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 陵 县 惠 民 庄 水 库 林 业 用 地 可 研 编 制 项 目一、水库基本情况:惠民庄水库位于我县矿坑镇惠民庄村北,原水库主体工程于 1967 年修建完成,按中型水库施工建设,分东、西两库,中间利用天然联通沟相互调节,总控制流域面积 67km2。水库建成后,东库在汛期因发生险情被迫炸毁溢流坝致使报废,西库则降为重点(小一)型水库,控制流域面积 47.2km2,总库容 565 万 m3,其中兴利库容 216 万 m3,防洪库容 343万 m3,死库容 6 万 m3。由于受当时施工技术、资金等条件的限制,水库建成后漏水严重,无灌溉、养殖等效益。矿坑镇政府因乡镇财政困难,为减轻乡镇防汛压力,于 2003 年提出报废申请,经市县业务部门备案后,将该水库进行报废处理。水库报废后,历经十多年的实践证明,弊大于利,是不当之措。汛期洪水泛滥成灾,给下游广大群众特别是县城及229 省道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和巨大经济损失。流域内大量雨洪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恢复重建惠民庄水库是民心所向、明智之举。恢复重建后将会在防洪、农业灌溉、工业供水、安全饮水、环境生态等方面产生显著效益。水库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满足市场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林地可研报告编制需对水库征地范围内林地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并可研报告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