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丽水市直属学校后备教师储备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激励和用人补充机制,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和临时性短缺,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市直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为抓手,不断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业务水平较高的后备教师队伍,形成灵活有序的教师补充机制。二、总体目标在逐步完善市教育局统筹管理使用中小学教职工附加编制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后备教师储备库,实行后备教师聘用考核制,规范市直
2、属学校编外教师管理,保障市直教育发展师资需求,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推动市直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三、建库措施(一)准入要求- 2 -后备教师储备库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合理配置、动态管理。后备教师储备库是市直属学校教师临时性短缺的适当补充,入库人数总量根据教育教学需求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市直属学校每学期申请聘用编外专任教师,一般应在后备教师储备库的入库人员中择优聘用。1.入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思想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岗位所需的学历(幼儿园、小学后备教师需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后备教师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年龄在
3、35 周岁及以下的人员(现有编外在岗代课教师超过年龄要求的,但用人单位确认表现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3 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 45 周岁)。2.入库程序在市人力社保局的指导下,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与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一并进行,根据学科需求数量,可单列岗位公开招聘,也可从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未聘用人员(入围面试并考试合格者)中择优纳入后备教师储备库,- 3 -入库人员考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后备教师资格。鼓励符合条件的顶编编外用工参与后备教师公开招考。(二)考核聘用各市直属学校根据每学年实有班级数和学生数变化情况,向市教育局申报后
4、备教师需求数量,经市教育局同意,市编办按编制总量控制的原则核定使用人数后,由各市直属学校择优聘用后备教师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后,聘用名单送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备案。1.聘用方式。根据当年学科需求数量从后备教师储备库中,择优列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均合格,经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2.解聘机制。后备教师实行聘期考核制,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对不能胜任教学、教学质量差、有违反师德师风、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的,经查实后立即予以解聘。对年龄满 50 周岁的后备教师原则上不再聘用。(三)聘用待遇经市编办核定且聘用上岗的中小学后备教师薪酬按上一年度市区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的 150%
5、核定(含相- 4 -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的 70%为基本工资按月发放,30%为绩效工资,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以奖励的形式按学期一次性发放。(四)聘用监管聘用后备教师由人事代理机构统一管理,实行劳务派遣。代理机构负责合同签订、工资发放、人事档案管理等事项。市教育局做好后备教师库管理、考核、培训等工作。后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教学业务评比与事业编制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五)入编机制对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 周岁),连续任教满两年,用人单位反映好的优秀后备教师,确因工作需要,在编制范围内,经学校考核,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根据考核
6、结果择优优先聘用为事业编制教师(取得市名师、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后备教师可直接聘用)。考核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质量、个人综合素质测评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定)。四、保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力社保- 5 -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丽水市直属学校后备教师管理工作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后备教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用人单位负责后备教师的上岗聘用和日常管理;市教育局负责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等工作;市编办负责对后备教师聘用人数的核定、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后备教师的公开招聘、考核聘用等的指导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经费的落实和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