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山市东区产业园区认定试行办法第 一 条 为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本性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产业园区为载体扩大招商引资,形成集聚效应,带动东区相关产业发展,发挥创新驱动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推动力,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结 合 东 区 产 业 发 展 实 际 ,制 定 本 办法 。第 二 条 东 区 产 业 园 区 认 定 坚 持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则 ,按 照 申 请 、审 核 、公 示 、批 准 的 程 序 进 行 。第 三 条 东 区 招 商 引 资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负 责 东 区 产
2、业 园 区 认 定 工 作 。第 四 条 东 区 产 业 园 区 认 定 ,须 符 合 以 下 基 本 条 件 :(一 )利 用 东 区 村 集 体 物 业 进 行 改 造 并 于 2018 年 7 月 1 日后 改 造 完 成 ,产 业 园 区 面 积 10000 平 方 米 以 上 、产 业 园 区 投 入资 金 在 1000 元 /平 方 米 以 上 ;(二 )产 业 园 区 运 营 管 理 公 司 在 东 区 依 法 办 理 工 商 登 记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三 )产 业 园 区 运 营 管 理 公 司 在 东 区 依 法 办 理 税 务 登 记 ,实 行 统 一
3、核 算 ,并 在 东 区 汇 缴 所 得 税 ;(四 )产 业 园 区 招 商 面 积 超 过 35%才 可 提 出 东 区 产 业 园 区- 2 -认 定 申 请 ;(五)产业园区原则上只准许适量简餐配套、零售等项目进驻,进驻面积不超过产业园区面积的 10%。(六 )产 业 园 区 入 驻 项 目 须 符 合 东 区 产 业 发 展 方 向 ,对 于经 由 东 区 招 商 引 资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评 估 认 定 的 技 术 含 量较 高 、成 长 性 较 好 、对 东 区 产 业 发 展 有 重 大 促 进 作 用 的 项 目 入驻 产 业 园 区 ,给 予 优 先 考
4、虑 及 优 惠 政 策 支 持 。第 五 条 东 区 产 业 园 区 认 定 程 序申 请 单 位 按 要 求 向 东 区 招 商 引 资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提交 相 关 材 料 和 有 效 证 明 文 件 ;东 区 招 商 引 资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室 组 织 第 三 方 机 构 进 行 评 审 ,评 审 结 果 报 东 区 招 商 引 资 工 作领 导 小 组 审 核 ;东 区 招 商 引 资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将 经 审 核 的产 业 园 区 名 单 向 社 会 公 示 ,公 示 时 间 为 5 个 工 作 日 ;公 示 无 异议 的 ,报
5、 请 东 区 党 工 委 、办 事 处 备 案 后 由 东 区 财 政 分 局 按 规 定统 一 拨 付 。第 六 条 申 请 认 定 东 区 产 业 园 区 须 提 交 以 下 材 料 :(一 )东 区 产 业 园 区 认 定 申 请 表 。(二 )产 业 园 区 运 营 管 理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署 的 针 对 本 办法 第 八 条 的 承 诺 书 。(三 )产 业 园 区 运 营 管 理 公 司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四 )产 业 园 区 有 效 产 权 证 明 材 料 。- 3 -(五 )由 具 资 质 机 构 出 具 的 关 于 产 业 园 区 打 造 投 入 的
6、 财 务审 计 报 告 。(六 )产 业 园 区 平 面 设 计 图 。(七 )经 房 屋 租 赁 部 门 登 记 、备 案 的 租 赁 合 同 。(八 )其 他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第 七 条 对 一 些 特 定 类 型 的 产 业 园 区 ,经 东 区 办 事 处 批准 ,在 认 定 条 件 和 鼓 励 政 策 上 ,可 一 事 一 议 。第 八 条 经 东 区 认 定 的 产 业 园 区 运 营 管 理 公 司 须 向 东 区办 事 处 承 诺 5 年 内 不 将 注 册 地 迁 离 东 区 ,不 改 变 其 在 东 区 的纳 税 义 务 ;未 经 同 意 擅 自 迁 出 者 ,须
7、 按 东 区 办 事 处 通 知 的 时 间无 条 件 退 回 所 得 扶 持 资 金 ,并 按 银 行 同 期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支 付利 息 。第 九 条 东 区 招 商 引 资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每 年 对 经 东区 认 定 的 产 业 园 区 进 行 动 态 评 估 ,经 评 估 不 符 合 条 件 的 ,将 退出 东 区 重 点 项 目 库 ,停 止 享 受 相 关 扶 持 政 策 。第 十 条 经 东 区 认 定 的 产 业 园 区 运 营 管 理 公 司 有 变 更 企业 名 称 、变 更 法 定 代 表 人 、重 组 等 重 大 事 项 的 ,应 在 办
8、 理 相 关手 续 后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相 关 情 况 报 东 区 招 商 引 资 工 作 领 导 小组 办 公 室 。第 十 一 条 产 业 园 区 运 营 管 理 公 司 上 报 的 相 关 申 请 材 料须 真 实 可 靠 。经 核 实 属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两 年 内 不 得 再 申 请 认- 4 -定 东 区 产 业 园 区 ;已 经 认 定 为 东 区 产 业 园 区 的 ,取 消 其 认 定 资格 ,退 缴 其 所 获 扶 持 资 金 ;涉 嫌 犯 罪 的 ,移 交 司 法 机 关 处 理 。第 十 二 条 东 区 招 商 引 资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根 据 工 作 实 际 情况 ,对 本 办 法 进 行 修 订 。第 十 三 条 本 办 法 由 东 区 经 济 和 科 技 信 息 局 会 同 相 关 部门 负 责 解 释 。第 十 四 条 本 办 法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试 行 时 间 三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