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防城港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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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2019 年防城港市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预 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 的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方针,着力提升我市“五 级联动” 执法网络,维护我市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79号)、 国土资源巡查工作规范(国土资发2009 127 号)、 防城港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暂行办法(防政发2015 14 号)的规定,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 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红线”

2、意识 ,强化基层执法,推进执法关口前移,认真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巩固扶贫攻坚工作成果,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二、总体目标通过细化岗位责任,细分巡查区域,分级负责,分片包干,压实责任等措施全面落实巡查责任制度,以及应用新的执法监察巡查移动终端、 “国土 调查云” 、“掌图” 等科技手段,着力提升巡查水平,将各类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预防机制健全,- 2 -执法水平提升,执法工作规范,违法行为大幅下降的总目标。三、组织机构为确保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的,决定成立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 长:凌 海

3、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黄树全 局执法监察科科长成 员:蒋小平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负责人吴智东 市国土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曾 琦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何明洋 上思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俊桂 东兴市国土海洋局副局长梁乃泉 防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黄 云 港口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蒋丁高 江山分局副局长宁安军 上思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长吕 丹 东兴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长吴尚泽 防城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长骆万章 港口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长黄耀新 江山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长 四、巡查措施(一)区域划定。- 3 -一级巡查区域1.上思县:思阳镇至那琴乡公路两侧 300 米范围、思阳

4、镇至在妙镇镇公路两侧 300 米范围、思阳镇至叫安镇公路两侧 300米范围内、思阳镇至神龙山采矿区、上思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十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东兴市:滨海一级公路两侧 300 米范围、那漏高速公路至万尾进港路两侧 300 米范围内、东兴镇至马路镇公路两侧 300米范围、东兴镇竹山村至巫头村道路两则 200 米范围内、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沿岸、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3.防城区:防城至滩营乡公路两侧 300 米范围内、滩营乡各设采矿权区域及非法采矿高发区域、防城至茅岭镇公路两侧 300米范围及非法采砂区域(含堆砂场)、防城至江山镇一级公路两侧 300 米范围、防城河西至针鱼岭大桥沿防

5、城江河堤西面 200米范围、高速公路防城入口处至长龙坳环城路两侧 300 米范围、公车至华祖园二级公路两侧 300 米范围、防城至华石、那梭、那良镇公路两侧 200 米范围内、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4.港口区:东湾大道两侧 500 米范围、企沙二级公路两侧500 米范围、公车大道两侧 500 米范围、榕木江沿河堤 500 米范围、中一重工路口往龙门方向两侧 500 米范围、针鱼岭大桥至防城沿防城江河堤东面 500 米范围。5.江山旅游区:管辖的全部区域。- 4 -二级巡查保护区1.上思县:叫安镇至上思森林公园公路两侧 100 米范围、叫安镇至华兰乡公路两侧 100 米

6、范围内、其他一般耕地保护区、工业园区、水源保护区等。2.东兴市:马路镇至黄沙水公路两侧 100 米范围内、马路镇至东兴镇江那村、东兴镇至江那沿边公路两侧 100 米范围、东兴镇牛轭村至马路镇竹围村、江平镇黄竹村、其他一般耕地区、水源保护区。3.防城区:峒中镇、扶隆镇、十万山瑶族乡、一般耕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区域。4.港口区:公车至企沙旧公里两侧 100 米范围、光坡至勒山古渔村公路两侧 100 米、一般耕地保护区、海洋保护区等区域。(二)人员分工。为了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以行政区域为单元,将全市划分为上思、东兴、防城、港口、江山 5 个巡查片区,并将每个片区巡查任务明确到人,具体如下:蒋小平

7、、杨克武、周建中、熊福其 4 人负责上思、防城片区的巡查和案件查处工作,蒋小平为该两个片区巡查责任人。吴智东、曾琦、叶日辉、吴遂练 4 人负责东兴、港口、江山片区的巡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吴智东为东兴片区巡查责任人,曾琦为港口、江山片区巡查责任人。(三)巡查实施。- 5 -一是制止。巡查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当场采取口头和书面方式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利用动态巡查执法移动终端对违法现场进行实地勘测、拍照、制作调查笔录等收集有关证据。二是填写巡查台账。按照巡查台账填写要求,认真记录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巡查人员、违法事实、采取措施及处理建议等内容,及时呈报局分管领导批示。三是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对书面制止违

8、法行为无效或不配合调查的,及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对重大及典型案件通过公众媒体向社会通报。四是立案查处。按照法律程序,及时组织人员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坚持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实际工作,可以对巡查区域进一步划分、细化,并制订本部门 2019 年度执法监督动态巡查方案报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备案。五、巡查责任(一)市执法监察支队巡查责任。负责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对一级区域巡查频率每月不少于 2 次,二级巡查区域每月不少于 1 次。对发现的违

9、法行为,依法责令业主停止或改正违法行为,并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按照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 6 -违法案件查处若干规定对重大或典型案件进行查处,并报告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和同级政府,以及抄告卫片执法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执法监管工作。同时,从违法主体、违法手段、违法行为、违法方式四个方面对全市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和建议报局领导决策。(二)各县(市、区)局(分局)巡查责任。各县(市、区)局(分局)是动态巡查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单位,分管局领导是具体负责人,大队长及包干片区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对一级区域每月巡查频率不少于 4 次,对二级巡查区域每月巡查频率不低于 2

10、次。严格落实月报制度,每月 25 日前各局(分局)执法监察大队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报送当月巡查工作落实情况和巡查台账。对巡查发现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和同级政府,同时抄告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共同做好执法监管工作。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依规及时立案查处到位。认真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国土建规安监环保所(站)做好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责任担当,严格履职到位。执法动态巡查是自然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违法用地的主要途径,是做好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自我保护、避免被问责的有效方法。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

11、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努力构建“及时发现 、按时报告、坚决制止、- 7 -严肃查处、有效整改”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监管格局,切实履行执法监督动态巡查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到位。 (二)突出执法重点,严守生态红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划定的巡查区域,重点做好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红线的日常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予以从重从快打击。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好农村村民建房、设施农用地、扶贫安置用地、基础设施的规划选址服务工作,杜绝违法违规用地

12、行为,从源头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 (三)规范执法程序,严肃报告制度。各巡查责任单位、责任人认真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 3 号)和原国土资 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报告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厅发 201058 号),进一步健全 执法监察网络体系,完善执法记录台账,对巡查发现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按时报告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四)强化巡查检查,严肃考评问责。市自然资源局每季度组织对各县(市、区)局(分局)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及查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相关标准进行评分排名,并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及责任人员进行通报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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