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六 盘 水 师 范 学 院 2016 年 迎 新 工 作 方 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生入校工作的指示精神,安全、顺利、高效地做好我院 2016 级新生入学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一 、 基 本 情 况( 一 ) 报 到 日 期 : 9 月 7、 8 日 星 期 三 、 四 全 天 ( 8: 00-20: 00) 。( 二 ) 报 到 地 点 :1.系 、 学 生 社 团 迎 新 点 设 在 学 院 大 门 到 学 生 公 寓 主 路2.部 门 迎 新 点 设 在 行 政 楼 前 广 场( 三 ) 新 生 人 数 : 2826 人 。二 、 迎 新 工 作 领 导
2、小 组组 长 : 黄 保 红副 组 长 : 张 武成 员 : 卢 香 宇 朱 彬 赵 碧 玫 张 贤 昌 孔 德 明余 征 左 红 卫 左 金 洪 李 翔 钟 承 智 各 教 学 系 党 政 负责 人 。迎 新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下 设 迎 新 办 公 室 , 办 公 室 设 在 学 生 处 ,办 公 室 主 任 由 张 武 兼 任 。三 、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一 ) 召 开 协 调 会21.由 学 生 处 牵 头 , 适 时 召 开 全 校 迎 新 工 作 协 调 会 , 布 置 迎新 工 作 。2.各 系 、 后 勤 处 、 团 委 、 保 卫 处 、 招 就 中 心 于 9
3、 月 1 日前 将 迎 新 工 作 方 案 、 迎 新 工 作 人 员 名 单 送 学 生 处 。( 二 ) 人 员 选 拔 与 培 训1.辅 导 员 培 训 学 生 处 于 9 月 2 日 前 适 时 组 织 新 生 班 辅 导员 进 行 培 训 。2.学 生 迎 新 志 愿 者 培 训 从 在 校 生 中 选 拔 迎 新 人 员 协 助 做好 迎 新 工 作 , 由 各 相 关 部 门 根 据 本 部 门 情 况 组 织 培 训 , 熟 悉 迎新 工 作 程 序 。( 三 ) 收 费 准 备 工 作收 费 准 备 工 作 由 计 财 处 统 一 协 调 , 核 实 新 生 信 息 , 建
4、设银 行 代 收 相 关 费 用 。( 四 ) 氛 围 营 造 与 措 施 保 证1.宣 传 部 负 责 校 园 迎 新 氛 围 的 整 体 策 划 与 实 施 。2.后 勤 处 负 责 校 区 道 路 、 主 要 建 筑 物 及 教 室 灯 光 照 明 ;新 生 公 寓 内 用 具 的 检 查 维 修 ; 食 堂 澡 堂 服 务 保 障 ; 迎 新 期 间 水 、电 预 告 及 保 障 , 负 责 迎 新 点 的 照 明 等 , 并 于 9 月 1 日 前 向 各系 交 付 新 生 寝 室 钥 匙 。3.现 教 中 心 负 责 检 查 网 络 , 确 保 迎 新 期 间 网 络 畅 通 ,
5、保障 新 生 入 学 资 格 审 查 顺 利 进 行 。34.保 卫 处 安 全 保 卫 值 班 电 话 ( 0858-8604110) 24 小 时有 人 值 守 , 清 理 未 经 允 许 的 外 来 摊 点 和 校 园 秩 序 的 稳 定 工 作 ,确 保 迎 新 期 间 零 事 故 。5.学 生 处 迎 新 工 作 总 协 调 、 新 生 体 检 、 开 学 典 礼 和 军 训等 。6.团 委 负 责 学 生 社 团 迎 新 和 迎 新 志 愿 服 务 队 选 拔 等 相 关工 作 。7.招 就 中 心 负 责 新 生 报 名 资 格 审 查 , 新 生 报 到 情 况 统 计 ;9
6、月 5 日 前 向 各 系 提 供 新 生 名 册 及 新 生 报 名 程 序 表 。8.各 系 从 9 月 3 日 起 负 责 本 系 新 生 到 校 接 待 、 寝 室 导 引 、核 实 新 生 身 份 发 放 新 生 报 名 程 序 表 等 工 作 。 教 育 学 生 ,迎 新 期 间 不 得 在 校 园 内 外 摆 摊 设 点 兜 售 商 品 。( 五 ) 校 外 迎 新 点火 车 站 、 汽 车 站 迎 新 工 作 点 由 学 生 处 负 责 。 工 作 要 求 : 计 财 处 、 招 就 中 心 、 团 委 、 保 卫 处 等 各 新 生 报到 部 门 要 做 好 预 案 、 增
7、设 通 道 、 简 化 程 序 , 确 保 每 位 新 生 的 报名 工 作 在 一 个 半 小 时 内 完 成 。四 、 报 到 流 程1.在 各 系 迎 新 点 领 取 新 生 报 名 程 序 表 。2.在 迎 新 点 的 “资 格 审 查 处 ”交 录 取 通 知 书 , 核 查 身 份证 、 准 考 证 等 信 息 , 进 行 入 学 资 格 审 查 。43.贷 款 的 同 学 到 学 生 资 助 中 心 办 理 有 关 手 续 , 未 贷 款 学 生到 综 合 楼 一 楼 计 财 处 收 费 处 缴 费 。4.在 行 政 楼 前 指 定 的 地 点 办 理 缴 纳 体 检 费 领 取
8、 体 检 表 、 学生 平 安 保 险 、 大 学 生 城 镇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 缴 纳 军 训 服 装 费领 取 服 装 。5.户 口 迁 移 证 和 身 份 证 ( 保 卫 处 负 责 ) 、 体 检 ( 学 生 处负 责 ) 、 党 团 组 织 关 系 ( 组 织 部 和 团 委 负 责 ) 和 新 生 个 人 档 案( 辅 导 员 负 责 ) 等 手 续 , 在 新 生 入 学 报 到 时 办 理 。6.入 学 新 生 办 完 报 到 所 有 手 续 后 将 报 名 程 序 表 交 到各 系 辅 导 员 处 审 查 备 验 。注 : 新 生 如 自 带 档 案 , 先
9、 交 到 辅 导 员 处 , 集 中 后 再 转 交到 学 生 处 思 政 科 。五 、 学 院 迎 新 工 作1.设 立 迎 新 接 待 点 、 免 费 爱 心 报 平 安 电 话在 火 车 站 、 汽 车 站 各 安 排 6 名 志 愿 者 设 立 迎 新 接 待 站 和免 费 爱 心 电 话 报 平 安 。 在 出 站 口 显 眼 地 方 打 出 欢 迎 新 生 的 标 识并 由 志 愿 者 进 行 引 导 。 提 供 休 息 帐 篷 、 凳 子 及 饮 用 水 , 新 生 到校 后 由 各 系 志 愿 者 负 责 接 待 。2.校 内 迎 新 工 作( 1) 在 学 校 大 门 口 摆
10、 放 花 卉 , 营 造 气 氛 ; 宣 传 部 统 一 制作 3-5 幅 迎 新 横 幅 在 学 院 合 适 地 点 悬 挂 。5( 2) 主 路 ( 预 案 : 综 合 楼 门 前 停 车 场 ) 为 各 系 和 社 团 迎新 服 务 点 , 各 系 设 1-2 顶 迎 新 帐 篷 , 桌 椅 、 宣 传 资 料 及 其 他用 品 自 行 解 决 。( 3) 在 学 院 行 政 办 公 楼 前 新 生 报 名 点 设 2 个 休 息 帐 篷 ,提 供 免 费 爱 心 电 话 、 凳 子 和 饮 用 水 。3.接 站 车 辆 安 排9 月 7、 8 日 学 院 统 一 安 排 车 辆 到 火
11、 车 站 、 客 车 站 迎 接 报到 新 生 , 接 站 时 间 8:3018:30。迎 新 车 辆 运 行 路 线 : 一 号 线 路 : 火 车 站 学 院 ( 往 返 )二 号 线 路 : 客 车 站 学 院 ( 往 返 )4.其 他 活 动新 生 入 学 典 礼 及 新 生 军 训 动 员 大 会 的 安 排 由 学 生 处 负 责 组织 协 调 ( 具 体 方 案 由 学 生 处 另 行 拟 定 ) ;六 、 各 部 门 迎 新 期 间 工 作 职 责( 一 ) 党 政 办负 责 协 调 迎 新 接 站 车 辆( 二 ) 宣 传 部1.加 强 宣 传 , 烘 托 气 氛 ; 联 系
12、 新 闻 媒 体 , 做 好 宣 传 报 道 工作 。 2.营 造 迎 新 氛 围 , 张 贴 标 语 及 安 装 横 幅 等 。3.通 告 出 租 汽 车 公 司 、 交 通 电 台 组 织 运 力 来 往 汽 车 站 、 火车 站 , 为 新 生 及 家 长 提 供 交 通 便 利 。6( 三 ) 保 卫 处1.做 好 迎 新 工 作 安 全 预 案 , 牵 头 对 迎 新 工 作 的 安 全 隐 患 进行 排 查 。2.负 责 校 区 报 到 地 点 秩 序 的 维 护 。 安 排 校 园 值 班 人 员( 24 小 时 值 班 电 话 0858-8604110) ; 负 责 与 交 警
13、 部 门 联 系 协调 交 通 和 车 辆 停 放 等 事 宜 。3.负 责 进 出 校 区 的 车 辆 管 制 与 疏 导 。 划 定 停 车 区 域 ( 9月 5 日 上 午 起 行 政 楼 前 广 场 、 综 合 楼 前 道 路 停 车 场 必 须 清 场 ,禁 止 停 放 车 辆 ) , 制 作 迎 新 指 挥 车 和 工 作 车 标 识 ; 加 强 学 生 公寓 的 治 安 巡 逻 , 除 学 院 指 定 的 合 作 商 有 固 定 摊 位 外 , 校 内 禁 止摆 设 摊 点 。4.根 据 需 要 派 足 人 力 , 负 责 校 内 、 外 迎 新 点 安 全 工 作 。( 四 )
14、 教 务 处负 责 新 生 学 号 编 排 、 分 班 , 以 及 各 项 教 学 工 作 的 前 期 准 备 ,协 助 做 好 新 生 入 学 教 育 工 作 。( 五 ) 团 委负 责 迎 新 文 艺 汇 演 、 学 生 社 团 的 迎 新 工 作 及 迎 新 志 愿 者 的安 排 。( 六 ) 计 财 处负 责 学 费 、 住 宿 费 及 书 费 的 审 核 、 银 行 代 收 并 开 据 票 据 。( 七 ) 后 勤 处71.负 责 新 生 住 宿 安 排 。 将 新 生 姓 名 贴 在 床 位 上 不 得 任 意 更换 并 制 作 花 名 册 ; 认 真 检 查 、 维 修 新 生
15、寝 室 各 项 设 施 和 家 具 ,9 月 5 日 前 确 保 所 有 新 生 寝 室 开 通 水 电 , 室 内 家 具 配 备 到 位 ;9 月 2 日 前 把 新 生 寝 室 钥 匙 交 到 各 系 。2.除 学 院 统 一 设 立 的 接 待 点 外 , 其 他 地 点 不 得 以 各 种 名 义接 待 新 生 或 摆 摊 设 点 兜 售 物 品 。 学 生 宿 舍 不 留 宿 外 人 , 新 生 家长 、 陪 同 人 员 不 得 陪 宿 。3.迎 新 当 天 食 堂 用 餐 时 间 延 长 至 20: 00; 增 开 窗 口 , 减少 学 生 用 餐 排 队 时 间 。4.安 排
16、好 迎 新 期 间 医 疗 服 务 工 作 。5.负 责 维 护 迎 新 期 间 校 内 公 共 区 域 卫 生 。6.协 调 相 关 部 门 , 做 好 学 院 水 、 电 保 障 及 预 告 。7.负 责 花 卉 购 买 、 摆 放 。( 八 ) 招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1.9 月 5 日 前 完 成 新 生 报 到 系 统 调 试 。2.负 责 新 生 资 格 审 查 工 作 , 及 时 向 院 领 导 上 报 新 生 报 到 人数 及 报 到 率 。3.做 好 滞 后 到 校 新 生 的 资 格 审 查 , 合 格 后 通 知 学 生 所 在 系带 领 学 生 完 成 相 关 入
17、 学 手 续 办 理 。( 九 ) 学 生 处1.负 责 迎 新 工 作 总 调 度 , 布 置 迎 新 场 地 。82.对 迎 新 工 作 人 员 进 行 岗 前 培 训 ; 加 强 与 迎 新 赞 助 单 位 的协 调 和 沟 通 。3.负 责 校 外 迎 新 点 的 工 作 , 协 助 车 辆 及 人 员 安 排 , 确 保 学生 能 及 时 顺 利 到 学 院 报 到 。4.负 责 各 部 门 迎 新 工 作 的 统 一 协 调 , 确 保 迎 新 生 工 作 有 序进 行 。5.负 责 新 生 入 学 教 育 内 容 的 制 定 和 督 查 。6.负 责 新 生 “绿 色 通 道 ”
18、有 关 手 续 的 办 理 及 学 生 资 助 政策 咨 询 、 解 释 工 作 。7.负 责 新 生 体 检 工 作 。8.负 责 协 调 有 关 单 位 发 放 、 调 换 新 生 军 训 服 装 。9.负 责 新 生 开 学 典 礼 暨 军 训 动 员 大 会 筹 备 、 组 织 、 召 开 。( 十 ) 各 系1.制 定 本 系 迎 新 工 作 方 案 , 开 展 迎 新 工 作 人 员 培 训 及 新 生班 级 辅 导 员 的 上 岗 培 训 工 作 。2.各 系 选 派 3-5 名 学 生 或 学 生 干 部 、 教 师 , 由 系 负 责 人 带队 , 负 责 迎 新 工 作 。
19、 挑 选 一 名 责 任 心 较 强 的 老 师 进 行 新 生 入 学资 格 审 查 工 作 (资格审查老师一旦确定不再更改,其将负责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的资格审查和复查工作,各系请于 9 月 1 日下班前将资格审查老师的联系方式报招就中心)。3.负 责 迎 新 点 至 新 生 所 住 公 寓 的 接 待 引 导 、 行 李 搬 运 (迎新 点 桌 凳 由 各 系 解 决 ); 通 过 新 生 名 册 对 本 系 到 校 报 到 的 新 生9进 行 统 计 ; 负 责 来 不 及 办 理 报 到 手 续 新 生 的 登 记 、 接 待 工 作 并引 导 至 招 就 中 心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20、 。4.做 好 提 前 到 校 新 生 及 家 长 的 接 待 、 安 排 。5.安 排 辅 导 员 、 学 生 志 愿 者 做 好 9 月 6 日 至 8 日 夜 间( 17:00 到 24:00) 的 迎 新 工 作 ( 夜 间 迎 新 负 责 人 及 联 系 方 式请 于 9 月 2 日 下 午 下 班 前 报 学 生 处 ) 。6.系 党 、 政 领 导 在 迎 新 期 间 必 须 与 新 生 见 面 并 到 寝 室 看望 新 生 。7.适 时 召 开 新 生 家 长 ( 新 生 ) 见 面 会 , 及 时 做 好 新 生 及 新生 家 长 的 思 想 沟 通 、 交 流 工 作 。8
21、.根 据 学 校 统 一 安 排 , 开 展 一 次 包 含 介 绍 本 系 情 况 、 专业 特 色 、 学 习 方 法 、 就 业 前 景 、 校 纪 校 规 、 安 全 注 意 事 项 等 内容 的 新 生 入 学 教 育 工 作 。9.迎 新 工 作 结 束 后 , 及 时 将 学 生 寝 室 安 排 表 ( 电 子 版 , 新生 应 具 体 到 床 位 ) 报 给 后 勤 处 宿 管 科 。七 、 其 他 要 求1.各 部 门 要 高 度 重 视 迎 新 工 作 , 主 要 负 责 人 为 第 一 责 任 人 。各 系 书 记 、 主 任 要 负 责 领 导 、 督 查 迎 新 工
22、作 , 各 系 总 支 书 记 必须 坚 守 在 迎 新 工 作 一 线 ;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在 迎 新 期 间 应 妥 善 安 排好 人 员 上 班 或 值 班 , 确 保 新 生 入 学 报 到 时 学 院 各 项 工 作 正 常 进行 。102.热 情 服 务 。 迎 新 工 作 实 行 “首 问 负 责 制 ”, 每 个 工 作人 员 对 迎 新 流 程 及 学 院 各 方 面 情 况 必 须 做 到 应 知 应 会 , 确 保 服务 热 情 、 有 问 必 答 、 有 求 必 应 , 当 好 新 生 引 路 人 。3.信 息 畅 通 。 招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要 做 好 信 息 通 报 工 作 , 及时 统 计 报 到 人 数 , 有 关 信 息 应 及 时 报 告 。 各 部 门 应 及 时 将 有 关情 况 或 工 作 意 见 、 建 议 送 院 办 和 招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六 盘 水 师 范 学 院2016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