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防系统领域职务犯罪带来的几点法律思考摘要:随着城市规模扩大和房地产业发展,人防审批项目日益增多,异地建设费收取、缓缴等情况也相应增加,因此,检察机关加大打击和预防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的力度,并结合办案分析查找容易引发犯罪的风险点和环节,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人防系统 职务犯罪 检察机关 法律思考 人民防空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城市建设当中的重要内容,随着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民防空的功能和范围也在不断扩展,除了战时防备空袭,减轻战争危害外,还承担了和平时期防止自然灾害及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所以,人民防空事业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是
2、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千秋大业。正因为人防工程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近年来,人防系统领域引发的渎职犯罪案渐成频发态势,加强查办和预防工作对推动民防部门依法行政,维护民防工作正常工作秩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人防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征 1、发案环节的集中性。随着城市规模扩大和房地产业发展,人防审批项目日益增多,异地建设费收取、缓缴等情况也相应增加,人防系统渎职犯罪多集中在人防工程的审批、及收取这两大关键环节。在异地建设的审批环节,有的建筑单位采取以缴纳异地建设费的方式予以规避,或对大的楼盘分期报建,甚至跨项目易地建设人防工程,造成久拖不建、应建未建人防工程,如同属某集团但从事经营不同
3、项目的甲、乙两家公司,甲公司将其应建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到乙公司报建的另一项目中;在异地建设费减免审批环节,有的不具备减免条件的建筑单位为减少开支而申请减免;在异地建设费缴纳环节,有的建筑单位在缴纳部分异地建设费后,就取得人防部门的审批许可,达到先行开工的目的,导致所欠异地建设费无法追缴,人防工程应建未建,如房地产公司在报建多层住宅楼时就应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公司承诺开工后在大门商业区建设,后在补交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后,不再建设剩余人防建筑。 2、犯罪主体的牵连性。一个完整的民用建筑建设项目需要取得的“五证”涉及发改委、国土管理部门、规划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产管理部门等相关行政主管
4、部门。作为前置程序的人防工程的审批或认可程序,一旦被跨越而直接办理规划、施工等后面的手续,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有可能构成渎职犯罪,造成人防工程领域职务犯罪相互关联、共同犯罪多的现象。 3、作案手段的多样性。除直接收受钱物外,涉案人员还以其他各种名义受贿、索贿,此外,有些人员涉嫌违规操作,在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时,私设小金库。如在建人防工程验收过程中,按一定比例收受工程人防施工企业的回扣;到房地产开发商手中购买房屋享受特殊的优惠;以报销费用为名向房地产开发进行索贿;以介绍人防设计业务为名受贿,实践中,人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积极地牵线搭桥,为一些人防设计院的设计人员介绍某楼盘的人防工程项目,从而收取设
5、计人员所给予的“感谢费”的现象屡见不鲜;又如,在征收人防工程建设费或易地建设费时截留资金或不开票,截留、不开票的资金直接进入人防办的小金库等。 二、人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分析 1、法律意识淡薄,徇情徇利,违规行政。有些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观念不强,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牟取私利;有些则为了小团体和局部利益,集体参与违规操作,巧立名目,截留资金,个人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再从中获取私利亦无可厚非。 2、制度缺陷,导致监督不严、监管缺位。人防审批作为建设项目的前置程序,赋予负责审批的工作人员较大的权力,加之有些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过程程序倒置,即先由单位“一把手”审批,然后再由职能部门填报
6、补办相关手续,内部监督制约乏力,管理形式化势必导致监管缺位,执法人员个人的权力无限扩大。 3、单打独斗,加大执法难度。人防工程建设的前置性规定,是为保障其与建筑项目计划同步配套建设。但实践中,社会各界对人防办职能认识不够,普遍认为其是一个单纯的收费部门,开发商往往在交纳人防费时,更是能少则少,能拖则拖,而规划部门和房产部门为了各自部门利益,未有效进行协作配合,这些因素的综合影响下都使得执法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预防人防系统渎职犯罪的对策建议 1、培育良好职业操守,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要抓好人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定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从源头上发现和预防
7、职务犯罪。同时,人防办要利用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服务职能,按其办事程序,将每个项目的资料公布出来,对未建人防工程、未交人防建设费用和没有报建,稽查后发现的,按照执法程序公布各自所处的环节,使其所有的行政执法行为置于阳光之下。 2、强化监督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运行。一方面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并不定期地对执法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针对个案及时复核,重大问题经集体决策,防止“一言堂”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的外部监督体系,加大纪检、监察、审计对人防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发挥检察建议预防犯罪作用,针对查办案件暴露出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规范化管理。 3、多管齐下,形成执法合力。做好与规划、房产、国土部门的通力协作,把监督关口前移,相关部门要全面审查人防工程审批的相关内容及必备材料,拓宽对在建工程的监管范围,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司法机关加大惩治力度,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目的,推动人防部门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