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农村水利建设新思路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地方水利事业也在不断前进。如今,小型农村水利事业已经得到了快步的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同时也积攒了很多经验。为了使我国农村水利事业获得长期的发展,就需要对农村水利事业进行深入改革,使其走上正规化道路。本文从小型农村水利的性质与特点出发,对建设小型农村水利的新思路进行阐述。关键词:小型农村水利;建设;思路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改革开放以前,主体就是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等集体,其责任都是明确的。近年来,各地小型农村水利改革蓬勃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创造了许多新的经验。推动改革发展,使农村水利
2、建设与管理的政策逐步完善,走上法制化、正规化轨道,是小型农村水利建设的新思路。 一、小型农村水利的性质与特点 1、小型农村水利的性质 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不仅可以提高农作物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对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更可以促进我国其他行业发展的基础,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出水利建设在农村的基础性、公益性特点。农民是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使用这些设施的主体。所以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中,应该根据地区的生活水平及实际需要进行合作建造水利社会,并尊重农民的意愿。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国家对农村水利建设也提供大量资金。所以水利工程建设应该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减轻农民的
3、用水负担,核算成本、降低费用。 2、小型农村水利的特点 我国对小型水利工程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是灌溉面积为一万亩,排涝面积为三万亩,渠道流量为一立方米每秒。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种类和功能是多种多样的,并非单一的,基本可以分为蓄水池、水库等储水设施,渠道、管道等输水设施,拦河坝、引水闸等引水设施。这些设施对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来说,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仅可以保证农村农田需要用的水,更能保护村镇居民引水正常的基本设施。目前通过调查得出,在我国大约有两万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这些水利工程有效地保证了我国农业经济的正常发展。 对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小型农业水利工程具有一些特点:一是为了加强政府的宏
4、观调控,需要更好地发展农业小型水利建设。二是这些水利工程建设与农民的参与息息相关。三是这些农业小型水利工程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在农业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四是这些水利工程在小型农村中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目前大多数的水利设施建设基本都是无人看管的状态,有很多闲置的农田;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水利设施会出现老化现象。所以除了农民应该自觉维护水利工程建设之外,政府也应该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 二、形式灵活多样加强经营管理 1、用水合作组织聘用“能人”经营管理 目前,人们对组织管理相关知识还不是很了解,导致农村水利事业发展比较缓慢,为了更好地发展用水合作组织,我们可以聘用
5、专业的管理人才来负责组织的经营管理。组织内部人员应该对受聘者进行监督,并对工作给予一定的报酬,使受聘者更加认真地完成经营工作。 2、用水合作组织自己直接经营管理 这种方法适用各类农村水利工程。应当成为当前农村水利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式,并为以后加以提倡。目前全国近 80的工程仍实行所谓的乡村“集体”管理,应当逐步规范为用水合作组织自主经营管理。 三、加强宏观调控,履行政府职责 推动农村水利的蓬勃发展和事业健康。需要抓住三个关键:;一是加强政府引导扶持,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做好服务监督,为体制与机制改革创造有利的环境条件,二是灵活运用市场机制,加强经营管理,解决运行机制不活的问题,三是
6、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解决体制不顺的问题,三者缺一不可。第四,通过完善和建立基层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提供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技术指导、培训、信息、科普宣传等服务;第五,提供资金、材料设备等扶持,包括正常情况下的资金补助和发生特大自然灾害时的补助;第六,对农村水利经营管理、农村水资源开发利用等进行监督,防止无偿平调农民投工,防止农民集资、政府补助经费和收取的水费被截留挪用,防止垄断公共资源、侵害农民利益等违法情况发生。 四、明晰所有权,组建用水合作组织 1、实行“自建、自用、自有、自管”体制 在农户自用的微型工程中,一些地方农民为了更好地促进当地农业发展,自发建造微型蓄引提工程,作为政府应该给予技术
7、和资金支持。并且能够肯定这些工程为农民的自己私有工程,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一些水利工程除了可以满足自身的用水需求外,对于多余的水,可以在平等互惠的前提下,在农户之间调剂缺余,保证水资源的充分利用。 2、推行多种形式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体制 农村水利工程是保证大多数农民用水权益的一项基础工程建设。为了保证受益农户人数,应该建设一些跨县、跨村的小型水利工程,充分利用水利工程基础设施。这种体制取得的效果还是十分显著的,我国很多地区都已经开始实行了。这种体制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用水合作的组织应该有科学的合作组织章程,通过民众选举出负责人,遇到事情时采取民主协商方式决定,然后执行解决办法;二是由于这些
8、水利工程建设是跨村、跨县的,这样就可以有效地减少了私人以水费名义滥收费用现象;三是兴办水利工程需要众多农民共同努力来完成,每个成员都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四是合作组织应该进行注册,受到法律保护;五是这些水利工程是很多用水主体组成的,也就形成了以用水为目的的利益共同,同时也体现出了水利工程的公益性。 3、按“股份合作制”企业体制运作 经营性的小型农村供水工程,以向乡村果园、企业、养殖场、种植场供水为主,兼有村民生活供水任务的农村供水工程,应参照“股份合作制”企业办法组建企业法人实体,实行企业内劳动者合作经营、平等持股,所有者与劳动者相结合,股本和劳动共同分红的办法。在这种管理体制下,所有者的责、
9、权、利十分明确,产权清晰,有较强的内在经营活力。可以吸收有钱的“大户”投资入股,并给予合理投资回报,来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但要防止出现“水霸”垄断乡、村公共供水设施或利用公共水资源牟取暴利的情况。从扶持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出发,地方政府也可酌情对工程建设给予补助,这部分资金形成的股权应为政府所有,政府通过持股参与监督企业经营管理。 五、明晰产权,推行企业体制运作模式 不同类型工程,具体来说应该实行不同管理体制。尤其是跨乡或跨村的小型公共工程,应当按渠系、水系范围,组建用水户协会等多种形式的农村用水合作组织。这种体制有以下特点: 5.1、合作组织必须要按法律规定注册登记,受到法律的保护,成为
10、有法人地位的服务实体,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2、它不按村、乡行政区划分组建,如果符合水利建设和管理的特殊要求,可以避开乡、村借水费名义搭车收费或截留挪用等问题。 5.3、机制灵活。在合作办水利的情况下,就要有力的出力,有设备的出设备,有钱的出钱,同时可以以资换工,以工换水,以物换工,以工换工,每个成员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应尽义务都严格按章程办事。 5.4、合作组织有章程。民主选举负责人时,可以在内部采用民主协商方法决定成员出工、出资分摊以及水费计收等大事。 5.5、明确用水户是受益主体、所有者主体、建设主体和投入主体,形成了以用水合作组织为纽带的利益共同体。 结束语 我国小型农村水利改革应当概括为建设与管理制度改革,需要在目前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提高建设,推动小型农村水利建设的新思路,着力统筹,综合运用一切可能因素,全方位促使和推动小型农村水利事业的水利发展。 参考文献 1芦和丽. 论小型农村水利建设的新思路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 2李艳梅.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发展的新思路分析J.农家科技(下旬刊) ,2013. 3薛光磊.浅析小型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的思路与方法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