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公道,文盲农妇叫板大律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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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讨公道,文盲农妇叫板大律师惟一的儿子因工致残却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为了讨要赔偿款,目不识丁的农妇魏月莺,只得聘请律师为儿子打官司。谁知与律师签订的委托合同却使自己成了被告 近几年,律师收费随行就市,标准不一,加之当事人维权意识的提高,由此产生的代理费纠纷大幅增加,农妇魏月莺告律师一案,只是其中典型的一例。规范律师收费标准,已成为改变律师形象、推动律师业健康发展的关键点之一。本期刊发这组文章,目的正在于此。 爱子落难,文盲农妇请律师埋下祸患 山东省菏泽市单县蔡堂镇苏双楼村 52 岁的魏月莺是个心直口快的老太太,又因为与生俱来的大嗓门,大伙儿给她起了个雅号叫“魏大炮” 。 魏月莺和老伴张心富膝下有

2、 3 女一男,2001 年 7 月,21 岁的独子张继文去了山东省齐河县一建筑工地打工。 不幸发生在 2001 年 11 月 12 日。当天下午,魏月莺忽然接到齐河县第二建筑公司的电话,说她的儿子张继文在工地摔伤了,已送往济南某医院抢救。魏月莺夫妇当晚赶到医院时,儿子已经醒了过来,但从脖子以下完全失去了知觉,医生说他摔断了脊椎,将要终生躺在床上。望着几个月前离家时还生龙活虎似的儿子,魏月莺夫妇肝肠寸断 更糟心的事还在后面。齐河县二建公司陆续往张继文的医疗账户上打入 2.8 万元钱后,再也不肯拿 1 分钱了。魏月莺和老伴只好回家卖了耕牛和粮食,筹了 1.2 万元,让儿子在医院又治疗一个多月,最后

3、实在弄不到钱了,只好让儿子出院回到家中。 张继文虽然出了院,但像他这样的重残之人,其后续治疗和保养费用仍不是个小数目,魏月莺只好一次次去找齐河县二建公司,希望就赔偿事宜来个一次性了断。该公司负责人却再不肯见她了。 这天,魏月莺在建筑公司门口又蹲守了一天,仍没“堵”到负责人,气得哭了起来。一位路过的好心人对她深表同情,给她支招说:“你不如到法院去告,像这样的工伤官司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魏月莺心想,事到如今,也只有如此了。 魏月莺和张心富都是“睁眼瞎” ,对法律上的事一点不懂,他们听说打官司要找律师,就托人在齐河县某法律事务所找了一个名叫李庆的律师,请他帮儿子打官司。李庆拍了拍胸脯说:“没事,这

4、个案子包在我身上了。没钱不要紧,我的代理费最后可以从张继文的赔偿金中扣除。 ”经过协商,魏月莺同李庆签订了一份委托代理一审诉讼协议书,约定官司胜诉后魏月莺要支付李庆所获赔偿金总额 20%的代理费。 魏月莺怎么也想不到,就是这位律师和这份协议书,日后竟使她陷入一个又一个诉讼漩涡。 世事难料,讨回公道却被律师告上公堂 2002 年 4 月 15 日,魏月莺和李庆到齐河县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官说工伤索赔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应先由当地劳动仲裁部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魏月莺和李庆不得已在齐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了案。 2002 年 4 月 29 日,齐河县劳动

5、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齐河县第二建筑公司支付张继文工伤津贴、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共十八万多元。双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反对意见,裁决书很快便具有了法律效力。后来,齐河县第二建筑公司拒不执行生效裁决,魏月莺为了尽快拿到钱给儿子治病,无奈之下,又和他们达成了一个“私了”协议:齐河县二建公司赔偿张继文各种费用 10 万元,半年内分三次付清。 5 月 24 日,李庆找到魏月莺说:“你的官司赢了,听说你和对方已达成赔偿款支付协议,而我这三万六千多元的代理费(即十八万多元中的 20%)什么时候给呀?”说着,他亮了亮手中的那份委托代理协议书。 “俺开始是想在法院打官司,最后没有在法院打成,俺也没办法呀

6、”魏月莺没想到半道上又冒出这样一档子事。 “咱签的是代理一审诉讼协议不假,但劳动仲裁也算一审诉讼,这三万多元的代理费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 ”李庆自以为对付一个文盲村妇绰绰有余,说出话来自然硬梆梆的。 “钱该给的给,不该给的一分也不会给。你没帮俺在法院打官司,怎么跟俺要帮俺在法院打官司的钱?”魏月莺腾地站了起来。 “不给?好,咱们法院见!”甩下这么一句话后,李庆不屑地走了。7 月 5 日,李庆果真一纸诉状将魏月莺告到了齐河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他“一审诉讼代理费”三万六千多元,同时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将齐河县二建公司欲支付张继文的 4 万元首期赔偿金全部冻结。 魏月莺从彼案原告一下成了此案的被

7、告,原、被告尽管是处于平等地位的两个诉讼主体,但在一些偏僻的乡村,当被告可是极不光彩的。魏月莺接到法院的传票后,不明真相的村民议论纷纷,对魏月莺说什么的都有。 老伴张心富感到在外面抬不起头来,回家就朝魏月莺发火:“当初给你说不要告状,你就是不听!咋样,应验了吧”三个女儿也埋怨她,自己一字不识当初不该同律师李庆签什么协议。 那几天,魏月莺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她哭了一场又一场。也难怪老伴发火,为给儿子看病和打官司,早已家徒四壁,谁知如今又雪上加霜,飞来这么一场横祸。她一遍遍问自己:“我到底错在哪里了?” 她越想越不对劲,当初自己和李庆签的是请他帮忙在法院打官司的协议,官司尽管最后没有在法院打成,可

8、这怪不得自己呀。李庆是在仲裁委帮了自己一点忙,但他先后向自己要了 9000 元钱,并且大部分打的都是白条。如果别人请我到集市上给他代买化肥,回来后化肥没买来,我却向人家要化肥钱,人家会给吗?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呀!再说,儿子的赔偿金本就很少,若任他再割去这么一大块,儿子今后还怎么活呀? 魏月莺终于横下一条心,为了自己的爱子,这个官司一定得打,即使最后卖房子要饭也不怕,人活着就不能让人随便欺负。 一审胜诉,小百姓求公道不怕大律师 听说魏月莺准备应诉,好心的邻居纷纷来劝:“人家是律师,又是在人家的地盘上,这不是拿鸡蛋碰石头吗?”老伴更是竭力阻挠:“给人家说个还钱的办法,请人家撤诉吧。咱冤就冤吧,谁

9、让咱是小百姓呢!” “小百姓怎么了,小百姓就该让人欺负死?!”魏月莺不信这个邪。村里有人则说起了风凉话:“等着吧,老魏这回有好戏看了。 ” 这次,魏月莺“吃一堑,长一智” ,不敢再在外地请律师了,她认为如果换成本地的律师,大家都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应该不会有那么多不愉快。 于是,她慕名找到单县某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司圣礼,司律师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很快答应接下这桩案子。 2002 年 10 月 16 日,齐河县人民法院就律师李庆诉魏月莺支付案件代理费一案正式开庭审理。庭审开始前,魏月莺大大方方地往被告席上一坐,清了清她那一贯的大嗓门,朝坐在审判席上的几名法官说:“我听说打官司中有个啥回避制

10、度,今天有和李庆有关系的吗?请你们回避!”司圣礼忙扯扯她的衣角,他真为她在这关键时刻放了这么一炮捏了把汗,没想到法官们都被她逗笑了:“放心吧,大娘,我们一定会秉公断案的!” 庭审中,司圣礼作为魏月莺的代理人表示:“一审诉讼一般是指在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的诉讼。被告同原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她的本意是通过在法院的诉讼来为儿子讨回公道,原告也同意作为其儿子在法院的一审诉讼代理人,这从原被告双方所签的代理协议以及首先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的行为中,完全可以看得出来。后来,法院按程序没有给他们立案,这超出被告的意料之外。被告支付原告一审诉讼代理费是以原告代理被告的一审诉讼为前提条件的,既然这个前提不存在了,原

11、告也就没有资格再向被告追索一审诉讼代理费。 ” 原告李庆辩称:“庭前行政仲裁是一审诉讼的前置程序,广义的一审诉讼应当包含诉前仲裁活动。 ” 司圣礼针锋相对:“我当律师这么多年,怎么没听说过行政仲裁也算一审诉讼,你有何凭据?要是这也成立的话,法院和劳动仲裁委干嘛不合并?” 李庆的额头冒出了细密的汗珠:“这是我个人的理解总之,我帮张继文讨回了十八万余元赔偿款,魏月莺就应按协议支付我三万六千多元的律师代理费。 ” 司圣礼马上反驳道:“你不会不知道,律师收取服务费是有一定限额的。我们已请司法部门的同志计算过,魏月莺在行政仲裁阶段应支付你的合理法律代理服务费不过 4500 元,现在她支付你的已远远超过这

12、个数字。就算你代理的是一审诉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你的最高风险代理收费也不能超出两万元,你抓住魏月莺不识字和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弱点,同她签订的是一个有失公平的协议,可以这么说,该协议是无效协议。 ” 齐河县人民法院经合议庭合议后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李庆要求被告魏月莺支付其一审诉讼代理费 32917.6 元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530.6 元由原告承担。 ” 魏月莺胜诉的消息传回苏王楼村后,整个小村像过年一样热闹,大家把魏月莺的小院围了个水泄不通,喜悦写在每个人的脸上。76 岁的张继贤老人说:“月莺真是好样的!看来有法律为咱撑腰,不管多厉害的人都不用怕他!” 听到大伙的赞扬,魏

13、月莺凄苦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亮色,她对大伙说:“这个世界上毕竟还是好人多呀!” 有法作主,不屈农妇乞讨告状 李庆不服一审判决,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魏月莺听到消息,并没往心里去,她想,没理你告到哪里也白搭。 然而,2002 年 12 月 26 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以“行政仲裁属于一审诉讼的前置程序,一审诉讼应当包括行政仲裁,并且原、被告事前签有真实、有效的代理协议”为由,撤销了齐河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李庆胜诉,被上诉人魏月莺支付上诉人李庆律师代理费 32917.6 元。随后,李庆向法院申请执行,将法院先前冻结的 32917.6 万元保全金全部划走。 魏月莺绝对

14、没有想到,这几乎是板上钉钉的案子,最后会是这样一种结局。她手持德州市中院的终审判决书,傻了一样不吃不喝,随后就病倒了。大伙儿闻讯纷纷摇头叹息,张心富也对妻子怨声连连:“认命吧,认命能过,任性不能过!” “我就是不认这个命,我要上告,非看看这个理字到底还存不存在!” “你要是再去闹腾,我我就离家出走” 关键时刻,终日躺在床上的儿子张继文给他们夫妻解了围:“爸,您就让俺妈去告吧,人活着不就是为了一口气吗?”魏月莺伏在儿子床前号啕大哭。 魏月莺在司圣礼律师的点拨下,知道二审判决虽然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了,但可以进行申诉。于是,她变卖了家中几袋小麦,又踏上了申诉上访之路。她先去德州,后来又去了省高级

15、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委政法委等部门,一次不行,就去两次,两次不中,还有第三次 魏月莺一字不识再加上几乎一贫如洗,独自奔波在异地他乡,吃的苦受的罪遭遇的屈辱与风险,常人都难以想象。她在城市中从来不敢乘坐公交车,一是为了省钱,二是怕因不识字而上错车或错过要找的地方。不论去多远的地方,靠的一直是不花钱的交通工具双脚。实在没钱时,魏月莺就咬咬牙,成为城市中新的“乞讨”一族,捡拾些垃圾来卖,保证了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一次,她冒着小雨到某机关申诉,门岗以她像个叫花子有损机关形象为由,拒绝让她进去。魏月莺的犟脾气又上来了,站在门口就是不走,雨水伴随着泪水刷刷往下淌,全身一会儿就湿透了,门岗不知是被感动了

16、,还是被她的怪异之举吓坏了,最后竟放她进去了。 还有一次,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闯进她在德州住的小旅店,恶狠狠地对她说:“哪里来的疯子?敢在爷爷的地盘上找刺激。再不滚,就把你卖到山西去”魏月莺见来者不善,一边大声呼救,一边抡起身边的暖水瓶向他们砸去,吓得那几个大男人拔腿就跑。 2004 年 1 月,魏月莺去济南申诉,回来时已身无分文,她就一路乞讨着步行回家。儿子张继文都快认不出母亲了,心疼地哭道:“妈妈,为了儿子,您受罪了!”魏月莺百感交集:“有儿子这一句话,妈妈作再大的难、受再多的委屈也值了!”此时此刻,张心富也理解了妻子:“你是对的,我不该再三地阻挠你。 ” 魏月莺为儿讨公道的不屈与执着,感动

17、了齐鲁大地的众多父老乡亲,也终于引起山东省高层的关注,有关部门作出批示,要求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2004 年 12 月 24 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再审,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为,在法理和司法实务界, “一审诉讼”一般是指一审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其范围不包括诉前仲裁活动;本案中,熟知法律业务知识的律师与没有文化的村妇魏月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相互争执对“一审诉讼”概念的理解,主体上就显失公平,并且在行政仲裁阶段,魏月莺已足额支付了其应得的律师服务费,他没有理由再索要实际并未进行的一审诉讼代理费。该院遂作出“撤销原二审判决,维持原一审判决”的再审判决。 李庆不服,也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扬言要组织全省著名法学专家就这一再审判决举行一次听证会,还说决不相信自己会败在一个文盲村妇的手上。 “败不败给我,不是谁可以说了算的,这要由法律作主!不服气不要紧,官司打到北京我也奉陪!”历经磨难的魏月莺已经对法律建立起了足够的信心,同时也鼓起了她坚决将官司打到底的勇气。 2005 年 5 月 24 日,魏月莺见李庆迟迟不履行再审判决,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2006 年 1 月,魏月莺终于要回了执行款,手捧三万多元执行款的老人再次流泪了。 (文中李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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