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授权书授权 (姓名)为 (企业名称)质量管理受权人。受权人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行使以下质量管理权项:一、组织建立和完善本企业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对该体系进行监控,确保其有效运行。二、定期对本企业经营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直接上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三、对企业购进、储存、销售、运输过程中涉及的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等问题行使决定权。四、对企业的购销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许可证、法人委托书、身份证明、检验报告、批签发等) 、产品标签说明书、合同、票据(包括随货同行) 、汇款单位、产品来源及真伪等进行审查和甄别。确认合格的,出具确认合格报告书。凡没有经过确认的产品,不得采购和销售。五、受权人在行使职权时,企业其他人员必须予以配合和服从。六、授权人应加强对受权人的监督。受权人在行使职权期间发生的质量责任问题,除追究受权人的责任外,授权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七、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起生效。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受权人(签名):年 月 日说明:1、产品质量管理受权人必须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不得有销售假劣医疗器械等不良记录。2、此授权书需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许可证发证单位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