两后生”2738 人、电商人才 100 人,硬化贫困户庭院 3477 户,改造贫困户旱厕 3411 户,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3 处。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1.不断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制
6、度。根据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 甘肃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 甘肃省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细则等制度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清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 清水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及县级报账制操作规程、 清水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清水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 清水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方案、 清水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清水县村级服务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清水县扶贫互助资金“双助贷” 工程助力 产业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行政督促、理论学习、宣传培训、日常监
7、督等手段,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做到了扶贫项目申报、实施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制度操作,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不出任何问题。2.坚持科学分配使用扶贫资金。在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指导性项目计划为主要依据,科学分配专项扶贫资金。一是突出资金整合。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根据国务院- 4 -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 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甘政办发2016100 号)文件精神,对中央 17 项、省级 14 项、市级
8、 10 项及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纳入涉农整合范围内的资金予以整合,有力助推了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2018 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789.31 万元,安排项目 31 个。通过涉农资金整合,切实改变了原来财政涉农资金“撒胡椒面” 的做法, 为提高精准扶贫,进一步加大扶贫项目投入,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二是突出对象精准。扶贫资金重点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投入,足额保障贫困村、贫困群众精准脱贫项目需求。2018 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18789.31 万元,全部用于“一 户 一策 ”梳理出的到 贫困户的项目,其中用于到 贫困户产业建设项目的资金 1.4
9、28 亿元,占到户扶贫资金的 76%。三是突出补齐短板。对照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退出验收标准,着力补齐脱贫短板。扶贫资金主要围绕培育贫困户、贫困村增收产业,改善路、水、房等基础条件,以及贫困人口就业扶贫培训、贫困户庭院硬化、旱厕改造等项目,进一步补齐了脱贫短板,夯实了发展基础。四是突出脱贫质量。围绕贫困村、贫困户主导产业培育发展,按照全县产业布局和规划,对干鲜果、中药材、蔬菜、牛、羊、猪、蜂等产业项目重点扶持。尤其是今年确定六大特色产业户 2546 户 12263 人,按照人均 5000 元、户均 2 万元,每户最多不超过 3 万元的标准,拨- 5 -付到户六大产业发展扶贫资金 6249.1 万
10、元,为贫困户增收提供了资金保障,为稳定脱贫奠定了基础。3.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项目库。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 10 号)和甘肃省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细则,制定出台了清水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方案,对脱贫攻坚项目库进行规范管理。2018年 1 月健全了 2018 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共入库 8 大类 53 个项目,总投资 82416 万元。2018 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和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全部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择实施。为确保六大产业项目顺利实施,精准对接“一户一策 ”,对脱贫攻坚项目库及时进行了更新完善。制定印发了清水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11、20182020 年),根据实施方案初步建成了全县 3 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为扶贫项目的安排提供了依据。围绕培育贫困户增收产业,解决“两不愁、三保障 ”需求,以 贫困户到户 到人项目为重点,谋划入库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安全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贫困村整体提升八大类精准扶贫项目。三年脱贫攻坚项目库计划总投资 13.4 亿元,其中财政性投入 12.0639 亿元。对 2018 年项目库入库项目同时进行了更新完善。4.规范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 的原 则,采取分 级分类的形式,对财 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
12、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以及所安排的各类扶贫项目等进行公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 6 -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县级主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示,乡村主要在政务公告栏进行公告公示。项目村在公示栏进行公示的同时,还通过广播播报、学校公示、驻村工作队宣传、自然村组负责人召开村民大会宣讲等方式,使公告公示层级下沉到自然村、到户。通过公告公示,进一步强化了扶贫资金监管,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解决了扶贫资金使用不公开、不透明,社会和群众知晓率低、难监管等问题。5.严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程序。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 则,相关
13、 项目主管部门和 乡(镇)切实履行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建设任务、进度计划等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对确需调整的扶贫项目,必须由项目主管部门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调整项目计划后实施。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和所在乡(镇)组织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受益群众代表及项目施工单位等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经项目主管单位申请,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财政、扶贫、发改
14、等相关行业部门进行县级验收;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建设进行终验。验收结论作为审计、绩效评价和资金拨付的依据。扶贫- 7 -项目资金报账资料由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合规性审查后,按国库集中支付流程支付。在资金兑付方式上,实行“直付制” 和 “一折 统”两种形式,减少资金流通的中间环节,防止了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发生。6.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纪委监委、审计部门将扶贫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财政、审计、纪检、检察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和审计,深入推进扶贫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天水市审计局已对我县 2018 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审计检查,目前审计报告还未反馈,我们将对审计反馈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成效。清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