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九江市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登记号:申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工程名称施工许可证编号申请单位意见申请变更内容:申请变更原因:承诺:我公司提供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拟接替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均不低于被替换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愿意接受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盖公章)20 年 月 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意见申请单位申请变更的原因(属实、不属实) ,经核对(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资料,(符合、不符合)要求, (同意、不同意)以上 人进行变更。(签 名) (盖公章) (签 名) (盖公章)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同意、不同意)建设单位、
2、监理单位意见。(盖 章)20 年 月 日注:1、变更登记部门为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单位更换人员需建设、监理单位审批人同时签名并批准,监理单位更换人员需建设单位审批人签名并批准,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均必须加盖与施工许可证上单位名称一致的公章。2、根据赣建字20131 号,项目经理一般不得更换。凡经招标进场单位,建设 (监理)单位需核对招标文件及合同对人员更换的要求,未经招标进场单位,建设(监理) 单位必须核对合同对人员更换的要求,所有需变更人员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约定的人员,拟接替人员为申请单位人员(外省入赣企业拟接替人员需在省住建厅办理登记手续) 。3、 “申请变更内容”应注明需变更人员和拟接替人员的岗位、姓名及证号。4、 “申请变更内容”及“申请变更原因”栏应打印,不得手写。5、同意变更人数需填写大写数字。6、提供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合同) 、拟接替人员的身份证及岗位资格证书及人员变更理由等附件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依次装订一份存档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7、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差异化监管的方式,加强对进行管理人员更换的施工现场的监管。8、本表适用于九江市范围内已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各监理或施工单位更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本表一式四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