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师范学院教职工请假审批表注:1、根据长师字2017 8 号长沙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请病假、产假、因公出差或学习交流均需附相关的证明材料。2、教职工请假,2 天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3-15 天,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事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15 天以上,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事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及分管人事的校领导审批;特殊情况请假 2 个月以上(产假除外)需由校长最后审批。各部门负责人请假,3 天以内(含 3 天)由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3 天以上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审批。履行手续后均将材料原件交人事处备案(专职辅导员请假 2 个月以上
2、还需在学生工作处备案) 。3、请假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审批表 ,办齐请假手续,原则上不许捎假或电话请假,否则视为旷工,急诊等特殊请假,可于休假三日内办理请假手续。长沙师范学院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回执请假回执:经审批,同意你部门 同志请 假,请假时间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人事处(部门公章)姓 名 部 门 职 务请假类别 1.事假 2.病假 3.产假 4.婚假 5.丧假 6.公差 7.因公学习交流 8.其他 请假事由请假时间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天。所在部门意 见人事处意 见 分管(联系)校领导意 见分管人事校领导意 见院长意见备 注回执签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长沙师范学院教职工销假审批表姓 名 部 门 职 务请假种类 请假时间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销假时间 年 月 日所在部门意 见负责人签名(部门公章): 年 月 日人 事 处意 见负责人签名(部门公章): 年 月 日备 注回执签领人: 年 月 日注:请假种类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长沙师范学院教职工销假审批表回执销假回执:经审核,你部门 同志销 假的时间为 年月 日。人事处(部门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