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行消防监督检查模式进行改革的建设性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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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对现行消防监督检查模式进行改革的建设性意见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更多更高更大建筑项目不断建成投入使用的同时,亦有老旧建筑的改建、扩建,加之一些装修新材料、新能源以及新设备的广泛使用,虽按国家标准配套建设日益完善的消防设施,但不可否认全社会民用建筑火灾隐患越来越多。做好民用建筑建设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是预防火灾、降低火灾发生频率的重要措施。本文从建设工程消防技术监督角度,对现行的消防监督检查模式改革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以供参考探讨。 关键词:现行 消防监督 检查模式 建设性意见 世界各国都对预防火灾的发生作出长期的探索与努力,使消防管理办法能良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

2、要。我国的消防监督检查模式在旧规范的要求基础上进行了不断的改革与变更,以便更好地符合实践的需要。但是改革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要以现行消防监督检查模式为基础,结合实际需要,以灵活为原则来进行整改。从而探索出真正适应国情发展的消防监督检查模式,对此本文对现行消防监督检查模式进行改革提出了以下一些建议。 1、注重新旧规范的衔接问题 现行的消防监督检查模式在传统的检查模式上有所变化,在某些规范方面有稍许变动与更改,因此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做好新旧规范的衔接问题工作。 1.1 问题种类 在旧规范中部分已建成项目没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以及自动喷水的灭火装置,但是在现行的消防监督检查模式要求中就

3、对这方面提出了要求,要求自动设置这些装置;2、在旧规范中,并没有要求设置封闭性楼梯间以及防排烟设施,但是在现行的消防监督检查模式要求中就明确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以及防排烟设施。 1.2 处理建议 (1)在专项整治运动中的整改。公安部门曾和相关的部局用部令的形式在地下工程、高层建筑以及公众聚集场所进行过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并且强制要求拆除一些易燃与可燃性的装修材料。但是其中室内的墙壁或者是顶棚局部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装饰的面积没有超过 10%,而且室内有开放性的没有全封闭的窗户的场所,或者是室内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以及自动喷水的灭火装置的非歌舞性的娱乐场所与不是 100m以上的民用性建筑以及没有

4、大于 800 个座位的会议厅、观众厅,按照现行的要求与规范是可以部分采用可燃易燃的装修材料,所以就不能够强制拆除。但是由于这些场所采用了可燃易燃性的装修材料,又存在很大的火灾隐患,所以在消防监督检查模式中可以限制使用可燃或易燃装修材料,并将这些单位场所纳入到整改的范围之内。 (2)扩建、改建以及装修时要按照最新的标准以及要求去处理。因为对旧规范的修订与更改而导致旧规范中所允许的建筑物可能存在重大的火灾安全隐患的问题时,可以不把其列为是重大的火灾隐患。但是要求在扩建、改建以及装修的过程中按照现行的消防规范与要求去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如果场所单位不同意扩建、改建以及装饰的话,则也应该允许其维持现状

5、,但是必须同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的责任书,落实好消防安全的预防措施,以确保消防安全。 (3)凡是没有违反旧消防规范要求的,即使现在不符合现行消防规范要求的单位,在其没有进行扩建、改建以及装修的时候,就应当允许其维持现状。但是应该督促其纳入到改造计划中,并且做好相关的安全预防措施。 2、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 消防体系的法律法规应当符合中国的现实发展情况,在已有的基础上,针对存在不足的方面进行创新与改进。完善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需要严格遵循民主立法和公开立法的原则,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并监督立法的程序过程。由于,消防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越来越多,因此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完善也急需加快进程。应当由人大设立

6、一个专业的消防法律法规管理机构,负责解释、修改和完善各类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文件以及规章制度等。同时,消防法律法规管理机构与立法机构需要保持密切的沟通与联系,必要时可以邀请专业立法部门工作人员合作。除此之外,各省市也应当根据自己的现实情况制定消防技术的规范执行细则和标准,并且将其上报至国家技术规范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3、简化消防监督机构的职能 目前,不少地方的各级消防监督机构都存在权责不清晰、机构冗杂的现象。因此,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对消防监督机构进行精简。首先,将目前的“三级”消防监督管理模式优化为“二级”消防监督管理。现行“三级”消防监督管理模式是指“公安部 36 号令,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行三

7、级管理制度” ,消防部门主要负责市、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各派出所负责市和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将市级的消防监督管理权移至县级的消防机构,市级的消防机构则只对本部门内的消防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管理。这样以来,有利于避免多对一的管理现象发生,有利于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其次。对消防行政许可进行简化。消防部门有对被许可人从事的各种建筑消防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的责任,但是这项工作应当进行明确的划分,让一个部门执行监督检查,避免发生重复许可的资源浪费现象发生。最后,应当将消防监督机构目前的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消防机构应当严格依照市场经济

8、的发展现状与条件,对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进行灵活运用,通过社会性消防规则对消防行为进行合理有效的调整,使社会消防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从而实现预防与减少火灾的目的。 4、在消防监督过程中运用社会专业技术力量开展消防安全评估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建设均日新月异,民用建筑建设规模、高度、体量不断刷新,适用标准不断提高,同时许多旧有建筑也需改造,建筑配套的系统设施种类繁多,智能化、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各个系统间关联度越来越大,不断涌现各种专业化的消防安全技术问题,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量巨大。然而消防行政管理模式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普遍存在消防专业化技术监督、管理力量不足的问题,但又事无巨细

9、、大包大揽,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防火监督管理的实际效能。建议消防管理监督工作与时俱进,适当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引导全社会专业技术的力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技术咨询业务,全方位覆盖所有建设项目,辅助消防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审查及评估。只要设置适当的分级技术、经营门槛,引导市场良性竞争、加强市场监管,就可建立社会参与、成熟稳定的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引导各专业消防安全技术咨询机构充分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对形成火灾的因素以及各个相关因素进行分析,将存在的问题量化和具体化,实现对各个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以及对发生事故所造成影响的预测评估,有的放矢地帮助运营场所进行改造。当然在消防监督管理过程中,也应分清主次,轻重缓

10、急的,亦可优先采用行政管理组织手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国家地方重大工程项目及时进行消防安全评估,高效率保障此类项目的消防安全。 5、结语 从实践中我们可以发现,火灾出现频率以及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同经济发展阶段是密切相关的。因此与此相联系的火灾抗争方式,包括消防监督检查模式的适合性问题,也应该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主题不断进行研究和改革。健全消防法规、简化行政管理、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运用社会专业技术力量等方面,应是消防监督检查模式进行改革的一个方向。 参考文献 1 许兆亭.论对现行消防监督检查模式进行改革的必要性J.消防理论研究,2002 2 张虎南.消防监督执法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0 3 田永利.我国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改革初探D.东北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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