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文件 专业分包招标编号: FB-OSGJ-016 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欧森国际 项目 室内精装修 专业分包工程 中建三局西北公司第一经理部 地 址: 西安 高新区丈八一路 1 号汇鑫 IBC 大厦 D座 10楼 邮政编码: 710065 联 系 人: 魏东旭 18629591309(经理部商务部) 刘倩 18966916393(项目部商务经理)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文件 附件一 投标书 附件二 承诺函 附件三 专业分包方履约承诺书 附件四 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 我单位拟对 欧森国际 项目
2、室内精装修工程 专业分包工程进行招标,你单位经资格预审已合格,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投标。 1、本次招标专业分包工程概况 :西安高新区科技五路以南,西三环以西,科技六路以北,经二十二路以东 。 投标人应符合的条件: 2.1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 2.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级资质以上; 2.3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4 投标人应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5 投标人应具有税务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 2.6 投标人应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在有效期内。 3、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为
3、 2017 年 2 月 17 日 9: 30-12: 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4、招标文件发放地点: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 1 号汇鑫 IBC 大厦 D 座 10 楼 5、现场踏勘 集合时间: 2017 年 2 月 18 日 下午 14: 00 集合地点: 欧森国际 项目部 联系人: 胡国奇( 电话 13772427097)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2 月 28 日 10: 00 时 7、开标地点: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 1 号汇鑫 IBC 大厦 D 座 10 楼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登记并领取招 标文件时,领取人必须携带
4、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同时核验原件)。 9、本工程专业分包,我司不接受以联合体投标的形式。 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欧森国际项目(一标段) B 栋、 C 栋主体建安工程 2、工程地点: 西安高新区科技五路以南,西三环以西,科技六路以北,经二十二路以东 3、招标单位: 中建三局西北公司第一经理部 4、建筑规模: 建筑面积约 61000 平方米 5、结构类型: 剪力墙 、 框架剪力墙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招标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纸所需的 欧森国际项目 室内精装修工程 。 3、招标方式:综合单价包干,报价清单详见
5、附件 1 投标书。 4、招标范围: 4.1 本招标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4.2 其他为完成本招标工程施工范围所应承担的工作及后附分包工程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工作。 4.3 本次招标所约定的工作内容,招标单位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调整(增或减)中标单位的承包范围中的工作内容,中标单位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有关经济的索赔。 5、承包方式: 包人工费、材料费、机械 费、包机具、包原材料复检及报验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冬雨季施工措施费、其他专业配合费、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保及本工程所需的其他费用等 。 6、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 2016 年 2 月 22 日 ,总工期暂
6、定 170 天,具体的进场时间和完工时间,以招标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7、工程质量:省级文明工地 7.1 质量标准: 合格 并达到 长安 杯。 8、投标人资质要求: 8.1 投标人必须具备二级承包资质,相应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随标书一并递交,资信文件包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盖鲜章且法人代表签字 )、资质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入注册备案证。 第三条 投标须知 一、经济标书 1、招标单位配置的大型设备不一定全部覆盖整个工作面,投标单位承诺不会因为机械设备配备不足而向招标单位提出任何经济索赔及各种费用。 除此以外 为完成本工程主体结构所需的一切人工、材料及中
7、小型机械(机具)均由投标单位自行采购并包含在其包干单价中。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现场禁止吸烟 )及其他相关零星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及费用均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 3、我司提供的招标图纸与实际施工图纸出现结构不符或层高等有 变化等等,此因素已包含在单价中,若出现,单价不予调整。 4、满足本工程质量目标、工期目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固定单价中。投(中)标单位认为达到该质量目标应增加的奖励也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如因自身原因达不到,按合同约定处罚违约金,并达到整改要求。 8、合同外用工报包干工日单价,按照现场实际发生的签证确认量结算,所有合同外用工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生效。
8、 二、技术标 1、投标单位在技术标中,对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防护、现场文明施工等,必须有针对性较强的保障措施。 2、投标单位 在技术标中必须对劳动力的安排、各工种的合理配置、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拟派项目部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测量工、试验工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附相关证件 )等方面有 具体的 实施方案。同时要求投标单位,无论发生何种情况,招标单位一旦承诺建设单位需进行抢工,投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自动调节劳动力满足施工需要,并不得因此而要求增加费用和索赔。投标单位的抢工必须遵守 西安 市关于夜间施工的规定,如果投标单位有保证措施不扰民,经招标单位认可后方可继续夜间施
9、工,采取保证措施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3、投标单位必须对半成 品或成品进行有效保护,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三、 投标承诺书 1、投标单位须在投标书中承诺:在招标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论什么原因,均不得调整合同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 2、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承诺书中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条件进行承诺。 3、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在施工平面布置的场地以及加工区内,不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另行计取二次及多次搬运费,此项内容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包干单价内。 4、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区域范围以及加工区内所发生的文明施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内。 5、 投标 单位须在投标承诺书中
10、承诺: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停工、窝工,中标单位在征得招标单位的同意后自行调节现场使用的机械和施工人员,不得计算任何额外费用及窝工索赔; 6、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一旦中标,所派出的作业人员是经招标单位考察认定合格的;如实际进场人员与前期考察认定的队伍人员不一致,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单位给招标单位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承担的违约金。中标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进驻现场,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若需离 开现场外出,则必须经招标单位项目经理同意,否则每发现一次对中标单位处以 500 元的违约罚金。 7、投标单位
11、承诺:提供能满足招标单位制订的工程进度要求所需的劳动力和现场管理人员,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因投标单位的缘故,造成工期拖延,招标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增加劳动力。并同意该费用由招标单位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同时承担建设单位对招标单位因工期延误做出的违约罚金。 8、投标单位承诺,一旦招标单位发现中标单位现场劳动力不能满足生产进度要求或中标单位管理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质量下降、现场安全文明 施工不能满足项目管理要求等,招标单位在生产例会上或书面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均应无条件接受,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或整改;否则,招标单位做出的任何决定,中标单位均无理由拒绝。 9、投标单位承诺
12、:满足招标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并以独立的章节对相应的处理办法进行详细的陈述。 10、投标单位还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另行作相关承诺,招标单位将视情况进行优先考虑。 第四条 报价依据以及报价中包含内容(报价中包含的工程内容根据专业分包工程具体情况而定) 1、专业分包合同条款、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现场条件; 2、市场人工费价格 ; 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相关零星工作内容的费用; 4、达到该工程质量要求所需发生的费用。 5、施工中发生的管理费用、税金及其他与施工有关的所有费用; 6、办理与本工程相关的手续及应由投标单位承担的费用; 7、施工现场、生活区、加工区范围内的材料二次、多次倒运; 8、中标单
13、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费用; 9、该工程招标单位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和小型机具费用 包括在包干单价中 。 10、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时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2009 年 陕西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 11、承包人税金的缴纳和发票的提供执行税务部门有关规定,如投标方不能提供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12、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第五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提供工程预付款; 2、 承包人在收到建设方支付的工程款之后扣除分包人上交费用及违约金后按计划支付,付款进度及比例同建设方付款。建设方付款不到位时分包人自行承担
14、垫资部分。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分包人交齐合格资料一式 4 套并办理完最终结算后,在分包人无拖欠工人工资的前提下,根据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的实际 比例支付给分包人。计算公式为:付款金额 =(发包人最终确认的结算金额 -上缴管理费 -罚款 -违约金) 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的实际比例 已付工程款 。 承包人预留分包工程结算总价款 5 %(不低于 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若无质量返修扣款事项则一次性无息付清。分包人收取尾款时向承包人出具承诺书 3、付款不提供发票要扣除税金、所得税。 第六条 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2、投标书需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
15、人章; 3、投标资料应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人员及机械状况、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措施、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简介、项目经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楚容易辨认,否则,视为缺项。 4、所有资料用 A4 纸装订成册; 5、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资料费伍拾元),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仟元。开标后,在中标单位合同签订之日无息退还;若投标单位违反了招标单位招(投)标规定,招标单位有权扣留其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全额无息退还。 6、分包合同将以此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条款为依据签订,投标单位应将招 标
16、文件中的所有条款综合考虑在自己的投标报价中。中标单位不得以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出现偏差为由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否则被视为投标单位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招标单位终止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招标单位可以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在施工中对投标单位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或重新划分,投标单位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以此为由提出增加费用。如因招标约定的条件与实际施工图纸不同,造成工作量的增加或减少,投标单位不得提出任何索赔。 8、招标方对未中标的单位不作任何赔偿及解释,对合作表示感谢。 9、有下列情况之 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 9.1、投标书未按招标单位要求密封; 9.2、投标确认函的内容被
17、修改或未按招标单位要求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及法人代表章; 9.3、投标内容、资料不全或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不清晰或未加盖单位公章; 9.4、属 实质性 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招标文件后的合同附件; 9.5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第七条 时间安排 1、发标时间: 年 月 日 10 时 2、发标地点: 西安 市高新区丈八一路 1 号汇鑫 IBC 大厦 D 座 10 楼 3、交标时间: 年 月 日 10 时 4、交标地点: 西安 市 高新区丈八一路 1 号汇鑫 IBC 大厦 D 座 10 楼 第八条 开标、评标办法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由招标单位招标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开标、评标。 2、根据投标书送达的
18、逆顺序开启表述,并唱标。 3、招标小组各评委根据评标标准,按“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择优选取中标人。 4、开标及评标过程不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对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议,招标人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5、本次评标办法为在满足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下,合理的低价投标人为中标人。 6、本次评标按公平竞争、 合理低价的方法选择中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进行任何解释。 7、确定中标单位 3 日内进行公示。 招标联系人: 魏东旭 电话 : 18629591309 传真: 第九条 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施工能力及经济实力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以及合理的价格,并确保该方案技
19、术上可靠,经济上最优。 2、资金实力: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在招标单位资金暂时不到位时,中标单位必须保证连续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 3、履约保证金:本工程要求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履 约保证金的数额、交纳时间、退还时间等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执行。若中标单位不能按合同履约,招标单位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还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4、实施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是中标单位自有职工,严禁各种形式的转包。一经发现中标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单位有权没收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5、招标单位一旦宣布中标结果,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结果宣布后三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20、,并按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否则招标单位有权重新选择中标单位。 6、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送前若有疑问,可与招标单位联系。 7、各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报价格式表进行报价(附件一)。 8、招标文件附件: 8.1 投标报价书及承诺函样本(投标方须严格按照提供的格式报价); 8.2 专业分包方履约承诺书(范本见附件二) 8.3 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范本见附件三) 投 标 书 附件一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公司 第一经理部 : 1、根据已收到 欧森国际 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 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后,我方报价如下: 上缴固定管理费费率 分 包 内 容 分包方式 工程
21、 量 单位 总包 精装修 造价 上缴管理费 率 ( %) 备注 精装修 整体工程 包工包料 1 项 10638297.87 暂定合价(人民币大写): 备注: 1、报价依据 招标方和建设方签订的 招标文件、施工图、国家现行 规范 规定 ; 2、 投标方上缴管理费不包括招标方 向政府各部门交纳 的规费等 相关费用,以及施工中发生的环境保护、治理及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此费用由招标方代扣代缴; 3、 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为保证施工而引起的必要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此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4、 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 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的保修、保养费用 ,此费用
22、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 5、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根据甲方现场人员具体安排进行施工,并按照甲方要求采取赶工措施(如夜间加班等),甲方不予增加任何费用,已包含在 报价 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现场出现窝工现象,每拖延一天罚款 5000 元,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6、 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为确保冬雨季施工期间正常施工所发生的全部费 ,此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执行时不作任何调整 。 7、以上 报价 已含材料价格波动及村民干扰风险因素,乙方不得以材料价格上涨及村民干扰为理由而要求调整 管理费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等政策性和非政策性价格上调等,都包含在 报价中,上缴管理费 不予调整。 8、甲方可随时对乙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如发现乙方进场材料与乙方提供的材质报告或其他材质证明资料不符或质量不合格,乙方无条件退场不合格材料并对已经用于现场施工的不合格材料进行返工,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含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甲方按 20000 元 /次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