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也越来越重要,它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运行与发展。但是,当前的施工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却存在诸多问题,这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进步。下面,我们就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对比。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 1“标准条款”显失公平 目前建筑市场中合同的签订普遍采用 FIDIC 的合同样本,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协商洽谈在对合同样本进行必要修改的基础上签订施工合同。然而,目前建筑市场面临着僧多粥少的问题,施工单位之间的竞争尤其激烈,一些工程建设单位利用这个趋
2、势在签订合同条款的时候故意强调自身权利减少所承担的义务,给施工单位施压,承包商面临的竞争环境激烈,因此虽然知道条款存在漏洞,但是为了得到工程只能勉强接受发包人有失公平的条款。 1. 2“阴阳、黑白合同”充斥市场 建筑施工合同常常面临“阴阳、黑白”合同问题,即一份是按 FIDIC 标准合同文本签订的并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俗称“阳合同” ;另一份根据实际履行情况签订“阴合同” 。阳合同往往是迎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只用于报备之用;阴合同往往是在甲方要求之下降低工程款价款、改变计价方式、降低质量标准等,即“垫资” 、 “割肉” 、 “让利”合同。这种“阴阳、黑白”合同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招投标及施
3、工合同的严肃性,严重干扰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并给双方履约留下隐患。建筑领域的质量问题、竣工结算纠纷、三角债等问题都与前期合同的签约不合法、不规范有直接关系,更与“阴阳、黑白”合同有直接关系。 1.3 合同实施不规范,随意性强 在合同实施中,签约的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或对合同规定打折扣。如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有的业主长期拖欠工程款,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工程验收标准,致使承包人要用建设合格工程的造价来建设优良工程。而承包方往往既不采取索赔措施,也不敢擅自停工,致使施工承包合同半用半废,对合同双方都不能起到约束的作用。 1.4 同索赔实现难度大
4、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工程建设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工程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1.5 缺乏高素质的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由于我国的教育制度在早期过分地强调专业化,提倡在专业领域中具有高技术水准的专家。合同管理人员多是搞土木工程技术出身,太过于技术化,欠缺经济、商务、法律、综合协调管理能力,不能得心应手地进行合同管理工作。例如,不严格按合同办事,
5、出现问题后不能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解决;还有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 2、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2. 1 把合同管理真正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建筑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征求意见稿)中倾向于确认“ 阳合同“ 的法律
6、效力,进一步规范了合同双方行为。主管部门还要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增强发包人、承包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使得合同双方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违反合同的行为,不论是合同的哪一方,都应依法接受处罚,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确保合同的严肃性,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2. 2 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培养专职合同管理人才 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师担任合同管理工作,使他们成为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合同、法律、商务等复合型人才,以利于正确应付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
7、,发挥合同管理的纽带作用,使得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活动的结果,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科学决策的依据。 2. 3 坚持合同评审制度,做好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承发包双方应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签订前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由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的总工程师、经济师、项目经理等成立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研究,确定能否满足项目的各项目标。并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漏洞。切记少用或不用口头协议、君子协定,防止引起合同争执。 2. 4 坚持合同交底制度 实行公司和项目部两级的合同交底制度,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图纸、投
8、标书和施工合同对项目部各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使其明确工程项目的特殊技术和商务要求,将合同责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全员的合同管理。 2. 5 对合同履行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 2. 6 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第三方作用 工程项目实施中,有不少的业主认为委托监理只是找一个承担质量的责任者,出了质量问题可以推卸
9、责任,责任是监理的,权利是业主的,不愿在选择承包商、资金支配管理、进度管理等方面放权,发包人把监理工程师视为监理员、质检员等,增加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管理工作的难度。 2. 7 及时进行索赔和反索赔 在合同履行中,注重双方违约、合同缺陷、施工条件变化、工程变更、工期拖延、工程师指令、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变更等,按规定的索赔程序,及时有效地进行索赔,以索赔促管理,促进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2. 8 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合同标的日趋庞大,涉及合同的内容、条款日益复杂,采用传统合同管理手段和方法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大、中型工程项目动态管理的要求,借助于微机处理系统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支持,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利用微机数据库系统,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存贮、处理和分析,从而可以满足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信息需要,提高管理水平。 3、结语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只有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合同管理,搞好施工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控制,才能在项目管理上不断创新,从而不断提高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参考文献 1杨美丽.刍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