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7年度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doc

上传人:99****p 文档编号:1633997 上传时间:2019-03-09 格式:DOC 页数:265 大小:18.20M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3-2017年度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65页
2013-2017年度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65页
2013-2017年度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65页
2013-2017年度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65页
2013-2017年度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6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2013-2017 年度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一、1.3 甘肃肃南煤矿透水事故 .1二、1.7 山西阳泉寺家庄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2三、1.12 辽宁阜新五龙煤矿冲击地压事故 .2四、1.18 贵州金佳煤矿瓦斯突出事故 .3五、1.29 黑龙江永盛煤矿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3六、2.28 河北冀中能源艾家沟煤矿火灾事件 .7七、3.11 黑龙江鹤岗振兴煤矿溃水事故 .10八、 3.12 贵州马场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3九、3.15 黑龙江省峻德煤矿较大冲击地压事故 .15十、3.29 吉林省通八宝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15十一、 4.5 贵州瓮安煤矿透水事故 .19十二、4.12 贵州省石

2、板坡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20十三、 4.14 陕西省上河煤矿副井瓦斯窒息事故 .20十四、4.20 吉林庆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20十五、5.11 四川泸县煤矿瓦斯事故 .24十六、6.2 湖南邵东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24十七、7.19 河南新密郑宏恒泰煤矿瓦斯燃烧事故 .25十八、7.23 四川芙蓉杉木树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25十九、7.26 龙煤集团七台河新铁煤矿顶板事故 .26二十、9.16 神华亿利能源有限公司黄玉川煤矿顶板事故 .26二十一、8.23 内蒙古西蒙集团电力满都拉煤矿辅助运输事故 .31二十二、山西汾西正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28” 重大水害事故调查报告 .34二十三、湖

3、南省怀化市辰溪县双木弯煤矿 6.15 较大透水事故 .552二十四、2014 年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桥第一煤矿 12.15 较大运输事故. 59二十五、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81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60二十六、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恒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126”重大煤尘爆燃事故调查报告 . 84二十七、济南李福煤矿有限公司“12.15”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 97二十八、河南长虹矿业有限公司“321”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 .106二十九、贵州省六枝工矿(集团)公司新华煤矿“611”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 110三十、重庆

4、市能源投资集团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砚石台煤矿“6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 126三十一、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红土田煤矿 4.21 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141三十二、2014 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黄山豫新煤业公司一号井“7.5”瓦斯爆炸事故. 149三十三、2014 年河北省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梧桐庄矿 7.27 较大事故 .161三十四、2014 年黑龙江省鹤岗市兴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7.5 较大瞒报顶板事故 .163三十五、2014 年河南省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千秋煤矿 3.27 冲击地压事故 .163三十六、2014 年新疆吐鲁番星亮矿业有限公司二矿 6.16 较大运输事故

5、.172三十七、2014 年陕西省澄城县鑫合煤业有限公司 12.12 较大火灾事故 .172三十八、2015 年山西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姜家湾煤矿“419”重大水害事故调查报告 . 172三十九、2015 年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 8.11 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95四十、2015 年关于黑龙江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杏花煤矿“1120”重大火灾事故 195四十一、2015 年四川省龙泉煤矿有限公司邻水龙泉煤矿 3.13 较大顶板事故 .196四十二、2016 年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 1031 瓦斯爆炸事故 .1963四十三、2016 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6、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 200四十四、2016 年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323”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瓦斯爆炸重大事故调查与后续防范整改措施 .210四十五、2016 年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松树镇煤矿“3.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 .221四十六、2017 年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祖保煤矿“214”跑车引发重大煤尘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 232四十七、2017 年贵州水城矿业大河边煤矿 “227”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491一 、 1.3 甘 肃 肃 南 煤 矿 透 水 事 故事故经过2013 年 1 月 3 日凌晨 4 时许,甘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日前发生

7、一起煤矿透水瞒报事故,造成 4 亡 5 伤。1 月 12 日,涉嫌瞒报的该煤矿项目部经理、矿长、副矿长、当日井下作业班长 4 人予以刑事拘留;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 2 名驻矿安监员停职。经初步核查,2013 年 1 月 3 日凌晨 4 时许,肃南县金源煤矿 9 名工人分别在主井进行维修作业时,矿井突发透水事故,4 人未及时逃生,经抢救无效丧生。5 名伤者被送往永昌县医院救治,经治疗后返回原籍,目前无生命危险。处理决定肃南县委宣传部称,1 月 11 日,肃南县对金源煤矿透水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瞒报的金源煤矿项目部经理路某,企业法人、矿长李某,副矿长、安全生产负责人武某,安全员、当日井下作业

8、班长刘某 4 人予以刑事拘留,对事故中负有监管责任的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 2 名驻矿安监员停职。根据相关调查结果,甘肃煤监局兰州分局做出对张掖市大河煤矿行政经济处罚250 万元、矿井负责人处罚 2 万元的决定,并建议追究煤矿投资人、煤矿负责人、煤矿井下负责人、煤矿事故当班班长的刑事责任。近年来,甘肃张掖连续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并多次瞒报。2011 年 7 月 2 日,张掖市山丹县金湾煤矿发生事故,致 5 人死亡,事故单位隐瞒事故情况,私自与死亡人员家属进行协议赔偿。2012 年 8 月 8 日,张掖市大河煤矿发生瓦斯中毒事故,死亡 3 人,伤 1 人。事故问责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对肃南县金源煤

9、矿“1.3”较大水害瞒报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做出批复,根据调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涉及该起事故的 33 名处理责任人受到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政纪、党纪等处理。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介绍,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原因经过等事实进行了核查,对瞒报责任进行了详细认定,根据调查结果,该起事故共处理责任人 33 人,其中对金源煤矿“1.3”透水瞒报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的金源煤矿项目部经理路某等 4 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该起事故中负有重要或主要责任的 9 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2同时,该起事故中另有 20 名公职人员因负有监察、领导等责任受到开除公职、撤职、开除党籍等政纪、党纪处分。甘肃省对事故煤矿及相关责任人行政罚

10、款合计879998 万元,甘肃省煤监部门已建议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该矿。二 、 1.7 山 西 阳 泉 寺 家 庄 煤 矿 瓦 斯 爆 炸 事 故 2013 年 1 月 7 日,山西省阳泉煤业集团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 7 人死亡。该矿为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500 万吨/年,2005 年 8月 1 日开工建设,事故发生前各系统已经基本建设完成。该矿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06.37 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 51.02 立方米/吨,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 15112 工作面在切巷施工顶板锚索钻孔时,钻杆穿过上部积聚瓦斯的内错尾巷密闭区域

11、,因钻杆接头断裂,钻杆断裂两端接触面旋转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三 、 1.12 辽 宁 阜 新 五 龙 煤 矿 冲 击 地 压 事 故2013 年 1 月 12 日,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龙煤矿发生一起较大冲击地压事故,造成 8 人死亡。该矿核定生产能力为 240 万吨/年,绝对瓦斯涌出量为 86.79 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 28.52 立方米/ 吨,属高瓦斯矿井。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 3431B 掘进工作面布置不合理,位于上部煤层放顶煤工作面采空区周边应力集中区影响范围内,对掘进工作面前方煤层合层没有进行超前探测,防治冲击地压措施落实不到位,3431B 掘

12、进工作面所在区域发生冲击地压,造成工作面迎头 50 米范围内煤壁发生位移,巷道严重变形,并伴随大量瓦斯涌出,致使作业人员被埋和窒息死亡。2013 年 1 月 13 日,辽宁省煤炭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说,12 日 22 时 30 分左右,辽宁省阜新市阜矿集团五龙煤矿发生矿震。辽宁省副省长赵化明带领省煤矿安全监督等部门工作人员于 13 日早 6 时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救援。事故救援工作已经结束,遇难人员遗体全部找到,有关善后处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2013 年 1 月 12 日班组共有 11 名工人,其中 3 人已经安全升井。折叠 编辑本段 矿难原因经过调查分析认为,辽宁省阜新市阜矿集

13、团五龙煤矿“3431B”运顺掘进工作面发生矿震,诱发瓦斯突然涌出。由于冲击地压引发瓦斯涌出,造成煤层位移、风筒断裂,致使正在作业的 8 名工人当场身亡。矿震一般是采矿诱发地震的简称,又称冲击地压。一般情况下,掘进面散出的瓦斯与掘进进度要协调,确保散出3的瓦斯会及时稀释或抽采。不然的话,如果发生矿震,瓦斯有可能会突然大量涌出积聚,造成人员窒息伤亡。四 、 1.18 贵 州 金 佳 煤 矿 瓦 斯 突 出 事 故事故经过2013 年 1 月 18 日 17 时 29 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矿金一采区 211运输石门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量约 1571 吨,突出瓦斯量约 33.11

14、万立方米,造成 13 人死亡、3 人受伤。该矿设计生产能力 180 万吨/年,绝对瓦斯涌出量为 82.69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 62.70 立方米/吨,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抽放钻孔,钻孔数量不足、钻孔深度不足、分布不均,造成消突空白区;且区域效果检验时未剔除 17#煤层瓦斯抽放量,致使 18#煤层赋存瓦斯含量计算值偏少,使用风镐作业诱发煤与瓦斯突出。该事故暴露出盘江集团公司安全意识不强,特别是未认真吸取该公司响水煤矿“112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在 2 个月内连续发生 2 起同类重大事故。鉴于此,国

15、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已要求盘江集团公司所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停产整顿,进行灾害风险评估。五 、 1.29 黑 龙 江 永 盛 煤 矿 一 氧 化 碳 中 毒 事 故事故介绍2013 年 1 月 29 日上午 10 时 30 分,黑龙江东宁县永盛煤矿 3 名工人入井维护抽水,行至左二路时遇到压气(氧含量低,一氧化碳高,俗称压气) 晕倒。事故发生后,矿上组织了 15 人下井抢救,均中毒晕倒。后经抢救于 2013 年 1 月 30 日晚陆续升井。事故造成 12 人遇难,8 人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东宁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东与俄罗斯接壤,边境线长 139 公里,南与吉林省汪清县、珲春市相邻,是东北亚国际

16、大通道上重要的交通枢纽。事故原因及性质(一)直接原因报废矿井火区(一良煤矿) 一氧化碳通过裂隙渗入永盛煤矿 8#下煤层左二平巷第四片盘;由于矿井停风,造成井下一氧化碳积聚,作业人员进入左二平巷排水,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4(二)间接原因1煤矿企业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一是矿井停产期间,不执行省政府要求的“六不停”规定,随意停风。二是矿井采取伪装手段砌筑密闭,躲避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私开工作面。三是矿井周边有火区隐患,没有制定有效防范措施。2煤矿应对事故抢险救援措施不力。事故发生后,煤矿未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及时上报事故,延误了最佳救援时机;煤矿企业有关人员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

17、,盲目组织施救,导致事故伤亡扩大。3该矿违反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人、证、岗”不符,实际管理人员无证,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4煤矿主要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今年未开展事故灾害应急演练,职工应急救援常识缺失,不能有效实施自救与互救。5东宁县及煤矿监管部门在得知永盛煤矿发生事故后,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事故上报省、市有关部门。6东宁县煤矿监管部门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监管不到位。一是对辖区煤矿的日常监管都是由县和安救护队人员兼职负责;二是驻矿安监员不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该矿违规打开密闭,私开工作面制止不力;三是在日常监管中没有督促永盛煤矿针对矿井周边火区采取防范措施;

18、四是未发现该矿存在的管理人员人、证、岗不符、私开工作面、矿工入井不随身携带自救器、不检查有害气体等问题;五是东宁县煤管局监控中心对永盛煤矿监控系统一氧化碳报警与联网中断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7牡丹江市煤矿监管部门未认真履行 2012 年监察计划,对永盛煤矿监管缺失,未能发现该矿管理人员“人、证、岗”不符、私开工作面、矿工入井不随身携带自救器、不检查有害气体等问题;市煤矿安全监控中心对永盛煤矿监控系统一氧化碳报警与联网中断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三)事故性质经分析认定为责任事故。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和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建议(一)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建议不再追究责任人员:

19、51李广印,永盛煤矿主扇工,停风 2 天后,重新开启主扇,在没有检测矿井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下,不随身携带自救器,贸然带领抽水工人入井,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责任。2赵川山(又名赵富绩),永盛煤矿矿长(无证) ,负责该矿全面工作,该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擅自指挥人员打开密闭,私开工作面,对监控系统存在的超限报警现象,未进行处理,事故发生后不及时上报事故,违章指挥、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责任人员:1殷振发,永盛煤矿投资人,聘用不具备矿长资格人员管理煤矿,事故发生后不及时上报事故,盲目组织

20、施救,导致事故扩大,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高波,中共党员,永盛煤矿投资人,聘用不具备矿长资格人员管理煤矿,事故发生后不及时上报事故,盲目组织施救,导致事故扩大,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吴刚,东宁县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永盛煤矿驻矿安监员兼东宁县煤炭局和安救护队队员,负责该矿日常监管工作。不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永盛煤矿私开工作面制止不力,对作业人员入井不随身携带自救器、不检测矿井有毒有害气体现象,不报告,不制止,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刘汝会,中共党员,东宁县煤炭局和安救护队副队长,协助分管领导负责辖区煤矿日常监管工作

21、。在对永盛煤矿日常检查时,未发现该矿存在的管理人员人、证、岗不符、私开工作面等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鉴于检察机关已对其立案,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后,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5季德彬,中共党员,东宁县煤炭局和安救护队副队长,协助分管领导负责辖区煤矿日常监管工作。在对永盛煤矿日常检查时,未发现该矿存在的管理人员人、证、岗不符、私开工作面等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鉴于检察机关已对其立案,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后,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6王林岐,中共党员,东宁县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负责东宁县老黑山区域煤矿(含永盛煤矿) 日常监管工作。作为分管领导,在对永盛煤矿日常检查时,未发现

22、该矿存在的管理人员人、证、岗不符、私开工作面等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鉴于检察机关已对其立案,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后,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上述人员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后,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6建议给予相关处罚的责任人员:1李宗志,永盛煤矿安全矿长(持有矿长证),负责该矿安全工作,由于矿井放假,事故发生前已离岗。疏于安全管理,对作业人员长期入井不随身携带自救器、不检测矿井有毒有害气体行为放任失察,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撤销其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终身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法定代表人或矿长,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对其处以人民币 9999 元罚款。2张海彬

23、,永盛煤矿技术负责人(无证),负责该矿技术工作。由于矿井放假,事故发生前已离岗。技术管理不力,对该矿存在私开工作面、违规作业及“一通三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不制止、不改正,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对其处以人民币 9999 元罚款。3张明宝,永盛煤矿机电矿长,负责该矿机电工作。由于矿井放假,事故发生前已离岗。当班工作安排不力,没有针对主扇恢复通风后入井抽水作业做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撤销其(机电矿长)安全资格证,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对其处以人民币 9999 元罚款。4柴方勇,永盛煤矿生产矿长(挂名),不在本

24、矿工作,为煤矿提供相应资格证明,使煤矿取得合法生产资格,实际未履行职责。建议撤销其(生产矿长) 安全资格证,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对其处以人民币 9999 元罚款。5朴基龙,永盛煤矿安全矿长(挂名),为煤矿提供相应资格证明,使煤矿取得合法生产资格,实际未履行职责。建议撤销其(安全矿长)安全资格证,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对其处以人民币 9999 元罚款。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人员:1张云国,东宁县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监控中心主任,负责东宁县所属煤矿瓦斯监控工作。对永盛煤矿监控系统一氧化碳报警与联网中断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对事故的发生

25、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2宋涛,中共党员,东宁县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负责县煤炭局全面工作。对县煤管局监管人员监管不力和县监控中心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失察,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3张富广,东宁县副县长,分管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工作不尽职、煤矿救护队员与驻矿监督员互相兼职,非专职,救护队缺乏演练等情况失察,得知事故后,未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74钟锐,中共党员,牡丹江市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监控中心主任,负责全市煤矿瓦斯监控工作。

26、对永盛煤矿监控系统一氧化碳报警与联网中断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5陈建宏,中共党员,牡丹江市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监管二科科长,负责全市煤矿日常监管工作。未严格履行 2012 年监察计划,对永盛煤矿日常监管不力,未发现该矿存在的管理人员人、证、岗不符,私开工作面等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六 、 2.28 河 北 冀 中 能 源 艾 家 沟 煤 矿 火 灾 事 件2013 年 2 月 28 日 19 时 43 分,河北省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怀来艾家沟矿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 13 人死亡,直接经济

27、损失 1425.08 万元。事故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维修密闭作业时使用的无煤安标志的空气压缩机着火,引燃附近区域巷道木支护,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下风侧 13 名工人 CO 中毒死亡。(二)间接原因1.艾家沟矿业公司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该矿违反省政府、冀中能源集团关于整合重组煤矿通风、排水、维修等规定,在发现井下密闭压裂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未按要求和程序将维修方案上报集团公司和张家口市政府批准,擅自组织人员下井维修作业;盲目处理隐患,没有采取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超过规定人数组织 13 人下井;在排除安全隐患时,使用无煤安标志的空气压缩机;井下巷道采用木支护,且使用窑柴背帮背顶,为火灾事故埋下了重大隐患;煤矿消防管路系统不健全;安全培训不到位。2.张矿集团对艾家沟矿业公司长期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排查、管控和处置。省政府关于对整合重组矿井通风排水、维修等文件要求下发后,张矿集团对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管理不力,未能及时发现艾家沟矿业公司违规维修和使用禁用设备的行为;对整合后小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进行认真排查,对整合煤矿技改前长期存在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和管控不力。3.怀来县、新保安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艾家沟矿业公司安全监管不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课件讲义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