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工程项目的索赔管理摘 要工程建设项目一般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施工阶段的不确定因素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项目中的工程变更及索赔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一定要加强索赔管理,必须正确理解索赔的概念、性质,了解产生索赔的原因,熟悉索赔的程序和处理方法,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好工程项目索赔,更加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关键词 工程索赔;索赔的内容; 索赔的程序 1 工程索赔的内容 造成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根据不同的原因及产生的后果,按索赔要求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等。 1.1 工期索赔 施工单位提出工期限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限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
2、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二是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 工期索赔一般采用分析法进行计算。其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限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施工单位可在每个月底以及在干扰事件发生时,分析对比上述资料,以发现工期拖延以及拖延原因,提出有说服力的索赔要求。 1.2 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都是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方面。其中要注意的一点是索赔对建设单位不具有任何惩罚性质。因此,所有干扰事件引起的损失以及这些损失的计算,都应有详细的具体证明,并在索赔报告中出具这些证
3、据。没有证据,索赔要求不能成立。 1.3 索赔费用的计算原则和计算方法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遵循以下述两个原则:所有赔偿金额,都应该是施工单位为履行合同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按此金额赔偿后,应使施工单位恢复到未发生事件前的财务状况。即施工单位不致因索赔事件而遭受任何损失,但也不得因索赔事件而获得额外收益,原有收益亦不应减少。索赔金额是用于赔偿施工单位因索赔事件而受到的实际损失(包括支出的额外成本和失掉的可得利润) ,而不考虑利润。所以索赔金额计算的基础是成本,用索赔事件影响所发生的成本减去事件影响时所应有的成本,其差值即为赔偿金额。索赔金额的具体计算方法包括总费用法、分项法、修正总费用法、实际费用
4、法等,各个工程项目都可能因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法。 2. 工程索赔程序 工程索赔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才能成立,通常在合同中会有相关的条款定出索赔的相应程序。工程索赔通常包括几个步骤。 2.1 索赔意向通知 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应抓住索赔机会,迅速作出反应。FIDIC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要在引起索赔事件第一次发生后的 28 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索赔事件提出索赔。 2.2 索赔的准备 当索赔事件发生,承包商就应进行索赔处理工作,正式向工程师和业主提交索赔报告。这一阶段包括许多具体的复杂的工作,主要有: (1)事态调查,即寻找索赔机会。通过对合同履行的跟踪、分析、诊断
5、,发现索赔机会,则应对它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跟踪,以了解事件的经过、前因后果,掌握事件翔实情况。 (2)损害事件分析。即分析这些损害事件是由谁引起的,它的责任应由谁承担。同时必须按合同判明这些索赔事件是否违反合同,是否在合同规定的索赔范围之内,只有符合合同规定的索赔要求才有合法性。 (3)损失调查。即为索赔事件的影响分析,它主要表现在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如果索赔事件不造成损失,则无索赔可言。调查损失的重点是收集、分析、对比实际和计划的施工进度,工程成本和费用方面的资料,在此基础上计算索赔值。 (4)收集证据。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就应抓紧收集证据,并在索赔事件持续期间一直保持有完整的记录,同样
6、,这也是索赔要求有效的前提条件。通常承包商应按工程师的要求做好并保持当时记录,并按受工程师的审查。 2.3 索赔报告递交 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 28 天内,或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承包商应递交正式的索赔报告。索赔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总论部分。一般应概要地论述索赔事件的发生日期与过程;施工单位为该索赔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施工单位的具体索赔要求。总论部分的阐述要简明扼要,说明问题。 (2)依据部分。本部分主要是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这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依据部分的内容主要来自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并参照有关法律规定。该部分中施工单位应引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
7、说明自己理应获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 (3)计算部分。索赔计算的目的,是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自己应得经济补偿的款额或延长时间。如果说依据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能否成立,则计算部分的任务就是决定应得到多少索赔款额和工期。前者是定性的,后者是定量的。 (4)证据部分。证据部分包括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织部分,没有翔实可靠的证据,索赔是不能成功的。在引用证据时,要注意该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序。为此,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证明或确认件。 2.4 承包商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 承包商同意了最终决定,这一索赔事件即告结束。若承包商不同意工程师的单方面决定或业主删减的索赔或工期展延天数,就会导致合同纠纷。通过谈判和协调双方达到互让的解决方案是处理纠纷的理解方式。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谅解就只能诉诸仲裁。 结束语: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商开展索赔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对于索赔是否成功至关重要,需要运用不同方法提交索赔报告与各方面的证据,才能达到索赔的目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承包商在工程履约过程应该力争降低风险,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并赢得利润。 【参考文献】 1陈宪,于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2杜小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