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兰州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2013 版)为充分保证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发展,优化教学资源,规范本科生选课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一、选课原则(一)教学计划是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计划,是专业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须以本专业教学计划为依据,在学院的安排指导下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安排学习进度。(二)对于有选课限制的课程,应满足选课限制条件。(三)学生应在每学期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根据专业教学计划、选课说明等进行选课。(四)考核合格的课程原则上不允许再次选修。(五)一般情况下,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不含学籍管理办法中规定不能自修的课程),平均学分绩 4.5 分以上者,
2、经授课教师同意,所在学院批准,可以允许自修,但每学期自修课程一般不得超过 3 门。(六)学生必须使用自己的帐号、密码进入选课系统进行选课,不得代替他人选课,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七)学生未选的课程,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八)选课后,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选,逾期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选而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者,该课程成绩按零分计。(九)未获准自修的课程,学生必须按照课表上课,如2因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授课班级或授课教师等造成考核成绩无法录入的,成绩按零分计。(十)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的课程由教务处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直接安排,不需要选课。(十一)对转专业、降级、班级调整
3、、申请提前毕业、休学后复学、高水平运动员和校际交流等特殊类型的学生,因年级、课程限制等原因,无法选修某些课程的,可在补退选阶段,依照本办法附件“特殊类型学生 补退选课工作程序” 相关规定办理。(十二)对于大学英语课程,从 2 级或 3 级开始学习的学生,在完成大学英语 4 级的课程后, 须按照教学计划的相关要求选修其他外语类选修课。二、选课步骤(一)本科生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选课。选课分为两个批次,分别在每学期末和下一学期初进行,具体选课时间届时请注意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主页的通知及学院通知。(二)第一批次选课1.第一批次选课在学期末进行,所选课程包括大学英语、体育等公共基础课程,专业选修课
4、和全校公共选修课。学生在选课系统提供的课表中自主选择教师及课程。2.第一批次选课分预选、正选两个阶段。专业必修课由系统提前预置到每位学生课表中,学生无需在网上进行选课;对于专业选修课及全校公共选修课,学生可根据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个人课表、自己的学习能力、兴趣和选课限制条3件进行自主选课。(三)第二批次选课第二批次选课为补退选阶段,在学期初进行。对正选阶段漏选的课程,可根据课程选课率情况,进行补选;对于已选课程(选修课),可在试听之后,根据对课程满意度,决定是否选修。补退选阶段为每学期的前三周,逾期不再受理。(四)正选和补退选结束后,学生可自行打印本人课表,作为选课凭证备查。(五)具体选课方法
5、请查看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选课流程说明。三、选课阶段的说明(一)预选、正选阶段的区别1.预选阶段课程报名人数可以超过课程班课容量,授课教师根据预选阶段选课人数、课程特点和教室容量决定是否调增课容量。对于报名人数仍大于调增后课容量的课程,系统将在预选结束后、正选开始前进行随机选择,以确定课程班容量内的学生名单。学生须在正选阶段登录选课系统确认自己是否被选中,预选未被选中的学生可在正选时改选其他教师的相同课程或其他课程。2.正选阶段开始后,不再进行课容量调整。(二)对停开课程的处理1.预选阶段选课人数低于开课人数下限的课程将停开,对选修该课程的学生将作未选中处理,学生可在正选阶段改选其他课程。2.正选阶段选课人数低于开课人数下限的课程将停开,4对选修该课程的学生将作未选中处理,学生可在补退选阶段改选其他课程。3.补退选阶段结束前一周,选课人数低于开课人数下限的课程将停开,对选修该课程的学生将作未选中处理,学生可在补退选阶段改选其他课程。(三)学生完成学期注册后方能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即在第二批次选课时将对未注册的学生进行选课登录限制。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