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津县 10 月份财政收支情况分析一、收入情况10 月份,全县完成地方财政收入 63993 万元,同比增长3.9%。二、分国地税收入情况1.国税完成县级收入 21885 万元。实际比去年同期增长17.38%。一是 增值税增收 2852 万元,拉高 15.3 个百分点,主要是房地产带动;二是企业所得税增收 389 万元,拉高 2.08 个百分点。2.地税完成县级收入 31282 万元。实际比去年同期增长37.3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 29004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9.79%,非税收入完成 2278 万元。一是企业所得税增收 947 万元,拉高 4.16 个百分点,主要是万宏国际项目和阳光幸
2、福城项目新开楼盘所致;二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增收 335 万元,拉高1.47 个百分点;三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增收 2167 万元,拉高 9.52个百分点,主要是对开发区企业进行集中清缴所致;四是土地增值税增收 728 万元,拉高 3.2 个百分点;五是耕地占用税减收 416 万元,拉低 1.83 个百分点;六是契税增收 4051 万元,拉高 17.79 个百分点,主要是房地产市场行情较好所致;七是专项收入增收 254 万元,拉高 1.12 个百分点;八是其他税种增收426 万元,拉高 1.94 个百分点。三、支出情况截至 10 月底,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9225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9%。支出进度平稳,在财政支出规模增长的同时,我们始终坚持优先保障重点和民生支出,民生支出共16891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87.9%,同比增长 12.8%,加强了财政对民生领域的保障能力。2018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