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开发区建设基地道路开口的相关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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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工业开发区建设基地道路开口的相关规定中图分类号:U448 文献标识码: A 文摘 :依据现有国家规范,对于道路开口的规定分性质、分行业均有涉及,但均未提及开口宽度上限,在工业企业集中的工业开发区,规划部门最为审批部门,需要将开口宽度控制在一个有效、公平的范围之内,笔者在工业企业道路开口审批过程中,整理相关规定并结合工业开发区审核经验、道路断面、标准汽车长度来控制道路开口的最大宽度。 关键字 :道路开口;工业企业;开口宽度,最大开口宽度。 1.前言: 笔者在为工业企业道路开口审批的过程中发现,企业道路开口宽度上限很难界定,个别企业报建开口宽度宽则 30-100 米,数量多则 5 至 6个,没有章

2、法可循,一旦为之批准,各个企业互相参照,一发不可收拾,也很难控制;为了维护城市形象,合理组织交通,需要将开口规则统一在一个合理可控的范围内,道路开口在满足企业基本使用要求的情况下,也能体现城市规划的必要性,现将多年来整理的审批原则及道路开口宽度的最大控制原则整理如下: 2.工业开发区道路分级 根据相关规范,道路划分如下四级: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具体划分方法见各个开发区路网规划。 3.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设置的位置要求 31 基地位于城市快速路或主干路旁,出入口严禁开设在快速路上,严格控制开设在主干路上。因特殊情况出入口必须开设在快速路上时,只能开设在其辅道。 32 基地位于城市主干路与次

3、干路、支路相交的位置旁,出入口不应设置在主干路上。 3.3 基地位于次干路和支路相交的位置旁,出入口不应设置在次干路上。 3.4 基地位于次干路与支路相交的位置旁,出入口宜设在支路上。 4.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设置的距离要求 4.1 开设在快速路辅道上的建设工程基地的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 150m 或在基地最远端。 4.2 开设在主干路上的建设工程基地的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 70m 或在基地最远端。 4.3 开设在次干道及支路上的建设工程基地的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 50m 或在基地最远端。 4.4 基地出入口距公园、学校、儿

4、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人口不应小于 20m。 4.5 基地出入口距地铁出人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 15m。 4.6 基地出入口距桥梁、隧道引道端点等,出入口应保持不小于 50米的距离。 4.7 开设在城市主次干道上的机动车出入口之间净距不小于 150m。 4.8 基地地出入通道与城市道路相交的角度应为 7590 度,具有良好的通视条件。 5.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设置的数量要求 5.1 当机动车停车数小于等于 50 辆时,宜设置一个机动车出入口,如需设 2 个出入口,则机动车出入口仅能设置在次干路和支路上。 5.2 当机动车停车数为 51-300 辆时,则基地机动车出入口总数不应超过 2 个

5、。 5.3 当机动车停车数为 301- 500 辆时,则基地机动车出入口总数不应超过 3 个,主干路上必须设置机动车出入口的,机动车出入口总数不应超过 2 个。 5.4 当机动车停车数大于 500 辆时,则机动车出入口总数不应超过 4个,应布置在不同的城市道路上,且同条道路机动车出入口总数不应超过 2 个;主干路上必须设置出入口的,机动车出入口总数不应超过 3 个。5.5 可在道路上另设置备用出入口,但备用出入口在城市道路上不得设置进口坡道,机、非隔离带不得开口。 5.6 一般情况下,严禁企业破除中央绿化带。 5.7 分开设置的机动车出口、入口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20 米,相邻两块基地在用地分

6、界线两侧分别设置出入口时,两个出入口宜合并为 1个。 5.8 非机动车不宜在道路上单独设置出入口;城市主干路不宜单独设置行人出入口;有弯道设置超高的道路上,不应设置车辆出入口。 6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设置要求 6.1 基地内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库(场)不应将其出入口直接设置在城市快速路及主干道上,其出入口应设在基地内部道路上,并应符合内部交通组织的需要。 6.2 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的坡道终点面向城市道路时,其与城市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7.5 米,平行城市道路或与城市道路斜交角度小于75 度时应后退基地的出入口不小于 5.0 米,转弯半径不小于 7.0m。 6.3 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之间的净距不应

7、小于 15 米。 6.4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宜分开设置,出入口净距不宜小于 5.0 米。设置在一起时,应用物理分隔。 7.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设置的宽度要求: 7.1 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机动车双向行驶的出入口车行道宽度宜为712 米;单向行驶的出入口车行道宽度宜为 57 米。 7.2 以开发区 40 米道路为例, 18 米长车为参照依据,根据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第 4.1.10 条:汽车库内汽车环形道的最小内半径和外半径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40 米道路上开设大门宽度及图示如下: 单位:米 道路断面宽度 车长 轴距 汽车转弯半径 红线内圆弧半径 企业红线处允许开门宽度 破

8、人行道弧边缘宽度 破侧分带宽度 破中央绿化带宽度 最小 允许最大 最小 允许最大 40 米 18 12.5 18.0 11.5 12 15 15.5 18.5 30 不许可 图示如下:(单位:米) 7.3 不同道路断面开口宽度参照 7.2 条。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和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城乡规划部分)建标2000179 号、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 GB50352-2005) 、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2002 年版) 、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1587、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 (1989 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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