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监理的责任风险调查与分析摘要:建设工程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必须牢固树立风险意识. 加强风险管理有针对性地预防和控制风险事件的发生, 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手段. 以避免或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本文探讨了工程监理的责任风险以及防范措施。 关键词:工程监理;责任风险;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U415 文献标识码: A 目前,有关监理责任和责任风险的问题,已成为业内专家和学者关注的热点之一 。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监理行业无论是政府管理层还是企业的操作层都还没有完全意识到防范监理责任风险的重要性,对监理责任风险可能对监理行业产生的严重影响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旨在通过实际调查分析,
2、探讨在现有法律制度下,我国的工程监理将会面临着哪些主要责任风险,同时,对产生这些风险的原因进行剖析,以期为政府相关部门及监理行业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形成分析 1、责任风险形原因 可以分为人为和非人为两种情况来谈责任风险的形成问题,由于与业主、开发商等的沟通与关系不明确、或者监理人员自身的原因导致的损失或风险,属于认为风险,占主要的责任形成因素。非人为责任风险政策变动、气候等外在环境的变化导致的风险出现和存在。 2、责任风险的类别 (1)行为责任风险 监理工程师的行为责任风险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监理工程师超出了业主委托的工作范围,从事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造成了工程损失
3、,因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对于工程中某些涉及到需要由设计者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确认的内容,如钻孔桩和桥梁基坑的地质确认,若监理工程师利用自身的权力或者接受业主单位的口头授权单方面指令承包商进行相应的作业,而工程因此发生了损失,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是监理工程师未能正确地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在工作中发生了失职行为。例如,对于工作中该进行检查的项目未作检查或不按规定进行检查,因此而使工程留下隐患或造成损失,就必须为此承担失职的责任。三是监理工程师由于主观上的无意行为未能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责并因此而造成工程损失。例如,由于疏忽大意,对某些该实行检查或监督的项目未进行相应的检查监督,或者虽然进行了检
4、查监督,却未发现隐患,并因此造成了工程的损失,监理工程师同样要负相应的责任。 (2)工作技能风险 工程监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需要监理人员能够利用自身的专业技术来提供技术服务,所以监理工程师即便是严于律己并对自身义务职责进行了贯彻和履行,但是由于自身专业技能水平的限制而仍旧有可能导致自身工作难以取得理想效果。如监理工作人员在对一些需要进行专门检查与验收的施工环节和施工部分按照工作流程以及相关规定进行了检查,并且检查和验收方法也相对科学,但是却由于自身专业技能的缺陷而导致了工程质量隐患与问题的产生, 虽然工程师在主观意识上并不希望出现工作纸漏,但是事实上在新工艺、新材料更新速度较快的背景下,
5、任何一位监理工程师都难以全面、准确、及时的掌握全部相关技能和知识,所以这类风险也无法完全规避。 (3)管理风险 明确的管理目标、合埋的组织机构、细致的职责分工、有效的约束机制是监理组织管理的基本保证。尽管有高素质的人才资源,但如果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理工程仍然可能面对较大的风险、这种管理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监理单位与监理机构之间缺乏管理约束机制。由于监理工程的特殊性,监理机构往往远离监理单位本部,在日常的监理工作中,代表监理单位的是总监,其工作行为对监理单位的声誉和形象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而监理单位对总监的工作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即监理单位和总监之问应该建立完善、有效的约
6、束机制二是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程度。监理机构中各个层次的人员职责分工必须明确。如果总监不能在监理机构内部实行有效的管理,则风险仍然是无法避免的。 (4)职业道德风险 监理工程师在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时,必须十分谨慎、小心,表达自身意见必须明确,处理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同时应勇于承担对社会、对职业的责任,在工程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相冲突时,优先服从社会公众的利益;在监理工程师的自身利益和工程利益不一致时,必须以工程的利益为重,如果监理工程师不能遵守职业道德的约束,自私自利,敷衍了事,回避问题,甚至为谋求私利而损害工程利益,必然会因此而面对相当大的风险。 (5)社会环境风险 社会环境风险主要
7、来源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以及业主、承包商和监理自身的职业责任三个方面。在业主方面. 主要包括业主不执行项目建设程序. 招投标时弄虚作假、选择素质较差的承包商对项目投资的不规范介入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干预现场管理工作, 不遵守客观规律盲目压缩工期、对质量要求过高等。在承包商方面主要包括承包商投标时不诚实. 缺乏职业道德. 施工中偷工减料. 管理手段落后. 在履行施工合同中违约等。在监理自身的职业责任方面. 一部分监理企业为了承揽项目相互压价只好减少投入、降低成本监理人员缺兵少将设备不到位, 监理效果大打折扣监理企业责任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大大升局。 二、工程监理的责任风险防范措施 1、 对监
8、理合同进行严格履行是对监理行为风险作出防范的基础 合同意识是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的开展中必须树立的基本意识之一,这要求监理工程师能够根据工作中所涉及的合同内容开展相关工作并心中有数,在清醒认识到自身义务与职责的同时不仅要对自身的义务与职责进行严格的贯彻, 同时要重视在自身义务范围和职责范围之中进行相关工作的开展, 将合同作为问题处理的依据。在业主委托范围中,监理工程师要对合同赋予的权利进行正确行使,通过对所需技能的充分掌握与利用来勤勉、谨慎的提供监理服务。 2、强化自身的专业技能是对监理责任风险进行防范的保障 专业技能是监理工程提供优秀监理服务的基础条件, 努力学习并提升专业技能也是工程监理职
9、位对监理工程师所提出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如果忽略学习并墨守陈规而仅仅以经验为依据来进行工作的开展将难以适应工程项目建设发展的要求, 同时自身所承担的责任风险也难以避免,所以监理工程师不能满足与自身技能的现状, 而应当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学习来提升自身技术功底并锻炼自身协调组织能力,从而对因技术不足所引发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 3、 热情服务项目业主,劝解纠偏不当行为 由于监理是中介技术服务行业,监理的活动依据是业主的委托监理合同。因此,监理的质量方针必须是服务业主,满意业主。对于来自业主方的风险干扰,监理应该从热情服务的角度出发, 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耐心做好劝解工作, 尽力纠偏业主的不
10、当行为,减少这类风险带来的责任后果。 4、坚决执行强制性条文,禁止施工违规操作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也是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的强制性法规。只有坚决执行强制性条文, 禁止施工违规操作, 才能有效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因此,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对工程项目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对施工生产的工序操作和环境状况的检查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从而使监理工程师真正履行职责,彻底规范责任风险。 综合分析,建设工程责任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因缺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依据,监理责任界定还有一定的困难。因此,应建立健全组织形式、管理机制来公正、合理、合法地界定监理责任。作为监理从业人员,必须增强监理责任防范意识并且有所作为,避免承担不相应的监理责任。 参考文献: 1陈峰, 林锐, 韩丹.浅谈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 J .建设监理, 2 0 0 7 (0 2 ) 2郭玮,郭始光工程监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及其风险防范 海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2):168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