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澳门政治与社会的变迁编者按 1999 年 12 月 20 日,素有“莲花宝地”之称的澳门将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澳门回归是继香港回归之后中华民族的又一大盛事,从此,结束了外国对中国领土的占领和统治,也彻底洗雪了中国近代史的耻辱,这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繁荣昌盛的最好注脚。 澳门回归祖国后,将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的根本方针,实行“澳人治澳” 、 “高度自治” ,保持现有的经济制度和社会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香港回归两年来的实践证明了“一国两制”这一伟大构想的成功,我们相信,澳门的明天会更好。 为迎接这一历史时刻的到来,本刊特编发此文,向读者介绍澳门政治、社会等方方面面的情况
2、。 澳门政治体制的演变 自明嘉靖年间葡萄牙人在澳门租地居住后,由于中外贸易带来的厚利,在澳的葡人和华人日益增多。到了公元 1583 年,居澳葡人进行了首次选举,正式成立了议事公局。 17 世纪到 18 世纪中叶,葡国派往澳门的总督,又叫兵头,一直只拥有军事权,直到 1783 年,葡国女王唐娜玛利亚一世颁布了皇室制诰,要求澳门的葡人议事会将账目提交给总督和王室委派的大法官,并授权总督管辖在澳葡人,且对议事会有否决权,总督才逐步获得全面管辖权。 1974 年 4 月 25 日,葡萄牙发生军事政变,一群年轻军人推翻了萨拉查政权长达半世纪的独裁统治。建立了民主新政权并开始在葡属殖民地推行非殖民化政策,
3、新政权很快承认了葡非洲属地的民族自决权,但同时又将澳门视为特殊地区,维持其原有地位。这年年底,葡萄牙新任澳门总督李安道赴澳就职,为了更好地维护澳门的局势,他决定拟制新的澳门政治章程。1976 年 1 月 6 日, 澳门组织章程获得通过并于 2 月17 日颁布生效。它是澳门现行法律体系中最基本的法律,是澳门政治、行政、财政、立法组织运作的基础。根据章程,澳门地区包括澳门半岛、凼仔和路环两岛,是一个内部公权法人,澳门本身管理机关为总督和立法会,会同总督运作的还有咨询会。 澳门既非附属他国的殖民地,也不是一个独立的城市国家,而是葡管中国领土。主权与治权的完全分离,决定了澳门的特殊法律地位及其政制特色
4、。 澳门的政制有如下特征:1 澳门作为葡管中国领土,并非政治实体,也没有完全的民主政制。1979 年中葡建交后,主权与治权分离的政治法律地位得到确认,在某种意义上,葡萄牙获得中国正式“授权”代行管理澳门的权力;2 澳门的政治制度独一无二,立法会虽有民主选举成分,但并不完全,也没有制约总督的政治优势;3 澳门享有较大程度的内部自治,但对葡萄牙主权机关特别是司法系统仍有一定依赖性。 葡萄牙共和国宪法部分地适用于澳门;4 澳门组织章程1976 年实施以来,经过多次修改,已基本上适应澳门现实状况。澳门总督与立法会的职责权限划分也相对较为清楚,政制运作日趋协调和成熟;5 澳门行政管理现状是典型精英共识政
5、治的结果。虽然本地社会不是无条件支持政府,但基本上接受其管治。居民只要求在其认为应该干预的领域的施政取得起码令人满意的效果。 葡萄牙自 1616 年开始委任第一位澳门总督至今,澳门总督已有 127任。历届澳督基本上是由有军职的人担任,只有 3 位是纯文职人员。现任总督韦奇立即是一位准将。 总督在澳门代表着除葡萄牙法院以外的政府其他所有权力机构。总督在政治上向葡萄牙总统负责,总督的级别相当于葡萄牙的部长,其任期一般是与总统共进退,但没有明确的规定。 澳门现有的行政体制中与总督平行的有:立法会、法院、检察院。澳督行使权力的机制有点与香港的行政架构相似,即授权政务司进行行政管理。澳督具有政治、经济大
6、权,是澳门政府的首脑。他通过政务司及其所属的司署等下属机构,管理澳门的一切事务。 澳门的立法机构以前一直从属于澳督,1920 年起立法会从政务委员会中独立出来,虽然能对总督施政行使一些监察的职能,但说到底仍是澳督的咨询机构。咨询会是澳督的顾问机构。从严格法律意义上说,澳门并不存在政府。澳门人平常所称的政府,实际仅指公共行政当局,即总督辖下的行政组织架构,包括总督和各个政务司。 澳门组织章程规定,政务司是总督的助手,本身没有权力,通过总督授权来辅助总督推行或执行行政事务。政务司经总督提名由葡萄牙总统任命,官阶相当于葡萄牙政府的国务秘书即副部长。总督短期离澳或因故不能视事时,在政务司中指定一人代理
7、,称为护理总督;总督职位出缺时,则由在职时间最长的政务司担任护理总督,直至总统委任新总督为止。 总督和政务司要对其行为向法院负民事和刑事责任,但在职期间被民事或刑事起诉,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只在里斯本法区进行审理。 在澳门,公务员是一个令人向往的职业,其福利薪酬在东亚和东南亚地区仅低于日本和香港。澳门的公务员队伍到 1997 年 4 月为止有18657 人,与人口数量相比,澳门公务员人数实在是过于庞大了。 一个刚入职的初级公务员的月薪就有近 8000 澳元,所以在澳门,一般的年轻人求职,最想去的就是政府机关。 参政议政的澳门社团 众多的社团是澳门的一大特色。迄今为止,澳门 40 多万人口中,
8、已成立了两千多个社团,它们活跃在澳门社会的各个领域。 澳门社团历史悠久,最早的社团成立于 19 世纪末、20 世纪初。其中著名的华人社团“镜湖医院慈善会” 、 “澳门同善堂”和“澳门中华总商会”就分别成立于 1871 年、1892 年和 1913 年,被称为“澳门三大社团” 。它们长期代表华人社会与澳葡当局进行联络、交涉,斡旋社会矛盾纠纷,同时还为平民百姓行善救灾,以自己的业绩在澳门社会建立了很高威望,成为澳门社会上享有地位的著名社团。 澳门注册社团的大幅增加始于 80 年代。自 1987 年 4 月起,澳门进入过渡期。澳门居民通过所属的社团,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基本法的制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9、 澳门人成立社团、参与社团活动,是因为社团能使个人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个人的作用能尽可能地发挥出来。 在澳门的华人社团中, “澳门中华总商会”是影响和成就最大的一个社团。它 1912 年 12 月 14 日获得葡萄牙政府批准立案,定名为“澳门商会” 。现任会长为马万祺,崔德祺、何厚铧等为副会长。 “澳门中华总商会”章程规定其宗旨是:“团结工商界,坚持爱祖国、爱澳门,维护工商界正当权益,做好工商服务工作,促进与外地之商业联系,为澳门的社会安定、经济繁荣而努力” 。 “澳门中华总商会”长期负担维护澳门居民大众的利益,积极参与社会服务,作好社会福利,救弱扶危,排难解纷,深为澳门各阶层人士器重,被许多
10、澳门人视为民意代表。此外,在加强澳门与内地的联系、促进中葡关系改善及澳门顺利回归祖国的事业中, “澳门中华总商会”更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澳门中华总商会”现任会长马万祺老先生,是澳门德高望重的实业家。除投资建筑置业、署理商会重任外,还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副主任委员。 “总商会”几位副会长中,最年轻的一位是老会长何贤之子何厚铧。他掌管大丰银行并担任澳门银行公会主席,也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副主任委员,不仅是个精明的商家,而且是位有声望的政治活动家。何厚铧是澳门特别行政首任行政长官。 其他还有澳门工会联合总会、澳门妇女联合会等。 澳门“社团”不仅给澳门社会注入了活力,而且
11、在澳门回归的过渡期中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的 100 多位委员中,集中了众多的澳门“社团”代表人物。除“中华总商会”的马万祺(会长) 、许世元、何厚铧、高开贤, “工会联合总会”的唐星樵(会长) 、刘焯华、潘汉荣, “街坊总会”的李康(会长) 、吴仕明、梁庆庭等人以及其他主要社团共 30 多位领导人都是“筹委会”委员,超过澳门委员总数(共计 60 人)的一半。 澳门现行法律中所规定的“公民社团” ,实质上是政治性社团。这一表述与基本法关于政治性团体的规定不一致。因此,1999 年澳门回归之后,特别行政区势必要对有关社团的法律作出相当的修改,以符合基本法的规定。 澳门的
12、社会问题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工业化以及人口的激增,澳门的社会问题日益显著。如青少年问题、社会治安问题、城市环境及交通问题等。 长期以来澳门一直没有普及义务教育,澳门政府也没有担负起办学的责任,致使以私校为主的教育体制成为澳门教育的特点。因此,澳门的中小学教育面临着诸如学位不足、学生班组严重超编、师资力量不足、素质不高及经费不足等严重问题。在校学生一旦成绩或操行不好,便可能被校方勒令退学,失学青少年中有的又因年纪太小不能工作,且父母无暇管教,只有终日流浪于街头巷尾,无所事事,沾染社会不良风气而成为问题少年。 从过去的联群结党惹事生非、打斗、偷窃、离家出走,澳门的青少年问题已转化至今日的抢劫
13、、绑票、强奸、严重伤人、谋杀、操纵少女卖淫活动、吸毒及滥用药物等,甚至有自我毁灭与伤害的倾向。近些年来,由于辍学、失业青少年的增多,社会次级文化的泛滥,以及毒品、黑社会对校园的渗透,造成青少年犯罪日渐严重的现象,引起澳门警方、教育界及社会人士的极大关注,他们提出,专家、警方、学校、家庭四方合作,加强沟通,预防并减少青少年犯罪,并为此采取了多项措施。 1997 年,经澳门总督批准,在保安政务司指导及监督下成立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小组” ,目的在于分析青少年犯罪现象并提出建议和方案。 据 1998 年澳门教育司的一份调查资料显示,在97/98 新学年开始时约有 1700 名学生未到校注册。失学青
14、少年的明显增加,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有识之士呼吁将强制性基础教育引入现行法律制度,或者要求学生只有在完成九年级课程或年满 15 周岁才可以放弃学业。 澳门地域狭小,流动人口众多,居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围绕博彩业建立起来的发达经济,无法摆脱社会阴暗面的渗透与制约,犯罪与黑社会问题始终是影响社会发展的痼疾。 黑社会,即有组织犯罪,在澳门的渊源可以追溯到 19 世纪 40 年代鸦片战争时期。当时,澳门是英国从事鸦片贸易的东印度公司向中国内陆输送鸦片的转运站。大批中国人受雇于该公司从事货物转运的体力劳动,随着人数的增多,内部也引发了诸如争权夺利、操纵地盘的纷争。为了控制这种竞争,有个名叫杜阿发的
15、华籍工头,在洋主子的默许下,成立了名为“友谊馆”的堂口,强迫华籍劳工加入,加入者可以受到“保护” ,但必须将每月收入的十分之一缴为会费,不从者立刻予以解雇。慑于其背后洋人的淫威,劳苦大众不得不向这股恶势力低头,澳门的黑社会初现萌芽。不久,又出现了另一个有洋人撑腰的堂口,名为“友乐馆” ,其压榨工人的手法较为隐蔽。他打着“随缘乐助”的旗号,并不要求工人按比例缴纳会费,而是在其势力范围内设立赌场,从中抽头取利。 在经过几次“黑吃黑”的火并之后,两家堂口各自不断扩充实力,争夺地盘和势力范围,从事各种非法活动,并逐渐发展成正式的黑社会组织。抗日战争时期,由于葡萄牙政府在二战期间保持中立,澳门没有受到日
16、军铁蹄的蹂躏。香港、广州、中山等地的一些黑社会人物和组织因战争影响而遁入澳门,使得当地的黑社会组织变得复杂起来,黑社会组织的活动也猖獗起来。 1949 年广东解放前夕,相当一部分蒋军的散兵游勇流散到澳门。在澳门传统黑社会组织继续生存的情况下,这些人的加入使得当地的黑势力迅速膨胀。1950 年,蒋介石当局利用在香港的黑社会组织和黑社会成员,制造了“九龙暴动”事件,借机进行反共宣传,进攻爱国的工会、学校,迫害爱国人士。事败后,近千名黑社会成员被香港当局递解到澳门,其中多数为“十四 K”、 “和胜义”等香港“三合会”组织的成员。在经过多次的血腥火并之后,这几个组织逐渐成为澳门黑社会的核心组织。 (摘自澳门纵横 、 澳门的社会与文化 ,新华出版社出版)责任编辑:阮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