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非充分竞争条件下利率定价与信贷投入调查.doc

上传人:99****p 文档编号:1663460 上传时间:2019-03-10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商洛市非充分竞争条件下利率定价与信贷投入调查.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商洛市非充分竞争条件下利率定价与信贷投入调查.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商洛市非充分竞争条件下利率定价与信贷投入调查.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商洛市非充分竞争条件下利率定价与信贷投入调查.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商洛市非充分竞争条件下利率定价与信贷投入调查.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商洛市非充分竞争条件下利率定价与信贷投入调查摘 要:理论上研究以及国际实践认为,高利率有利于弱势群体得到贷款支持。对商洛市农村金融市场展开调查,从非完全竞争条件出发探讨影响利率定价的因素以及利率定价与信贷投入的关系。调研结果表明,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性造成利率定价偏高,借款人对于利率定价改革产生错误认识。提出建立合理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并严格执行,加大市场化利率改革的宣传力度等政策建议,以期改善农村信贷市场效率。 关键词:利率定价;信贷投入;市场结构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6-0134-02 导言 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推进,金融机构

2、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断放宽。继 2004 年 1 月 1 日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之后,中国人民银行从 2004 年 10 月 29 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对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再设定上限,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贷款利率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 0.9倍。对金融竞争环境尚不完善的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 2.3 倍,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以调整后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57%)为例,农村信用社可以在6.57%15.111%的区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根据企业的信誉、风险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贷款利率,并逐步

3、形成按照贷款风险成本差别定价的格局。借鉴国际经验,放开利率浮动空间,让信用条件比较差的借款人通过较高的利率获得借款机会,而让信用条件较好的借款人享受优惠利率以及下浮的好处,保护优秀客户资源。以利率差别待遇,激励客户群向优质客户转变,并让不同类型客户承担相应的贷款成本,实现农信社的商业化经营,是政策推行的目标所在。 那么,新一轮农村信用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成效如何,能否在西部达到支农目标,改善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状况呢?我们在商洛市辖区 6县 1 区,共发放农村信用社信贷投放情况调查问卷 7 份,全部收回;农户贷款情况调查问卷 700 份,收回 589 份;个体工商户贷款情况调查问卷 144 份,收

4、回 124 份;中小企业贷款情况调查问卷 73 份,收回 63 份。通过调查,试图了解上述问题的答案。 一、商洛市农信社利率定价以及信贷投放概况 商洛地区共有农村信用联社 7 家,2012 年末分支机构 210 个,工作人员 1 404 名。其中,基层社 198 个,1 373 人;储蓄所 12 个,31 人。辖区总共有农户 560 312 户,其中个体工商户 39 663 户;注册企业 15 823 个。 (一)利率定价及执行情况 在人民银行下发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办法之前,各信用社都基本制定了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但不完善。后来根据下发的农村信用联社贷款定价模板中的一般模板,重新制定了利率定价管

5、理办法,基本上都能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基本在 10%以上,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在 8%10%之间。农信社贷款利率都执行上浮利率,最低上浮10%30%,最高上浮 70%130%,没有执行下浮利率和基准利率的农信社。(二)信贷投放情况 自 2004 年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继撤消县域支行后,目前在县域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有: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和邮政储汇局。在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中,农村信用联社的市场份额是最高,达到 50%以上,2005 年和 2006 年分别占比 53.4%和53.3%。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收息率基本达到 90%以上,近几年在不断提高。中小

6、企业贷款的比重较低,贷款客户年主要为农户,农信社的资金支持力度可以基本满足农户务农贷款,但只能满足部分中小企业贷款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农信社认为在贷款市场上主要的竞争对手是农行和民间金融商业性借贷机构以及正在大力发展信贷业务的邮政储蓄银行。农户和个体工商户在有资金需求时基本会首先考虑向亲戚朋友借贷,中小企业则会考虑向金融机构贷款。 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贷款审批权限,目前都已经达到 300500 万元。镇安县农村信用联社的质押贷款审批权已经达到 3 000 万元。对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的审批权限较小,只有几万,最高为 10 万。在农信社发放的贷款中,几乎全部由本机构审查批准的,仅有个别机构的 1%左

7、右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应主管部门要求发放的。贷款审批时间有减少的趋势,需要上级批准的最多需要 60 天,最少 10 天。本机构批准的最长 30 天,最少仅需 3 天,下属机构审批基本都在 10 天以内。 (三)小额信用贷款 信用社基本都在 1999 年和 2000 年开始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2002 年以前都已经开展了农户信用等级评估。通过与乡村干部座谈和信用社工作人员挨户访问农户,至今为止全辖信用社已经给 414 876 户农户建立了经济档案,对 310 488 户农户进行了信用等级评估,为 288 987户农户发放了贷款证,评定了 417 个信用村,309 236 户信用户。对农户的

8、评级一般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各等级的贷款额度因各信用社而异,在 3 000 元30 000 元不等。已经有 4 家信用社推行小组联保贷款,每个联保小组的人数 210 人,平均 4 人左右。小组联保贷款对贷款人在农信社是否有存款要求不一,最多要求存款达到贷款的 30%,都要求农户组成担保小组后才能贷款。若小组成员没按时还款并有逾期存款,其他成员可以继续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用整借零还的偿还方式。 (四)民间金融情况 本地民间商业性借贷的利率,以三个月为例,月息一般是 12 厘。但也有高的,在洛南县高达 25 厘。本地个人借贷三个月的利率月息一般是10 厘,最高达 15 厘。除了对高利贷

9、和地下钱庄这种民间金融形式听说过外,对抬会、典当、银背等都没有听说过。有 4 家农信社赞成民间融资合法化,两家农信社反对民间金融合法化,1 家认为无所谓。 二、农户与个体工商户贷款情况 (一)农户贷款 农信社的对信贷政策的宣传,是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了解贷款政策的主要途径和方式,90%以上都是通过这种方式了解的。平时都很少关注,也只有在需要贷款时才从信用社了解。 贷款利率的高低是其最关注的问题。从问卷情况来看,农户和个体工商户在从农信社贷款时都最关注利率,并且都认为利率偏高或很高,在目前的利率下会提前还款。 农户贷款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活动,借款的满足率较高。农户只要达到农信社的放贷条件,提出贷款申请

10、都能足额得到贷款。50%以上的农户认为,农信社放贷主要的考虑因素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良好的信用等级。 民间商业性融资机构在本地区影响微弱。农户和个体工商户对民间商业性贷款的知道很少,仅听说过高利贷和地下钱庄,但没有从这些组织借过钱。他们在需要资金时,会选择向亲戚借钱或向农信社借款。 (二)中小企业贷款 借款企业的规模很小,注册资本基本都在 500 万元以下。其中,82%以上都在 100 万元以下,注册资本在 1 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寥寥无几,28.6%的企业参加信用评级,最高级别为 AAA,共有四家。 企业对贷款利率的关注度相对较低,他们更关注是否能及时获得贷款并能否满足需求。只有 25.4

11、%的企业关注贷款利率的高低。认为贷款利率很高的只占 19%,认为贷款利率适中的有 11%,其余则认为贷款利率较高。 企业贷款主要是流动性贷款期限较短。有 77.8%的企业贷款主要用途是流动性资金需求。因此,贷款的期限也主要集中在一至三年。企业大都认为农信社贷款期限划分比较合理,但希望能根据生产的特点灵活社定贷款期限。 农信社不能完全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力度。中小企业想农信社申请贷款,只有 7.6%的企业能得到申请额度 100%的贷款,38.6%的企业能得到申请额度 50%60%的贷款,不能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求。 三、商洛市农信社利率定价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商洛市农信社利率定价中存在如下问题:

12、 第一,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后,信用社贷款利息收入相对减少,损害了农信社眼前利益。第二,新的利率执行后,由于宣传不够到位,造成一些非信用户的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也要求优惠利率,形成了贷款利率盲目攀比的不良风气。第三,信用社实行的浮动利率定价的给客户造成了一定的错觉效应。一些客户以为,信用社的利率是软政策、软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有相当一部分客户在信用社收贷时,首先与信用社工作人员在利率上讨价还价,不按约定利率付息,增加了收贷收息的难度。第四,随着商业银行逐渐退出县域市场,农信社在农村市场上没有有影响力的竞争对手,形成了一定的垄断。在贷款利率的决定上不能严格按照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依然

13、有“一浮到顶”的现象,不利于农信社的发展,阻碍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四、政策建议 结合商洛市农村金融调研,本文得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建立合理、适宜的农信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农信社贷款利率市场化的趋势已成为一种必然。人行通过自身的特殊地位和窗口指导的职能,指导农信社进一步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但目前建立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不能满足放开贷款利率上限,扩大利率浮动空间的需要。所以,农信社要抓住改革的大好时机,成立专门的利率定价小组,根据总行下发的农信社贷款利率定价模版,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与运营成本、预期收益和承担的风险相匹配的利率定价机制。 第二,严格执行

14、制定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虽然一些农信社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制定了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但这一办法的制定只是为完成任务,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并没有严格执行,使其成为一种摆设。农信社应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利用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扩大资金运作市场,提高运营效率,更好的服务于三农。 第三,对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素养。农信社贷款利率上限,增加利率浮动的空间对信贷人员知识水平,业务素质要求进一步提高,农信社只有不断地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不断的学习商业银行以及别的金融机构的展业及政策实施上的经验,提高员工的素质,才能适应这一要求,降低风险,增加收益。 第四,加大市场化利率改革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使广大农民真正了解信用社利率定价工作的具体规定,以及对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同时做好柜台解释工作,使农民懂得利率政策,积极争当优秀信用户,来创建良好的经济发展服务平台。 责任编辑 陈凤雪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毕业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