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师制与师徒制管理制度 一、 目的 实现工作的有效衔接和技能的传、帮、带,使新入司员工能尽快适应岗位工作,达到岗位要求; 新员工的归属感和老员工的责任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为引导新员工快速融入公司,通过导师 /师傅的言传身教,帮助其快速成长。 1.使新员工感受到管理人员及老员工的关怀和帮助 ,增加员工归属感 ,减少流失率 ; 2.为加强新员工实习期间的辅导管理,使基层岗位的师傅能规范地开展辅导工作,真正起到传、帮、带作用,帮助新员工熟悉工作岗环境、融入公司,更好、更快达到岗位要求 ; 3.面对用工短缺且熟手难求 ,部分岗位可招一些生手进行培训 ,以缓解用工压力。 二、 定义与范围 1、 导师
2、制,即导师带学生,以“带成器”为目的,(辅导期为一年。辅导对象为 营销、服务、研发、财务、质量、商务、 IT、制造管理、人力行政等岗位,原则上适用于职称体系人员。 师徒制:即师傅带徒弟,以“带进门”为目的,辅导期为半年。辅导对象为操作工、技工、文员、司机等岗位,返不适用导师制的,适用于师徒制。 2、 适应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试用期或见习期的新员工及其导师。新员工包括校园招聘的应届毕业生以及社会招聘的但无岗位工作经验的新入司员工 关键控制指标 导师 /师徒辅导原则:老带新、高带低。 导师 /师傅职责 三、 导师队伍的建立 3.1 导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培养新员工的能力、意愿和热情。
3、3.2 导师应具备一年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验、业务扎实,作风优良。 3.3各部门根据导师的任职资格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情况推荐导师人选,人力资源部对导师资格进行审定,确认导师及其带徒弟的数量,并建立导师档案 四、 导师等级设置于管理 4.1 导师的等级设为一级、二级、三级。具体评定标准见表 1 4.2 人力资源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导师进行相关培训。 4.3 部门负责人对导师的确定负有责任,在入职培训前 3 日内由人力资源部将新员工名单送至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在 3 天内确定每位新员工的导师人选,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在入职培训后组织工作导师与新员工见面。 4.4新员工到部门报道后一周
4、内,由其导师填写新员工培养计划表,并提交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每个导师同一时期带徒不超过 5 个。 4.5 导师因工作变动而需要中断师徒关系的,需报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表 1 到导师的等级设置 等级 学历 职称 最低岗位 经验 带徒经验 (曾带人数) 评审要求 一级 本科及以上 高级 5 年 10 人 二级 专科 中级技师 3 年 5 人 三级 不限 不限 1年 不限 部门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 备注:具有高级职称一级有特殊贡献或荣誉者,可放宽学历要求。如:被评为公司或集团的先进个人等 。 五、 几 点职责 5.1 帮助新员工尽快熟悉公司环境和工作流程; 5.2负责对新员
5、工进行公司企业文化的引导,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 5.3 了解新员工思想动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 5.4 参与新员工的评估工作,对新员工的考核具有建议权; 5.5 推动新员工导师制的运作,提出改进方法和简历 六、 新员工的职责 6.1 了解公司历史和发展战略,领会公司企业文化真谛, 并融入公司文化中,自觉实践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念。 6.2 认真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公司业务运营流程,严格遵守执行。 6.3 虚心接受导师指导与管理,根据导师的安排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总结,虚心向导师及老员工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 6-4 根据新员工的学历和工作,导师对员工的培养划分为不同的期限(见表 2)
6、 表 2 新员工培养期限 一 个月 三个月 半年 操作工、 焊工 、应届生本科、大专生 电工 七、 考核与奖励 7.1 新员工试用期满后,部门主管应对新员工试用期间业绩表现给予考核评分,并对是否予以转正。一级、二级、三级导师享有的基本津贴分别为 80 元 /月、 50 元 /月、 30 元 /月 , 人力资源部结合新员工转正情况调整导师津贴的发放系数,具体标准见表 3 7.2 新员工没有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不计发导师津贴。新员工在试用期离司,取消导师津贴。 7.3 导师津贴在确认师徒关系的当月发放“约定培养月数 *每月基本津贴”的一半,培养期限满后再结算余下部门。 7.4 新员工培养期限满后,由
7、部门、新员工对导师进行评估,评 定导师带徒期间的绩效等级,可作为导师晋级的依据。 车间新员工导师的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营造和谐的员工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结合公司现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各车间对落实本制度负有直接责任,行政人事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新员工导师由新员工所在车间统一安排,经报生产部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随意更换导师。 第四条新员工入厂三天内,车间应确定其导师,并向双方传达本制度。 第五条新员工导师必须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1、是新员工未来的主管,包括:领班、班长、车间(正、副)主任等等; 2、在本公司相同岗位连续工作满两年、熟练掌握本
8、岗位个到工序,品行高尚,堪为楷模,待人有亲和力者; 第六条新员工导师的职责: 1、负责传授新员工工作技能,包交包会; 2、关心新员工的日常生活,经常嘘寒问暖,帮助新员工适应新环境,尽快融入大家庭; 3、督促新员工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发现新员工有错,要立即制止,并进行说服教育,帮助改正,屡教不改者要向公司汇报,不得隐瞒不报,相互袒护; 4、导师职责不因新员工试用期的结束而终止,至少应保 持至双方中有一方与公司结束劳动关系时止; 5、每位导师至少应带新员工 2-3 人,待新员工考核合格后,再适当增加新的新员工。 第七条新员工试用期规定 新员工试用期采用弹性制规定,一般为 2-6个月。
9、2个月满后进行员工转正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每星期安排一次转正考核,直到考核合格为止,但最长不超过 6 个月,否则,公司予以转岗或者辞退。 第八条新员工导师的待遇: 1、导师在授徒期间两个月内,月工资低于车间同岗位平均工资的,由公司补贴至平均水平;第 2-6 个月期间,工资不予补贴; 2、新员工通过试用期正式上岗后,继 续在公司服务三个月(即试用期 3 个月)后,公司一次性补贴导师 200 元,三个新员工以内不叠加,三个以上的(不包括已经通过转正考核的员工),每增加一个加 50 元,最多不超过 6 个新员工; 3、上述期间内,若是导师离职的,公司将取消其获得该项补贴的权利;若是新员工离职的,公司将依据导师所带的新员工的数额按比例减少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