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居民(散户)装接水及“一户一表”改造业务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 第三十一条:“供水单位 应当与用户依法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 供水 单 位应当按照城 镇供水服务标 准,设置经营、维修服务网点,公布水质、水价和维修服务的标准、期限及收费等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供水单位应当设立服务专线,受理用户的查询、投诉,及时答复、处理用户反映的用水问题。”二、承办机构芜湖县自来水厂三、服务对象个人四、申报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产权证/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五、服务流程1
2、.居民(散户)装接水(“一户一表” 改造)申 请:申请人向芜湖县自来水厂生产科提出申请,提交书面申请;2.业务人员进行现场勘探及预算编制;23.用户同意施工方案,根据工程预算用户交纳工程款;4.业务人员组织施工。六、服务时限受理:1个工作日;现场勘探及预算编制:3个工作日;施工周期:2个工作日/每户。七、收费依据及标准1、根据实际勘察结果制定预算;2、标准按照安徽2006年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DBJ34/T-206-200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3、居民“一 户一表”改造费用执行物价局 【2004】83号文件。八、咨询方式电话:0553-88229613工商户装接水业务服务指南
3、一、办理依据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 第三十一条:“供水单位 应当与用户依法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 供水 单 位应当按照城 镇供水服务标 准,设置经营、维修服务网点,公布水质、水价和维修服务的标准、期限及收费等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供水单位应当设立服务专线,受理用户的查询、投诉,及时答复、处理用户反映的用水问题。”二、承办机构芜湖县自来水厂三、服务对象企业四、申报材料1. 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 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五、服务流程41.工商户装接水申请:申请人向
4、芜湖县自来水厂生产科提出申请,提交书面申请;2.业务人员进行现场勘探及预算编制;3. 用户同意施工方案,根据工程预算用户交纳工程款;4.业务人员组织施工。六、服务时限7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1、根据实际勘察结果制定预算;2、标准按照安徽2006年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DBJ34/T-206-200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八、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553-88229615开发企业管网装接水业务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 第三十一条:“供水单位 应当与用户依法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 供
5、水 单 位应当按照城 镇供水服务标 准,设置经营、维修服务网点,公布水质、水价和维修服务的标准、期限及收费等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供水单位应当设立服务专线,受理用户的查询、投诉,及时答复、处理用户反映的用水问题。”二、承办机构芜湖县自来水厂三、服务对象企业四、申报材料1.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五、服务流程1.开发企业管网装接水业务申请:申请人向芜湖县自来水厂生产科提出申请,提交书面申请;62.业务人员进行现场勘探及预算编制;3. 用户同意施工方案,根据工程预算用户交纳工程款;4.业务人员组织施工。六、服务时限7个工作日
6、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根据实际勘察结果制定预算;标准按照安徽2006年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DBJ34/T-206-200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八、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553-8822961供水报停办理服务指南7一、办理依据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 第三十一条:“供水单位 应当与用户依法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 供水 单 位应当按照城 镇供水服务标 准,设置经营、维修服务网点,公布水质、水价和维修服务的标准、期限及收费等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供水单位应当设立服务专线,受理用户的查询、投诉,及时答复、处理
7、用户反映的用水问题。”二、承办机构芜湖县自来水厂三、服务对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政府部门。四、申报材料用户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五、服务流程1.报停申请:客户在芜湖县自来水厂营业所申请水表报停,提交纸质申请;2.受理人员进行拆表、停水。六、服务时限3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8免费八、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553-8827271供水销户办理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9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 第三十一条:“供水单位 应当与用户依法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 供水 单 位应当按照城 镇供水服务标 准,设置经营、维修服
8、务网点,公布水质、水价和维修服务的标准、期限及收费等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供水单位应当设立服务专线,受理用户的查询、投诉,及时答复、处理用户反映的用水问题。”二、承办机构芜湖县自来水厂三、服务对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四、申报材料1.用户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水表。五、服务流程1.报停申请:客户在芜湖县自来水厂营业所申请销户,提交纸质申请;2.受理人员进行拆表、销户。六、服务时限即办七、收费依据及标准10免费八、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553-8827271供水过户办理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 第三十一条:“供水单位 应当与用户依法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第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