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工业大学专业 2019 级培养方案调整论证报告专业名称论证时间 论证地点参加人员调整原因调整后带来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如对学生降级、重修等情况学生修读问题)大连工业大学 2019 级 专业本科培养方案变动一览表培养方案总学分、总学时统计(如培养方案总学分、总学时未发生变动可不填)总学分实践教学周学分必修课学分(学时)(不含集中实践周)专业限选课学分(学时)专业任选课学分(学时)修读要求通识限选课学分(学时)通识任选课学分(学时)修读要求总学时实践环节教学学时(应含实验、上机、实践学时)实践学分比实践学时比创新学分原培养方案 3(56) 7(112) 10变动后培养方案 3(56) 7(112
2、) 10变动培养方向(无增加、删除或变动培养方向可不填写)增加方向,增加方向名称:删除方向,删除方向名称:方向变化,变化方向名称及情况:变动核心课程(无核心课程变动可不填写)请填写变化后全部核心课程名称:课程变动情况一览表变化类别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课程类别 课程属性课程学分总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实践学时上机学时考核方式开课学期原教学计划 变动后计划增加课程删除课程课程变化原教学计划变动后计划增加课程删除课程课程变化原教学计划变动后计划增加课程删除课程课程变化原教学计划变动后计划增加课程删除课程变化类别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课程类别 课程属性课程学分总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实践学时上机学时考核
3、方式开课学期课程变化原教学计划变动后计划增加课程删除课程课程变化原教学计划变动后计划增加课程删除课程课程变化原教学计划变动后计划增加课程删除课程课程变化原教学计划变动后计划增加课程删除课程课程变化专业(教研室)意见: 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专业所在单位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开课单位意见(盖章)(如开课单位与专业所在单位相同,此项可不填):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学校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备注:1.各专业总学分、总学时要求应与 2017 级培养方案修订要求保持一致; 2.实践学分比计算公式为:(实践教学周学分数+(实践教学环节学时/24)+创新学分数)/总学分*100%; 3.实践学时比计算公式为:(实践教学周学分数*24)+实践教学环节学时+(创新学分数*24)/(总学时+(实践教学周学分数*24); 4.课程类别指:实践、通识必修、通识选修、学科基础、专业必修、专业任选; 5.课程属性指:必修、限选、任选; 6.开课学期:填写阿拉伯数字,如 1、2、3等; 7.如为新开课,需在课程库中申请课程后,再填写此表; 8.在课程变动表中,如为增设课程则不填写原教学计划,如为删除课程则不填写变化后教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