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8年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贵港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根据2018年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提出 2018年我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要点如下:一、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一) 加强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组织开展全市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清单,照单治理,照单督查。实行大坝安全隐患治理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和通报制度,挂牌督促。积极开展汛前、汛中、汛后水库(水闸)及堤防工程安全状况巡查、抽查、督查和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安全措施。(二)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全市水利系统管辖
2、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公布名单,接受监督。(三)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运行与管护制度。严格执行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制度,加强水库调度运行和应急管理,编制完善水库调度规程和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水库防洪调度与抢险应急预案等,按预案做好充分准备,按规程科学调度运用。定期组织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严格水库降等报废程序,加强巡视检查、安全监测和维修养护等工作,协助做好水库大坝安全运行在线辅助监管系统上线运行。(四)强化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抓手作用。大力推动全市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落地生效,全面推行水利工程管理年度考核工作制度,努力提升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五)有
3、序推进水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水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水管单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水库水文资料整编。二、狠抓项目建设计划执行,保证完成任务(六)全力抓好投资完成。按照投资计划,分解建设任务,实行清单管理。重点抓好列入年度中央投资计划的贵港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确保完成中央投资计划 80%以上,完成工程建设目标。完成 2018年水库进库道路提升改造建设任务。抓好 2018年度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对历年安排资金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进行清理整治。(七)加强项目建设督导。督查指导解决项目开工、建设和验收等环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项目建设监督管
4、理,大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堤防工程项目建设。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南加强和规范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管理。(八)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等项目前期工作,抓好项目审批,做好项目储备。(九)重视水利精准扶贫。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贫困地区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力度,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环境和乡村河道水环境,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三、持续深化水管体制机制改革,打造良好格局(十)抓好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工作。配合自治区水利厅制订广西江河湖库水域岸线
5、管理与保护技术方案,加强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积极推广河湖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经验。(十一)继续巩固提高国营水管体制改革成果。认真梳理分析国营水管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稳定“两项经费 ”落实渠道,巩固提升改革成果。(十二)持续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实施方案,全面完成桂平市、平南县、港南区、覃塘区改革任务,列入改革范围的小型水利工程发证率达 85%以上,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达 90%以上。按验收办法组织开展验收。四、加强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维护好水生态(十三)加强涉水项目监管。严格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十四)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强化河道采砂规划的先导作用,加强督导检查。配合自治区水利厅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采砂许可证和砂石合法来源证明管理办法,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建立的广西河道采砂许可证防伪溯源数字监管平台,实现河道采砂监管数字化、信息化、可追溯,提升河道采砂管理水平。(十五)做好立法调研工作。配合自治区水利厅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修订的立法调研工作。(十六)积极申报水利风景区。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宣传,积极创造条件申报水利风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