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信息工程学院 2018 年教师课时教学质量奖励津贴评选办法按照学校课时教学质量奖励津贴发放要求,为切实做好学院课时教学质量奖励津贴受奖教师评选,制定本办法。一、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突出质量导向,注重实际效果。二、参评条件1.学院专任教师且当年承担本科教学任务;2.2017-2018 学年度 2 个学期学生评教结果排名位于全院前 50%;3.当年师德师风良好、教学档案检查无严重问题、无教学事故。4.当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免评(1)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教学工作受到学校表彰;(2)主持完成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一、二等奖;(3)在校级及以上讲课比赛、微课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三、受奖面
2、与奖励额度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确定受奖教师人数及奖励额度,奖励额度为学校划拨奖励金额除以受奖教师人数。四、组织实施1.组织机构。成立由教授委员会、督导组、系(部)主任、2教师党支部书记、教师代表组成的课时教学质量奖励津贴评选小组(以下简称“课时质量津贴评选小组” ) ,全面负责课时教学质量津贴受奖教师评选。2.评选流程。学院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教师名单;课时质量津贴评选小组在听取参评人员 PPT 汇报,对参评人员的师德师风表现及课程资源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作业实习报告批阅、命题阅卷、教学档案规范化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进行充分评议后投票确定评选结果。五、监督评选过程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全程监督;评定结果在院内公示,接受学院全院教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