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我国城市管理中“垃圾危机”的浅析摘要:垃圾产生于人们的生产生活,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全球人口数量的增长,现代城市垃圾不仅产量巨大而且成分变化巨大,垃圾中不可分解的和有毒的物质越来越多,其产生和消解早已超过了环境承载能力。这是影响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的重要因素,更是影响人类生存的根本问题。本文简要介绍国内外对于垃圾问题的处理现状,并对我国未来在城市管理中面临的垃圾问题提出些许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生活垃圾 城市管理 城市生活垃圾已经成为城市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固体废物含有各种有害物质,处理不当可直接污染土壤、空气和水源,并最终对各种生物包括人类自身造成危害。 一、我国垃圾处理的现状 垃圾问题本
2、质上是环境承载力有限和垃圾产生量巨大且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近 30 年来,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庞大,特别是人们的消费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垃圾产生的速度远远超过了人口增加的速度。多数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低于垃圾产生量和清运量。这种情况不仅仅出现在由于缺乏资金而无力修建垃圾处理设施的小城镇(全国 4 万个乡镇、近 60 万个行政村大部分没有环保基础设施,每年产生生活垃圾2.8 亿吨) ,甚至在经济实力相对发达的地区也是如此(2011 年,全国657 个设市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率为 91.1%,以当年城市垃圾清运量计算,当年已堆积未处理的垃圾就接近 5000 万吨) 。 2011 年,全国共有无害
3、化处理厂 677 座,全年生活垃圾清运量16395.3 万吨,比 2001 年多了 2925 万吨。日无害化处理能力是 409119吨,其中卫生填埋 300195 吨,焚烧 94114 吨。可见生活垃圾处理仍未告别“填埋”的历史。住建部的一项调查数据表明,目前全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城市被垃圾包围。世界上通行的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填埋、焚烧和综合利用(再生循环利用)三种。最好的处理办法是先焚烧然后再填埋,这样会大大减少填埋量,减少对土地的占用。但现实的困境是很多地方担心垃圾焚烧带来大气污染,焚烧场周边的居民抵触情绪很大。 垃圾焚烧的前提是要做好垃圾减量和垃圾分类工作。长期以来,我国的垃圾收集方法为混
4、合式收集,几乎没有垃圾的分类收集,即便存在废品回收站对部分资源垃圾进行分类回收,但对城市垃圾分类收集的贡献是极其微弱的。不同性质、成分的垃圾混合在一起,增大了垃圾的运输和处理量,而且增加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费用和难度,造成有用组分的资源损失,并且未经过分类的生活垃圾在被混合填埋或焚烧后更是加剧了环境污染。 二、国外垃圾处理模式及经验 德国的垃圾处理体系以其设计的周密性和高效性领先世界。联邦德国于 1972 年就通过了首部废物避免产生和废物管理法 ,开始对垃圾进行有效的环保处理。德国将废物处理的管理理念确立为“减量、循环与再利用” 。德国目前有 68 个垃圾焚烧厂,每年可焚烧垃圾近 1800 万吨
5、。生活垃圾大约有 30%在回收后实行焚烧,并由此获得能源用于发电和供热;大约 60%被填埋处理,填埋场的底部铺设了管道,以便收集垃圾降解生成的可燃气体,并进一步回收利用;大约 10%易腐有机垃圾经堆放、高温发酵生产成堆肥,用于农田。全国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制度,在法兰克福,每户家庭户外都有 3 个符合规格的垃圾桶,分别以绿、蓝、黑色来标志其容纳纸类、玻璃、一般垃圾的不同公用,桶底装有轮子,方便搬运。 日本在严格分类的基础上进行焚烧为主、以减少最终填埋量为主的垃圾处理方法。并且明确提出了“减量控制、回收利用、和循环再利用”原则。目前 80%生活垃圾被进行焚烧处理,5%左右被回收利用,剩余的15%被填
6、埋。日本儿童在学校接受正确的垃圾处理教育,并影响其父母按照规定仍垃圾。每家墙上都贴着垃圾回收时间表,每周七天回收垃圾的种类各不相同。生活垃圾分为可燃、不可燃、大型垃圾、或是燃料焚烧工厂,焚烧中产生出的热能源被用来发电和供热。政府还将垃圾分类和处理上升到法律层面,陆续颁布了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 、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 、 废弃物处理法等三个层次的法律,这些法律的颁布实施使得垃圾分类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 新加坡推行垃圾收集执照制度,规定垃圾收集公司须拥有执照,垃圾收集执照分为 A、B、C 三类,分别对应不同的垃圾收集范围。垃圾收运按一般垃圾、特定垃圾、大件垃圾等分类收运。新加坡的城市垃圾分别以“
7、红、黄、绿、蓝”等颜色的分类收集容器进行标识,最大限度地提高塑料、铝铁、玻璃、纸张等资源的回收率,减少最终需要处理的垃圾量。鉴于新加坡垃圾处理以焚烧为主,在对垃圾进行回收资源化后,新加坡环境健康部要求垃圾收运公司将收集到的垃圾分选为可燃和不可燃两类,以便分别进行焚烧和填埋处置。 三、对我国城市管理中对垃圾处理的启示 现阶段我国政府对于垃圾分类回收主要还处于提倡、指导阶段,没有形成相关的法律条文,也没有具体的实施措施,只有部分城市着手制定本地区的垃圾分类规划。现实生活中,广大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是很不方便的,也会增加生活成本。在分类和不分类两种行为的后果一致的条件下,通过自觉来实现源头分类很不现
8、实。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规是垃圾分类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近些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固体废物的法律法规,有关部门还制定了若干个鼓励综合利用的政策和办法,但仍不够全面,不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缺少可执行的奖励和惩罚措施。与此同时,理应做好监管工作,保证项目透明化。 无论选择何种处理方式,都需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比如,卫生填埋和堆肥需要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地下水、地表水、大气和土地造成污染。垃圾焚烧则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只有充分重视并做好这些相应的控制和处理工作。才能实现垃圾处理的目标。当今国内抵制垃圾焚烧厂建设的民间呼声不断,特别是有关媒体对二噁英的夸大宣传,抗议事件此起彼伏
9、。面对这种状况,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大相关正面的宣传和报道,让群众真实了解垃圾焚烧项目的相关参数,详细介绍相关的环保排放标准,大力宣传工程实施的重大意义和对未来垃圾处理的紧迫性影响。政府也可以考虑邀请居民对已投产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让其切身感受垃圾焚烧厂运作原理和环保标准,用事实说话。 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公众参与是垃圾管理的最重要环节之一,应加大政府对公众的宣传力度。第一,从孩子抓起,增加学校的环境教育活动,从小培养公民的环境意识,增强公民配合垃圾分类收集的自觉性,并由此对家庭行为产生影响。第二,开展居民环境意识教育活动,通过街头宣传、网络、广播电视等手段让居民认识到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减量化的重要性,认识到这是关系其切身利益的,从而配合垃圾管理工作。第三,定期组织居民、学生参观学习城市管理部门对于垃圾处理的程序,增强他们对环境卫生工作的理解,促进尊重环卫工人劳动、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同时引导人们改变不合理的消费方式、生活方式,减少垃圾的产生。良好的生活环境,需要城市管理者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张红樱,张诗雨.国外城市治理变革与经验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12. 2蔡建升,徐志刚,毕志清.垃圾处理 PPP 之中国实践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3蔡建国.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