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网站退市过程中的主体权益保护初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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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团购网站退市过程中的主体权益保护初探摘要:团购网在我国从 2010 年 3 月诞生,发展至今不到 2 年时间,经历了从疯狂扩张到“千团大战”又到千团倒闭的过程,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各方面对于团购模式,团购参与者法律定位等研究也相继展开,文章主要讨论团购网站由于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倒闭退出市场时,应该如何进行赔付,以及应建立怎样的机制进行规范,才能有利于团购网站整个生命周期的合法性,维护消费者和商家各方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网络团购;退市;权益保护 一、网络团购的概念及参与主体的法律关系 网络团购是指通过互联网渠道,聚集一定数量的消费者组团,以较低折扣购买同一种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活动。目前主要由

2、相应的团购网站来组织和完成网络团购活动。笔者认为,就现存的合法的团购网站来看,团购网站是由实体公司法人创办的,与消费者是网络服务合同关系,为商家提供网上柜台出租,属于“居间型平台服务的提供者” 。 二、团购网站退出问题现状 (一)团购网站陷入倒闭困境 据领团网数据统计,截止 2012 年 9 月底,全国团购网站诞生总数高达 6116 家,累计关闭 3245 家。运营中团购网站的数量在 2011 年 7 月达到巅峰的 5088 家之后,首次跌破 3000 家大关,只剩 2871 家。 (二)团购网站倒闭暴露出的问题 1.由于很多团购网站都采用 Groupon 的网站模板,所以在建立网站方面基本上

3、不存在技术壁垒,建站成本很低。加之进入团购市场的门槛低,使得经营团购网站并不困难。这些都导致了行业经营很不规范,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出现了很多支付阶段骗取用户银行或信用卡账户的骗子网站,不法经营者在很短的时间内卷款而逃,参与者权益受到很大的损害。 2.团购“线上付款,线下消费”的特殊性和团购活动相关者法律地位的复杂性,参与者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团购网站倒闭时,各方责任不明,相互推脱损害其他参与者特别是消费者权益。 三、从参与主体权益保护角度对团购网站退出机制的建议 (一)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团购网站的经营活动 1.规范团购行业准入门槛,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在没有相关的电子商务法律规范情况

4、下,对于团购网站的主体资格依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查,提高网络团购的准入门槛,完善网络经营主体的登记备案制度并加强对团购企业经营状况的数据跟踪。特别是在倒闭潮爆发时能从全局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对市场秩序、纠纷解决等方面进行数据统计和监管调控。同时应建立信用评级体系,根据所了解的各团购企业的真实运营情况,定时对团购网站的诚信、服务等方面进行评测及公布。2.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工商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设立相应的板块公开网站的登记主体信息,并通过法规强制要求网站备份消费者和商家的电子交易记录(如网银转账记录等) 。当发生某团购网站濒临破产卷款而逃的情况时,债权人可据此寻找到

5、责任主体并搜集证据。工商部门亦可在此平台上根据监控数据定期发布信用评级报告,消费预警和典型案例,提高商家和消费者的防范和维权意识。(二)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1.及时发布退市信息,维护消费者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据此,网站应停止发布新单,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经营困难情况拟退市公告并更新动向,向消费者充分告知善后方案。 2.给予消费者多种可选的解决方案,维护其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

6、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因此,网站应公布并给予不少于两个可供消费者选择的方案。 第一,对于已购买的商品提供“一键退款”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若消费者选择“一键退款” ,团购网站应在声明赔偿条款全部内容后,向消费者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的金额按赔偿条款退回一定比例的本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日期从点击支付日期到确认退款日期计算) ,以及额外赔偿(例如诚信损失费等费用) 。 第二,提供替代解决办法。如多数消费者坚持消费,则网站须为他

7、们联系其他网站接手。统计在本网站消费者被迫取消订单中数量较大的商品(或服务) ,推荐并联系相关的一些规模大、信誉度好的团购网站接手该商品,方便消费者选购。未接受退款选择的消费者在网站指定的几个团购网站消费同样的商品和服务时可按照赔付条款继续消费,此后的风险由合作网站和消费者承担。 (三)对于合作商家,按合同情况分清法律责任 1.首先应及时告知商家网站即将倒闭的情况,并停止签订新的合作协议。公布善后处理办法,为了避免给商家带来额外损失,作为提供居间服务的网站应该在倒闭前及时进行解释说明。 2.对于已上线的团购活动,那么网站应按开始合作时双方签订的团购商家合作协议中的约定,或临时磋商终止合同履行,

8、对于已经购买但尚未消费的消费者给予合理的安排,避免给商家带来损失;对已给商家造成的损失与商家协商,提供一定比例的赔款。合同已经成立但是未如约履行,商家有权利按照合同要求网站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对于早期进行的已经结束、但网站尚未向商家付清的团购商品(或服务) ,首先应支付未支付的相关款项,进行付款结算。 4.因网站倒闭造成商家信誉损失应当给予一定的赔偿。 5.商家若发现团购网站资质不明,或有“卷款而逃”等其他非法行为,应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权或者按照合同法的规定采取保全措施如行使不安抗辩权,否则,若网站倒闭,商家因审核资质不清或合伙诈骗嫌疑而承担连带责任,必须向消费者进行相关赔付。 (四

9、)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规范退市 在电子商务领域,行业协会一直因其技术的天然优势和对行业的熟悉而成为规范的探索实践者。在相关立法成型前,行业协会可发挥其优势和一定的权威性从整个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角度制定一系列行业自律规范,引导网站规范经营,平稳的退出市场。 1.退市阶段要求和监督网站建立微博等沟通渠道,由专人负责解答参与主体提出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与相对方代表协商赔付比例和额外赔偿金额,制定赔偿条款,接受并处理投诉。 2.建立健全“先行赔付”机制。由行业协会主导建立基金先行赔付保证金,团购网站在创建时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或者从营业额中提取部分资金,并公布赔付规则。当其他参与主体不满意网

10、站给出的解决方案,且无法进行调解时,可按照规则进行先行赔付,在网站资不抵债时弥补相关主体的财产损失。同时行业协会应加强对网站的监督与机制的落实,不让“先行赔付”成为一纸空文。 团购网站倒闭退市对于参与主体的商家以及消费者带来的问题相对繁琐,需要拓展更多的途径使维权变得更加便捷及时。如借鉴或者采用国外的小额诉讼程序,降低消费者和商家的维权成本,提高效率。 参考文献: 1.王利明.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冲击与因应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2.施尼德詹斯,曹青著.电子商务运营管理M.中国人民出版社,2005. 3.何崇滨.我国网络团购行业乱象规制研究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3). 4.郝建彬.预防团购行业“倒闭潮”N.北京观察,2012(6). 5.周军.网上团购企业营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策略J.现代经济信息,2010(10). 6.李自兰,王蓉.合肥将建团购网站信用评级体系N.合肥在线,2011-09-02. 7.李思.团购网站纷纷倒闭,消费者如何维权N.上海金融报,2011-12-31. 8.网络购物消费者如何合法维权N.天津日报,201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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