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针表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分值自评得分 指标解释说明 评分标准 备注1政策宣传3 3是否按照政策规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不断宣传项目政策,营造良好氛围。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不同形式,宣传项目资助政策,得 1 分;宣传新录用人员受训后,就业能力提高,稳定就业的典型案例,得 2 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民生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58 号)第十三条,“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建立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民生宣传平台”。2目标管理6 6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依据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针是否清晰、细化、可
2、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绩效目标与实施相符情况及细化情况。市级人社和财政部门,制定本地项目具体实施细则,得 1 分;针对项目实施,设置了产出目标,得 2 分;针对项目实施,设置了质量目标,得 2 分;产出和质量目标细化、量化,得 1 分。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3组织保障(15分)申报审核6 6项目申报评审和审批过程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申报评审和审批的规范性。各级人社部门制定了补贴申报管理办法,得 2 分;开展培训前,人社部门对培训计划进行审核,得 2分;相关审核,有明确的意见或结论,得 2 分。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4投入(25分)资金落实(1
3、0分)资金到位率6 6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应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保障程度。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资金到位率达到 100%得满分,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0.2 分,扣完为止。三级指标按 627 号檔设置;5到位及时性4 4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到 位 及 时 率 100%, 得 4 分 ; 资 金 未 及 时 到 位 , 但 未 影 响项 目 进 度 和 实 施 效 果 , 扣 1-3 分 , 其 余 不 得 分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及时到位资金:
4、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三级指标按 627 号檔设置;6信息公开4 4 是否建立和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市县人社部门,定期在门户网站对培训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且信息齐全的,得 4 分,信息不全的,得 1-3分;未公示不得分。2017 年安徽省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实施办法第五条7监督检查5 5主管部门是否对项目实施、专项资金的运行进行监管,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市县财政和人社部门,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得 2 分;评价或检查有书面结果,得 2 分;有整改要求并
5、落实,得 1 分。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8项目管理(12分)资料报送3 3 有关单位提供数据是否及时、齐全、真实、准确。 数据报送及时,得 1.5 分;资料报送齐全、真实、准确,得 1.5 分。 三级指标按 627 号檔设置;9过程(15分)财务管理(3分)资金使用合规性3 3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市县财政和人社部门建立了补助资金发放台账,得1 分;资金 支 付 进 度 符 合 规 定 , 无 拖 欠 的 现 象 , 得 1 分 ;资金支付方式符合规定,得 1 分;如资金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
6、取等现象,“过程”指标不得分。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2017 年安徽省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实施办法第四条 第 4 点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10产出(40分)项目产出(40分)目标任务完成率18 18对照项目申报阶段设定的产出目标,评价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培训人数完成率 100%,得 12 分,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扣完为止;培训合格率达 95%以上,得 6 分,否则不得分。2017 年安徽省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实施办
7、法第一条11培训品质14 14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质量的验收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验收把关的规范性。人社部门开展培训需求摸底统计,得 4 分;利用“阳光就业”信息系统等其它切实有效方式开展劳动关系确认工作,确保企业与参训人员的劳动关系合法合规,得 5 分;培训工作台账健全,培训过程数据能在安徽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反映,得 5 分;2017 年安徽省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五条12完成时限符合率3 3符合计划进度要求的完工数量与项目总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符合程度。完成时限符合率 100%,得 3 分,否则不得分。完成时限符合
8、率=符合计划进度要求的完工数量/项目总数100%。13产出(40分)产出(40分)资金使用5 5 反映落实财政支持政策情况。专项 资 金 按 计 划 及 时 支 付 使 用 , 每 个 培 训 项 目 均 做 到应 补 尽 补 , 足 额 补 贴 , 得 4 分 , 否 则 不 得 分 。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支出率达 100%,得 1 分,否则不得分。注:专项资金指:中央、省、市县(区)各级财政资金。考虑实际使用资金和是否有结余因素14社会效益8 8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通过项目实施,是否有助于提高参训学员就业能力。本项指标,按“项目产出”得分情况予以评分。“项目产出”
9、得分在 32 分及以上的,本项按 6-8分评分;“项目产出”得分在 24-31 分之间,本项按 3-5 分评分;“项目产出”得分在 0-23 分之间,本项按 1-2 分评分。本项系按 627 号檔对原指标的增加15效果(20分)项目效益(20分)可持续影响6 4就业促进政策及专项资金成效发挥,对就业市场的可持续影响情况。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学员职业技能,实现稳定就业,有助于解决企业“招工难”、劳动力“就业难”的问题,得 4 分;项目实施后,仍有一些未解决的问题,扣 1-3 分。各级人社部门,及时指导、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培训中存在的困难,得 2 分;16社会满意率6 6通过对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或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的调查走访,获取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以市为单位元,采取抽样方式,有效问卷或者电话调查 50 份,满意程度,达到 90%的得 6 分,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0.2 分,扣完为止。合计100.00 100.00 100.00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