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申请专利协议书甲方:南京邮电大学乙方:甲、乙双方合作进行了关于 项目的研究,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现就共同申请有关专利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拟共同申请专利的名称: 。二、申请人的排序: 南京邮电大学, ;发明人的排序按各自实际贡献大小进行,具体排名: 。三、该专利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授权登记费、授权后年费、代理费(含申请代理费、实审代理费等) 等所有专利费用按以下原则执行:1、专利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等申请时所需的官方费用:甲方仅承担甲方为唯一申请单位情况下所应支付的部分,其余费用由其他申请人(或发明人)支付;2、代理费:含申请代理费、实审代理费,由申请人平均分
2、摊;3、年费:甲方只负责缴纳授权以后前三次其应承担的年费。如乙方须继续维护该专利,后续费用由乙方承担;4、如一方决定终止支付该专利的有关费用,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另一方。四、该专利的权益分配:1、若乙方为外单位申请人:在项目合作协议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照协议执行;协议中无明确约定的,按甲方不低于 50%的原则以如下比例分配:甲方 %、乙方 %;2、若该专利未登记在甲方地址,则该专利所获得的当地政府或机构的奖补金额的 50%由甲方作为管理费提取,纳入甲方专利申请与维护费中。3、若乙方为发明人本人且属于甲方教职工:则按照以下比例予以分配:甲方 20%、乙方 80%。4、未经协议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外
3、自行处置该专利的权益。五、双方均有权独立进行该专利的后续改进,获得的知识产权等成果由 (双方,改进方) 拥有。如改进由双方共同完成,则知识产权等成果由双方共享,实施转化、转让该改进成果以及由此得到的收益如何分配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六、未经合作各方的许可,合作一方及其各自人员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所涉及的相关技术信息、研究开发工作及其材料等透露给合作方以外的第三人。七、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商解决。产生争议的诉讼管辖地为甲方住所地。八、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