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5 年全区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2015 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2015 年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 2015 年全国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的总体部署,以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主线,以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执法体制改革为重点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各方面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持续推进“三基三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和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交通运输
2、依法行政能力和治理水平。一、加强交通运输法制建设(一)继续加快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修订的整体步伐,把促进我区交通运输发展和行业急需的、成熟度高的项目作为立法重点。按时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立法项目的调研工作,认真做好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立法前期调研,积极推进治超立法工作。(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程序。(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报备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四)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
3、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研究出台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三、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五)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法确定行政权力,优化运作流程,将行政权力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清单内的权力事项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统一管理,未经审核确定、不在清单内的权力事项,不再行使。四、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六)配合交通运输部抓好桂林市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统筹协 2 调和业务指导,确保试点任务取得良好进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五、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七)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
4、,继续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按要求对所有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清理,组织人员对自治区最终确认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六、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指导监督(八)按要求采购软、硬件设备,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执法人员证件发放及管理等工作的网络化。(九)继续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按照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分层次、分类别制定教学方案,丰富教学内容,创新培训方法,统筹师资力量,扎实开展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培训和续职培训。(十)推进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积极配合
5、交通运输部研究制定“三基三化”建设制度体系,在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布的“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十一)按照交通运输部的工作安排,年内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通过案卷评查、执法人员考试、现场督导等综合考核评估形式,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整顿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十二)加强重点执法领域的专项督查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河道采砂和公路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十三)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依法行政推进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加强依法行政经验的交流学习,在总结全区
6、交通运输系统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八、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十四)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出台后,主动适应工作新常态,切实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能力建设,落实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机制,依法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权威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十五)按照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 3 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受理、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履行应诉义务,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九、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十六)从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出发,大力宣传贯彻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路政宣传月活动;继续组织人员深入到运输企业、车站、港口、码头、工地等进行法律宣传,让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运输企业、车主、船主及时了解和准确理解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十七)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和总结工作,研究制定“七五”普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