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徽工程 大学 教研室工作规范(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教研室是系部按学科、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研究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完成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对师资培养、补充、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了解教师完成工作的质量,参加相关实验室和资料室的建设等。 第二条 教研室应当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作为自己工作的宗旨。 二 、教研室的设立 第三条 教研室的设立原则:按同一学科(专业)的相同或相近课程组群设立。 第四条 组成人数:教研室 一般由 6 名及以上教师组成。 第五条 教研室的设立程序:教研室的设立应根据学科发展
2、的要求,由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报学校备案。 三、 教研室的职责范围 第六条 落实教学任务。 教研室按照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组织完成教学任务。主要包括:落实课堂教学任务和课外辅导工作,准备和组织教学中的实验实习环节;按要求组织好考试和考查的命题和评阅工作;组织完成学生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任务,指导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答辩工作。 第七条 组织并实施课程建设工作。 教研室是学校课程建设的主体,其主要职责有 : 制定课 程建设工作规划,根据专业培养计划组织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组织对教材的选用和编写工作,引进或开发多媒体课件,负责与课程相关的实验室和资料室等辅助教学设施的建设。 第八条 开
3、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结合课程组群的特点,制定教学研究的规划,并提出年度教学研究项目,主要提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方案,研究和改革专业课程体系和结构,改革课程的教学内容,探索教学手段和方法,研制或推广通用的试题库和课件。 第九条 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各种学术性活动。 教研室应根据学校和本部门的科学研究总体规划,在兼顾社会需要,教 研室教学工作和教师专长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校内外科学研究课题,鼓励教师在认真搞好基础研究的同时,积极从事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教研室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有关学术讲座,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 第十条 开展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教
4、研室应定期组织教师互相听课,组织观摩教学,同时,应经常收集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帮助教师改进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教学任务下达后,督促教师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认真备课,钻研教材, 写出讲稿,并尽可能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精心组织教学,对青年教师和新开课程教师要注意具体帮助指导。担任通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在个人钻研的基础上,教研室可适当安排集体讨论重点课程内容问题,集思广益,提高讲课质量。 第十一条 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 教研室应根据学科(专业)的趋势和教师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培养规划和年度计划。特别重视对中青年教师和基础课教师的培养,有计划地控制教师的增减,提高工作的效率。 四、 教研室
5、主任的岗位及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 教研室主任是教研室行政领导,负责教研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一般应是学术水平较高、有一定教学经验和较高管理水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担任。 第十三条 教研室主任由教研室全体教师民主推荐,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报学校备案。 第十四条 教研室主任的岗位职责 1、组织拟定专业培养计划草案、按专业培养计划合理安排各学期的教学任务(包括授课、组织学生实习和进行社会调查、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及进行答辩等),拟订课程教学大纲,根据课程的内容需要选订选编教材,组织考试命题,成绩评定等工作。 2、在系部领导下,督促教师完成教学计划任务,检查教
6、师在课外 指导、批改作业、实验实习、考试考查等教学环节中执行教学规范情况,总结经验,提出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改进意见。 3、定期组织教师相互听课,积极开展教学法研究,帮助教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4、了解和掌握学科发展动向,按照学科和课程的特点,结合现有人力、物力、经费等条件,组织制定长短期科学研究计划,组织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学术交流活动,定期检查科研计划执行情况。 5、根据教学需要,制定教师培养计划,报系部统筹安排教师的进修提高工作。 7、负责对教师的任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不称职的教师,提出调整意见。 8、提出选、留本室任课教师的意见,负责审查调入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和能力,并向系部和学校提出建议。 9、对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或有事(病)不能上课的教师,在协助办理请假手续的同时,要按规定安排好调课。 五、 教研室工作的考核 第十五条 对教研室工作的考核由部门行政领导负责实施,学校不定期检查教研室的活动。部门行政领导以教研室活动记录为考核依据,主要考核教研室主任履行职责及教师落实工作规范的情况。 六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院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