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总部规范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为防止厂内道路交通事故及厂内机动车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公司厂内道路交通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适用范围:进入厂区的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业务人员及外单位出入厂区的人员及车辆都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二、机动车辆安全行驶要求对违反以下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外来人员清离厂区,公司给予责任人 100 元处罚,同时按照公司安全违章记分管理规定扣考核分 4-12 分。 1、凡须进入生产区域内出入的机动车辆,公司公务车辆除外,必须到保卫处登记,并经值班人员提示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厂区。2、厂区内的机动车辆,
2、要严格遵守厂区内限速规定:1)出入厂门不超过 5 公里/小时;2)支干线不超过 10 公里/小时;3)主干线不超过 15 公里/小时;4)出入厂房、仓库、生产现场、倒车,转弯、掉头、十字路口、三岔路口、人行横道等特殊路段要减速、鸣笛,速度不超过 5 公里/小时;5)车辆过往人车交汇路口要提前减速,低速“一看、二慢、三通过”。4、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或卸车,特殊情况应报主管安全副总审批,落实好安全措施。5、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必须封盖严密,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否则禁止存放厂区和上路行驶。6、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管理人员要及时指挥,驾驶人员要听从管理人员指挥,
3、按规定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7、厂区内禁止无证和酒后驾驶。三、人员行走安全要求对违反以下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外来人员清离厂区,公司给予责任人 100 元处罚,同时按照公司安全违章记分管理规定扣考核分 4-12 分。1、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遮挡、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2、员工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在厂区主干线上行走时,要严格按照交通标志线行走:1)横过道路必须走斑马线;2)行人禁止在机动车道路内行走;3)不得选捷径横越护栏过道;4)无交通标志线或护栏的,靠右侧行驶,注意观察通过;5)夜间值班及生产人员在厂区内行走,需佩戴反光背心或反光工作服,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安全通行。6)冬季雪后人行道上的冰雪,责任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安排清理,有斜坡和较滑的路段临时增加警示标识,提示慢行。四、附则:1、8 月 1 日前,公司各部门,必须全员(包括劳务工)进行宣贯培训,要求有培训记录及签到表。2、行政部门卫负责对外来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拉酒司机进行培训。3、行政部、生产部及各部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违规车辆、行人进行处罚,发现违章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实施处罚。4、本规定自 8 月 1 日起实施。华润雪花啤酒(呼伦贝尔)有限公司2014-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