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信用担保机构风险管理对策研究摘要:近年来安徽积极鼓励发展融资性担保业务,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担保主体快速增加,但也面临着很多风险,包括来自受担保企业的风险,担保机构本身的风险等,管理好这些风险是信用担保机构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关键词:信用担保;担保机构;风险管理 信用担保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加快信用担保机构健康发展,科学管理、控制好信用担保机构风险是一项的重要课题。 一、信用担保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 信用担保机构作为化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一种重要中介机构,在国际上已有较长历史和成熟的经验,与经济发展水平比较社会信用环境成正比例关系。我国市场
2、经济起步较晚,在尚不健全的市场经济的金融坏境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信用担保的作用越来越突显。在政府与市场的共同推动下,到 2012 年末安徽全省共注册成立融资性担保企业 358 家,资本金近 334 亿,融资性担保业务在保余额占全省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近 1/5,有力的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提升了融资担保行业服务中小企业的战略定位。 二、信用担保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 信用融资担保业上联大大小小的金融机构、下联千千万万的中小企业,是联结银行与企业的重要桥梁,责任与风险重大。信用担保行业自身性质决定了其高风险的特点,担保机构服务对象一般是不具备从银行直接获取贷款的企业,从性质上已经
3、决定了信用担保机构的客户群主要是处在高风险、不稳定、实力相对较不稳定阶段的中小企业或处在创业阶段的企业。 (一)被担保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决定信用担保企业高风险 1.经营风险。任何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都会面临着各种风险,而一般成熟且实力较强的企业可以通过有效的经营措施和科学的管理加以规避和控制,对于中小企业或正处在创业起步阶段的企业来说,企业往往不重视科技投入,生产技术落后,技术含量低,后劲不稳定,企业市场定位模糊,产品的竞争力波动大,产品替代性强,较难形成长远优势。此类企业经营结果容易受制于多种不确定性风险因素的影响,尤其是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营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还不够高,实行家族式管理居多,
4、一旦市场出现大的波动,经营结果容易出现很大变化,甚至濒临破产倒闭的境地,其结果导致经营风险传递给信用担保企业。 2.信用风险。由于市场经济的制度规范尚不健全,尤其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信用环境差,企业信用观念淡薄,不讲信用、破坏信用的现象比比皆是,有的企业甚至采取各种非正常手段千方百计地向把债务转嫁给担保机构承担,淡薄的社会信用环境和企业信用意识给担保机构带来了直接的担保风险。有些企业为了能够获取担保机构的信用担保及时融资,甚至向担保机构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应付或蒙混过关担保机构的担保前置风险调查,使担保机构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做出错误的判断,自然形成虚假信息所造成的担保风险。 3.系统性风险。一旦
5、经济出现调整波动,甚至出现金融危机,必然出现系统性风险,使多数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导致贷款无法偿还,这是无法控制的。 (二)来自信用担保机构本身的风险 1.担保机构法人治理与风险控制存在矛盾。建立规范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理顺出资人与信用担保企业自主经营风行控制的关系十分重要,而在实际的经营中,安徽很多民营担保机构直接借款给股东单位,国有担保机构受“行政指令调拨”等大股东占用资金,以及公职人员兼任担保机构高管人员、政府直接参与所出资担保机构的项目评审等,给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留下隐患。 2.风险控制与补偿机制不完善。在操作流程和风险内部控制制度上虽然很多担保机构存在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但在实
6、际执行中经常大打折扣,往往会出现风险识别、评估体系指标不科学,对担保对象判断结论不准、担保条件设定随意性大,少数担保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甚至恶意贪污、侵占、挪用担保资金,容易从内部给信用担保企业留下风险。在信用风险转移与补偿上,安徽信用担保行业尚未建立统一、有效、可实施的担保风险再转移制度,信用担保机构的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风险都集中于担保机构自身。 (三)来自法律、政策方面的风险 1.法律风险。由于信用担保行业起步较晚,安徽信用担保机构发展仅有十年的历史,相应的法律、法规很不完善,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用以支撑信用担保行业。 2.政府干预风险。由于大部分信用担保机构由地方政府财政出资组
7、建,往往政府出现阶段性的政策干预,比如,从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就业岗位,产业结果调整等某一因素考虑,或多或少的会以出资人的身份引导担保机构直接向某些企业提供担保,而此类干预又容易出现经营者违心的接受某种方式的“指令性担保” 。受担保企业在获得贷款后,经常认为是“政府的钱” ,还款意识将大打折扣,信用担保企业的风险则迅速上升。 3.会计核算政策不规范。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会计准则解释第 4 号,要求融资性担保机构应比照保险公司进行会计核算并通过精算的方式测算、计提风险准备金。会计准则解释第 4 号通知与财政部金融司有关融资性担保机构财务监管的政策中关于风险准备金提取标准的规定相悖,与基层融资性担保机构
8、业务实践脱节。安徽省各融资担保机构实际在分别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等不同的会计核算标准,报表格式、会计科目的核算方式各不相同,准备金提取也不甚统一规范,一方面不利于财务风险的防控;另一方面财务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影响后续的绩效评价、信息平台建设等财务、行业监管工作。 三、加强信用担保机构风险控制的对策思考 安徽信用融资担保机构在宏观经济因素不断变化,运营的环境和情况尚不容乐观,发展方向不明朗,银担合作不平等,资金运作不规范,风险控制不审慎的问题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在制度设计层面和机构运营层面如何把握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仍然是融资担保行业当前乃至未来较长时间内的一个重要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