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合同法练习题及解析 第一章概论 一、单选题 1王瑞与妻子长期两地分居,为解决这个问题,王瑞欲调往甲地 (妻子的工作地 )工作。王瑞同事张某得知此事后,请求王瑞将其现在居住的私有房屋 4间卖给他。王瑞告知张某,调动工作之事是否成功尚难以预料,如调动不成,他现住的房屋不能卖,如调动成功则可以卖给张某。二人遂达成房屋买卖协议一份,协议约定:如果王瑞调往甲地工作,则将其目前居住的 4间私有房屋转让给张某,价款4 8 万元。在协议订立后 3 个月,王瑞恰遇一机会将其妻调回自己工作的城市。王瑞便告知张某,现其妻调回本市,他的私 有房屋要自用,不能出卖给张某。张某遂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王瑞交付房屋。下列陈
2、述中正确的是: () A王瑞与张某的合同属于可追认的合同 B王瑞与张某的合同属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C王瑞的行为属于以不正当的手段阻止条件成就,因此,应当认定条件成就,合同生效。张某有权要求王瑞交付房屋 D王瑞的行为不属于以不正当手段阻止条件成就,故合同没有生效。张某无权要求王瑞交付房屋 【答案】 D 【考点】附条件的合同 【解析】容易引起争议的答案为选项 C 和选项 D。对于王瑞的行为是否属于以不正当手段阻止条件成就,应当考虑设定条 件的目的。对于王瑞来说,其根本目的在于解决夫妻分居,故当其妻子可以调动到自己工作的城市时,不属于以不正当手段阻止买卖合同的成就。因此,应当选择 D。 2 2月 1
3、日张三告诉李四,“如果你考上人民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则把我的那台掌上电子词典送给你”。对此,李四非常高兴的答应了。 3月 5日因李四考试复习英语需要,张三将掌上电子词典借给李四用,5月 20日李四被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录取为博士研究生,但由于邮局寄送问题,直到 6月 10日李四才接到了博士录取通知书,请问电子词典所有权何时起从张三转移给李四? () A 2月 1日 B 3月 5日 C 5月 20日 D 6月 10日 2【答案】 C 【考点】附条件的合同以及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确定 【解析】本题涉及附条件的合同以及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确定问题。首先,合同所附加的停止条件,条2 件成就的时间应当是 5月 20日李
4、四被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其次,依据民法通则第 72条第 2款的规定“依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电子词典已经被李四占有,则从让与合同生效之时起所有权发生转移,这种交付民法上称为“简易交付”或“无形交 付” 3下列关于合同的分类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无名合同是法律未规定内容和名称的合同 B有偿合同中,债务人的责任相对比较重,而在无偿合同中,债务人的责任相对比较轻 C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D有偿合同即双务合同,无偿合同即单务合同 3【答案】 D 【考点】合同的分类和特点 【解析】 ABC 的说
5、法都是正确的。 【应该注意的问题】无名合同可由当事人自由创设,法律不加限制,但是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二、多选题 1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张某借给李某 500元 钱不要利息;李某把价值 2万元的柑橘交给铁路部门运输;铁路部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 100条长椅,以上四种合同: () A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B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C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D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1【答案】 AB 【考点】合同的分类 【解析】 (1)合同法第 367 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 A项正确。 (2)合同法第 210条规定,自然人
6、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故B项正确。 (3)诺成合同是一般状态,实践合同是特殊状态,法律一 般只对特殊状态作出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货物运输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可以反推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这也符合理论界的一般认识。故 C 项错误。 (4)D项错误,理由同上。 2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 A属于法定之债 B属于意定之债 C属于诺成合同 D具有相对性 2【答案】 BCD 3 【考点】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解析】 (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 (无偿合同除外 ),因此 B项正确,排除 A项。 (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合同作为成立或生效的条
7、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 定 C 项。 (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 D项。 3下列合同适用合同法: () A政府采购合同 B以悬赏广告为要约订立的合同 C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 D以拍卖方式订立的合同 3【答案】 ABCD 【考点】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解析】 (1)A 项讲了买卖合同的一种类型, B C D 项讲了特殊缔约方式。 (2)政府采购合同是债权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适用合同法,故 A项正确。 (3)根据合同法第 15条的规定,广告可以构成要约,悬赏广告是广告之
8、一种,故 B项正确。 (4)招标、投标方式和拍卖方式是竞争缔约方法,受合同法调整,故 C、 D项正确。 4在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E租赁合同 4【答案】 ABC 【考点】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解析】依据合同法第 366 条、第 406 条、第211条的规定,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互易的本质,是两个买卖的结合,因此,它必 然是有偿合同。租赁合同不约定租金,那么就成为借用合同了。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一、单选题 1赠与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属于: () A双方法律行为、诺成法
9、律行为 B双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 C单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 D双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 1【答案】 D 【考点】赠与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的区别 【解析】 (1)所有合同均为双方法律行为,没有例外。 (2)赠与合同为无偿法律行为,无偿委托的无偿性题干已经交待。 (3)根据合同法第 186 条的规定,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无偿合同 可以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为一般状况,无偿合同为特殊状况,合同法只对特殊状况作出规定,如无特殊规定,合同为诺成合同。 (4)根据以上阐述,排除 A、 B、 C 项,肯定 D项。 4 2甲公司于 2月 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 20
1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 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 ,现改为 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于 2 月 8 日到达 ,快信于 2 月 7 日到达,乙公司均已收到两封信,但秘书忘了把第二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 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 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 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取得了一致 【答案】 B 【考点】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解析】 (1)合同法第 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11、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甲公司是以新要约撤回原要约,故肯定 B项。要约撤回后,乙公司无以承诺,故排除 C D项。乙公司董事长未看到快件,不影响该快件的效力。 (2)合同法第 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从快件到达的时间来看,本题不存在撤销要约的问题,故排除 A。 3下列合同的分类符合一般的分类标准: () A双务合同与有偿合同 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C要式合同与经批准、登记的合同 D无效合同与撤销的合同 【答案】 B 【考点】合同的分类 【解析】 (1)与双务合同相对应的是单务合同;与有偿合同相对应的是无
12、偿合同,因此否定 A项。 (2)B 项正确。诺成合同,双方合意就为成立;实践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或合同的履行,已与合 同融合在一起。这种分类是常见的分类。 (3)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应当具备一定的要件。当事人应依据法律的规定完成这些要件,经批准、登记的合同不是与要式合同相对应的合同。经批准的合同,未经批准,自不产生应有的效力,而登记分为两种情况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 9条 )。 (4)无效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而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无效,如不被撤销,则有效,因此排除 D 项。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A示范文本与格式合同是同一概念 B示
13、范文本与格式条款是同 一概念 C示范文本可供参照,当事人能够改变其中的内容 D对示范文本有不同理解的,应对提供示范文本的一方作不利的解释 5 【答案】 C 【考点】合同的订立 【解析】 (1)示范文本是不具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如市场管理机关,工商管理局 )制作的文本;格式条款或格式合同是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的,故排除 A B项。 (2)依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当然可以变更示范文本的内容,故 C 项是正确的。 (3)因示范文本与格式条款不是同一事物,因此,不适用合同法第 41条的规定,故排除 D项 5 A公司于 10月 20日向 B公司 发出一项要约,欲向其购买材料一批,第二天因为发生安全事故公司
14、停产,便想反悔, 10月 23日发出撤回通知。要约于 10月 26日到达乙公司。 27日, B公司正在组织讨论是否应该接受这个要约的时候,撤回通知到达。则: () A要约有效,撤回通知后于要约到达,未被撤回 B要约有效,要约未被撤销 C要约无效,要约已被撤回 D要约无效,要约已被撤销 5【答案】 D 【考点】要约的撤销和撤回 【解析】要约的撤回需要要约的撤回通知于要约或与要约同时到达,而要约的撤销需撤销通知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即发生效力,本题中,通 知在承诺作出前到达,则要约被撤消。 6甲公司欲将一批服装售与乙公司。 10 月 14 日,甲公司以信件的方式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信的落款日期是
15、 10月 14日,该信件于 10月 16日发出,邮戳日期是 10月 16日。要约中规定承诺的期限为10日,该信于 10月 20日到达乙公司。则该要约的生效日期和承诺的起算期间分别是 () A 10月 20日 10月 16日 B 10月 16日 10月 16日 C 10月 20日 10月 14日 D 10月 16日 10月 20日 6【答案】 C 【考点】要约的生效和承诺期间的起算时间 【解析】合同法第 16 条规定,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因而要约应于 10月 20日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第 24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
16、,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本案中,信件的落款日期是 10月 14日,应该是承诺的起算日期。故选 C。 7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如何定性? () A欺诈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恶 意磋商 D正常的商业竞争 7【答案】 C 6 【考点】合同的订立 恶意磋商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 42 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
17、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故甲公司的行为不能定性为欺诈,而属于恶意磋商的情形。 8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记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 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 2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以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 A要约已被撤回 B要约已被撤销 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8【答案】 A 【考点】要约与承诺 【解析】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回,撤回
18、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案中,乙公司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表明其撤回了要约 9下面情形中保证合同不成立的是: ()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最后一条规定,“如果买方乙公司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则应由丙公司负责支付全部约定之价款”。甲乙丙公司都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了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林在合同书最后一行上写上“保证人:丙公司”并签名盖章,但没有关于保证的任何具体条款 C张三信用太差,别人都不愿意借钱给他。一日张三想向富有的高非借 1万元,但担心高不肯借,便找到自己的好友许明帮忙,许明写了一张
19、纸条给张三,纸条上面写着“高非,请借 1万元给张三,如果他不能还我还你就是了” 。高非看到这张纸条后很爽快的借了 1万元给张三 D同上述情形,但高非看到这张纸条后,说“这样一张纸条顶什么用,难道到时候你真的能替他还吗?不过看在张三的母亲与我母亲关系很好的份上,我就借 1万元给你” 9【答案】 D 【考点】合同的成立 【解析】 A合同成立,因为甲乙丙公司都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了。 B合同成立,保证合同没有具体条款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C 合同成立,高非是在看到纸条后才借钱给张三的。 D合同不成立,高非是因为张三的母亲与其母亲关系很好,才借钱给他的,其不相信许明的保证,因此高非与许明之间的保证合同不成
20、 立 7 二、多选题 1要约发出以后,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即不发生效力,或消灭其效力: () A要约被撤回 B要约被拒绝 C要约的有效期限届满 D要约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1【答案】 ABC 【考点】要约的效力。 【解析】 (1)要约被撤回,阻止其发生效力,故 A项正确。 (2)要约被拒绝,根据合同法第 20条的规定,要约的效力消灭。故 B项正确。 (3)要约的有效期届满,根据合同法第 20 条的规定,要约的效力消灭。 (4)要约人丧失行为能力,并不必然导致要约效力的消灭,故排除 D项 2甲学校向乙公司 发出要约,要定作一批桌椅,要约中表明了桌椅的样式,甲要约中提出:“双方发生争议,提交北京市仲
21、裁委员会仲裁”。乙公司回信接受甲公司的一切条件,但在回信中指出,双方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根据已知条件,判断下列选项: () A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已经达成了合意 B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非实质性变更 C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实质性变更 D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乙的回信是新要约 2【答案】 CD 【考点】合同的成立 【解析】合同法第 30 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 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
22、变更。因此, C、D项正确,排除 A、 B项。 3李某表示要将家中仅有的一头母牛卖给张某,张某以为李某要把这头牛送给自己,李某家中无人,张某就将牛牵回了家,从已知的条件看: () A李、张二人之间的合同未成立 B应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李、张之间的合同 C张某的行为是过失侵权 D李、张二人之间的合同是成立未生效的合同 3【答 案】 AC 【考点】合同的成立 【解析】 (1)李、张二人之间未达成合意,两个表示意思不一致,即 (要约与承诺不一致 ),合同未成立。8 故肯定 A项,排除 D项。 (2)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而李、张之间的合同根本未成立,因此排除 B项。 (3)张某因自己
23、的认识错误,产生了错误行为,构成过失侵权,因此肯定 C 项。 4合同的数据电文形式有: () A电报、电传 B传真 C电子数据交换 D电子邮件 4【答案】 ABCD 【考点】合同的形式 【解析】合同法第 11 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 和数据电文 (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故 A、 B、 C、 D均正确。 5合同的形式是合意的表现方式,有: () A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B明示形式和默示形式 C批准形式和登记形式 D公证和鉴证形式 5【答案】 AB 【考点】合同的形式 【解析】 (1)合同法第 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
24、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故 A项正确。 (2)明示形式 是以口头语言和文字表现合意的方式。默示形式是以行为表现合意的方式。行为可以为意思表示,行为可以构成合同。故 B项正确。 (3)批准体现了国家 (第三人 )的干预和意志,登记体现了国家 (第三人 )的管理,它们不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方式。故 C 项不正确。 (4)公证和鉴证是对合意的公证和鉴证,不是合意本身的表现方式 (鉴证的规定已经被取消 )。故 D 项不正确。 6甲向乙发出要约,乙的下列哪些行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 ?() A附条件地接受要
25、约 B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C撤回承诺的通知因送达的原因后于承诺到 达,要约人未及时将该情况通知承诺人 D承诺被依法撤销 6【答案】 AB 【考点】承诺的效力 【解析】 (1)附条件的承诺原则上构成新要约,除非所附条件是非实质性条件。因此选择 A项。 (2)撤9 回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使承诺不能发生效力,因此选择 B 项。 (3)撤回的通知晚于承诺的到达,受要约人应当承担此风险。因此排除 C 项。 (4)承诺不允许撤销,否则赋予当事人以任意撕毁合同的权利,因此排除 D项。 7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下列哪项为要约邀请 ?() A寄送的价目表 B拍卖公告、
26、招标公告、 招股说明书 C投标邀请书 D悬赏广告 7【答案】 ABC 【考点】要约邀请的概念 【解析】 (1)合同法第 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故 A、 B、 C 项正确。 (2)悬赏广告要么为要约,要么为单独行为,一般不认为是要约邀请,故排除 D项。 8下列关于电子合同中的要约,表述正确的是哪几项? () A乙公司有多套数据电文系统并指定 A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甲公司以数据电文形 式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但该数据电文进入乙公司的 B系统中,要约不生效 B甲公司
27、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但随即后悔,其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公司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要约撤回方有效 C甲公司要撤回发给乙公司的要约,只要撤回通知到达乙公司时,乙公司尚未发出承诺通知即可 D乙公司未明确规定其多套系统中由哪一个系统接收数据电文,则甲公司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出的要约进入乙公司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就是该要约的生效时间 【答案】 ABD 【考点】电子合同中要约的界定以及要约的撤回 【解析】依据合同法第 16条第 2款,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
28、视为到达时间。所以正确的答案是 ABD。 C 的错误在于,依据合同法第 17 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因此,只有当甲公司的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的时候,才发生撤回要约的效力。 9下列情形中,合同已经成立有: () A甲对乙说,“我的那 本中国民法 8块钱卖给你,要不要?”,乙说,“好,一言为定。” B DELL 计算机公司与某销售公司签订了销售 500 台 INSPIRON/500M 笔记本电脑的合同,双方就10 合同的全部条款都已经协商完毕打印好后各执一份,但没有签字盖章。不久 DE
29、LL 公司便将 500 台INSPIRON/500M笔记本电脑运送到了该销售公司,该销售公司也接受了该批电脑 C某超级市场发传真给某食品厂,上面写着“请速运 3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来我公司。”该食品厂立即派车送去了 2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 D郭某打电话给马某说,“我手上戴的梅花牌 手表决定卖了, 8000块钱,你要吗?”马某说,“我要和我老婆商量一下,明天给你答复。”郭某说:“那我问问别人。”第二天,马某发电子邮件给郭某说“决定 8000元买你的手表,请速送来。” 9【答案】 AB 【考点】合同的成立 【解析】依据合同法第 25 条的规定是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也就是说只有具备有效的承诺时合同才
30、能成立。依据要约的不同,有效的承诺是不同的。依据合同法第 23 条的规定,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 A 情形中合同成立,而 D 情形中合同不成立;依据合同法 第 32 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该法第 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由于在 B 的情形下双方虽然没有签字盖章,但是 DELL计算机公司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且销售公司也接受了,因此合同依然成立。依据合同法第 30条的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
31、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 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此 C 情形下合同不成立 10甲企业与乙企业就彩电购销协议进行洽谈,其间,乙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市场开发计划被甲得知。甲遂推迟与乙签约,开始有针对性地吸引乙的潜在客户,导致乙的市场份额锐减。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甲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竞争行为 B甲的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 C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业秘密 D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0【答案】 BCD 【考点】缔约过失责任 【解析】缔约过失责任简称为缔约责任 ,是一种过错责任 ,指当事人因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先合 同义务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效力而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甲的行为属于恶意竞争行为,侵犯了乙的商业秘密,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