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莘县住房公积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 号)的规定,现将莘县住房公积金 2017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莘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直属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垂直管理,主要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共有从业人员 7 人,其中,在编 3 人,非在编 4 人。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今年新开户单位 42 家, 新开户职工 2805 人,净增职工 1617 人,实缴职工达到 3.1 万人;当年缴存额 2.5亿元,同比增长 42 %。截至 2017
2、 年底,缴存总额 12 亿元,缴存余额 8 亿元,(二)提取:今年共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额 1.1 亿元,同比增长 43%,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46%。(3)贷款:今年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637 笔 1.9 亿元。其中,保证贷款 23 笔 660.7 万、担保公司担保贷款 56 笔1501.5 万、按揭贷款 558 笔 1.6 亿元。2017 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8840 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 0%。(4)增值收益:截至 2017 年底,增值收益 1216.86 万元。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 年,业务收入 2373.15 万元,其中,存款利息 546.89 万元,委托贷
3、款利息 1826.26 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 年,业务支出 1156.29 万元,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 1122.13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 34 万元,其他 0.16 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 年,增值收益 1216.86 万元,增值收益率 1.58%。2017 年,上缴县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810 万元。2017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1212.58 万元。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7 年末,没有发生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逾期率为零。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 2%提取。2017 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 395.86 万元,没有发
4、生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017 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12.58 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 2%,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零。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 年,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45.67%,国有企业占 19.0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34.89%,其他占 0.37%。 (二)提取业务:2017 年,2705 人次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1.1 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 75.4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34.2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39.37%,租赁住房占 0.15
5、%,其他占 1.69%);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4.5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22.1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2.23%,其他占 0.1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 年,支持职工购建房 7.6 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11.53 万元。 2.异地贷款:2017 年,发放异地贷款 10 户,316.9 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7 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122.87%。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机构办公地点变更 根据聊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统一安排,2017 年 12 月 23 日起,莘县公积金管理部由原商业街 237 号整体迁出,入驻伊园街227 号新建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承办全县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转移、缴存等各类单位业务和个人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