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新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安徽省歙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着力转变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走出了一条以土地利用规划为统揽,立足存量抓挖潜、节约集约促发展的路子。 一、节约集约新途径、新办法 一是高效能提升工业园区用地效率和强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鼓励社会资金和各类开发企业多渠道投资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积极引导中小项目向标准厂房集中。为鼓励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和提高投入产出水平,歙县规定,对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
2、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企业对原有工业用地进行扩容,极大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二是狠抓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清理工作。清理和处置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不仅是贯彻落实部厅“保增长、保红线”的工作部署,更是全面推动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举措,2011 年,成立了“歙县土地闲置低效利用土地清理和处理工作领导组” ,国土、发改、规划、建设、法制、监察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充分运用土地动态监测系统平台,将每宗出让土地按“属地为主”的原则,逐宗梳理、现场调查、严格认定,并依法落实对每一宗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具体的处置措施。对经认定的闲置土地,及时核发限期动工通知书并向社会公告;对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经使用权人申请和相
3、关部门审核后可以批准延期;对因资金或市场因素原单位无法继续建设的,采取“腾笼换鸟”切实加大闲置用地清理。 二、规划引导、计划指导,严控建设用地指标 (一)严格规划管控。坚持“双严双控” , “双严”即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制,各类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超过年度用地计划;“双控”即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严格控制投资强度与容积率指标。同时加强对新批、在建项目用地的跟踪监管,对供地后企业实行跟踪管理,坚决禁止用地单位和个人闲置和低效粗放用地行为,切实杜绝借投资为名炒买炒卖土地的不法行为。 (二)严格产业政策。坚持土地供应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发展领域
4、倾斜,明确提出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注意向“三个集中”转变,即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种植大户集中,并制订了相应的引导激励政策,在鼓励企业、人口集聚和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认真执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严控限制类项目用地,禁止类项目不安排用地。 (三)创新土地利用机制。改变以往“重计划指标争取分配,轻项目落地供应监管”的状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做到了每一宗上市地块,均由县土委会集体研究审批通过,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实现了 100%招拍挂方式供地,努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阳光地产” 。 (四)严格矿产开采
5、利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准入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凡对新设、变更扩大矿区范围的矿山企业,一律先由国土、环保、旅游、水利、林业等部门现场察看提出预审意见,对采矿权出让实行年度计划备案制(须报省厅) ,其招拍挂出让纳入省土地与矿产交易中心统一公开进行。 三、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一)用地评价求实效。建立各行业节约集约用地定期评估机制,定期组织监察、国土、财政、统计、建设等部门对各乡镇、工业园土地的集约利用状况,从土地利用率、土地规划执行度、土地执法效率等三个方面进行调查、评价,并进行综合考核,将全县土地的集约利用状况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考核结果优
6、秀的单位由县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 (二)执法监管出重拳。一是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出台了歙县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 ,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的有关内容,实行项目用地竣工验收制度,强化土地的供后监管。对经营性用地、工业项目用地,由国土、发改、建设、环保、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项目用地的竣工验收,没有国土资源部门的核验意见或核验不合格的,不得通过项目综合验收。二是健全执法网络,形成国土执法监察合力。县国土局加强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违法用地行为,将违法用地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县政府还从国土、
7、住建、水利、城管等部门抽调监察人员组成 “三违整治办” ,进一步加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在全县各行政村配备了村级国土信息员 199 人,建立了国土资源三级监察信息网络和村级信息员制度,为推进土地执法提供了可靠的信息保证。三是及时处理涉土信访案件,维护全县发展稳定大局。2011 年度直接受理人民来信 30 件,市局和县信访局交办件 56 件(其中重复 21 件) ,民生热线等网上答复 4 件,共 69 件,自办 30 件。四是严格土地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2011 年,歙县国土局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101 起,非法采矿案件 2起,结案率 100%。受理群众举报 96 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7 份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9 份,提出行政处分建议书 9 份,已落实处分责任人 9 人,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0 起。基本刹住了乱占滥用土地、非法开采矿产的行为,为规范整顿全县国土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下一步的目标和计划:一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二是积极做好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和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三是根据歙县实际情况,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工作,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四是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数据库建设工作。 李求军/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