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财也团购?互联网金融无疑是 2013 年的热门词汇,P2P 网贷平台遍地开花,余额宝则刮起一股全民购买货币基金的旋风,理财不再是高端人群的专享服务。如今,互联网金融的触角伸到了银行理财产品上。 一家名为“钱先生”的互联网平台以“团购”的方式销售多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并称交易资金 100%安全。不过,北京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日前先后发布声明,与该网站撇清关系,告示投资者须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这个平台的诞生引来了种种非议。投资者的交易资金是否真的 100%安全?“团购理财”是否涉嫌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到底谁来评估?“团购”概念吸引人 一个月前,唐女士关注到这家名
2、为“钱先生”的网站。网站发起了“团购”银行理财产品的概念,投资者参与门槛仅为 1 元,而银行理财产品的门槛最低也要 5 万元。在这个平台上,记者看到不仅有各家银行理财产品的介绍,而且收益率一目了然,还可通过多家网银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盛付通”直接购买。 “如果单纯只是产品信息罗列的网站,我非常喜欢。 ”唐女士告诉中国经贸聚焦记者,平时在家打理自己的闲钱时,其中相当一部分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但是各家银行的理财产品非常多,五花八门,总想着货比三家,找些风险低、收益高的产品,每次看得我眼花缭乱,有专门的网站将信息清晰地罗列出来,我很欢迎。 ” 1 月 14 日,在“钱先生”官网上正在销售的 20
3、6 款理财产品,涉及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 24 家银行的理财产品。其中,仅“南京银行聚富 1401(2)上 155(产品代码:A40007) ”这一款产品有人参与了团购,已参与团购的金额为 2203 元,而成团最低金额为 5 万元。 银行不买账 去年 12 月 6 日下午, “钱先生”网站官方微博表示:钱先生 2.0 支付功能上线首日突破 1818 万元交易额,截至该条微博发布时,已突破2400 万。 唐女士并没有参与投资。 “最近看到银行的公告,我就没敢(投资) 。”唐女士所说的公告,即连日来,多家银行纷纷表示从未授权“钱先生”网站及其相关机构销售理财产品,也从未与该网站开展任何形
4、式的理财产品业务合作,客户从该网站所“购买”的“理财产品”都并非该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据了解,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只能由银行、券商来销售,并无第三方销售案例。第三方平台会给自己的客户推荐一些理财产品,或者将客户推荐给银行,但是具体的风险测评、购买都由客户自己完成,第三方抽取 3左右的渠道费用。 对此, “钱先生”平台强调,它不是银行理财产品的“代销”渠道,并不是与银行合作代销理财产品,而是接受用户的委托, “代购”银行理财产品,类似于火车票代购业务,不需要铁路总公司的授权,只需要与用户之间形成委托关系即可。 然而,银行表示,网站所列银行理财产品“购买辅助服务” 、 “受托购买服务”及相关资金流向
5、等内容从未得到银行任何形式的授权和许可。那么, “钱先生”是否具有受托购买理财产品服务的资质呢? 据悉,平台所有权归属钱咸升(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办公地址在上海,公司有三四十个人。北京市工商注册资料显示,钱咸升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4 月,是一家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官网则介绍其“是一个孕育了 13 年的项目” 。 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技术开发;应用软件服务;产品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其中并没有与“金融” 、 “投资” 、“理财”相关的业务许可。 至本刊截稿前,中国农业
6、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银行、广发银行均在各自的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并提示投资者如果想要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须前往各家银行柜台或登录官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不过记者发现,该网站仍在销售这些银行的多款理财产品。 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 5 万元;客户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前在本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多位银行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他们的担忧:“钱先生”网站将原本门槛为 5 万元、10 万元的产品进行“分拆零售” ,或许会让许多风险承受能力不高的投资者购买了不合适的产品。万一出现卷款跑路的现象,受害的还是投资者。 尽管平台承诺“
7、在支付过程中发生任何理财金丢失的情况将 100%赔付” ,但是它是否有足够资金保证资金安全也让投资人存疑。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其中知识产权出资为 350 万元,由法人代表、董事长兼 CEO张岩等 6 个自然人股东出资。多数投资者向本刊记者表态,风险太高,不愿投资。 盈利模式成谜 据“钱先生”客服人员介绍,投资者如要购买相应产品,须先注册虚拟账户,将银行借记卡资金转入该网站的账户,通过平台法人代表开立个人账户,以该法人代表名义去做风险测评、面签和购买理财产品。 该网站介绍,投资者的理财资金首先会通过银行支付并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由银行进行监管,在购买成功后,理财金就会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
8、进入银行系统成为理财产品。 如果未购买成功或者理财产品到期,本金和收益将会在第一时间由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退回到投资者的银行卡中,如果在支付过程中发生任何理财金丢失的情况,承诺将 100%赔付。 经过比对,本刊记者发现, “钱先生”网站所售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与银行渠道给出的投资收益基本一致。那么,平台如何赚钱呢?公司管理层人士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有办法” ,但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拒绝透露。 根据网站提供的信息,平台本身不会收取用户任何手续费,第三方支付和银行会根据情况收取不等的手续费。银行声称并无合作关系,那么这笔手续费是否会成为网站盈利的突破口呢? 据介绍,手续费分为两部分,其中,本金部分
9、,从支付成功日期开始计算,到用户申请提现日期,如果超过 90 天,则收取投资金额 2的交易手续费,如果低于 90 天则免除这部分手续费;收益部分,如果收益低于 1 万元,收取 1 元手续费,如超过 1 万元,则收取 2 元手续费。手续费都将在投资者申请提现的时候收取。 为此,网站还特别提示投资者支付成功后,尽量不要在 90 天左右提现。网站建议投资者可以选择短期产品规避这部分手续费,也可以增加投资时间,收益部分可以很快抵消掉手续费。 不过,据记者测算,即便这部分手续费全部归平台所有,平台的盈利空间仍旧有限。有业内人士猜测,对于理财产品大宗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可给以某种回扣或奖励。 云南八谦律
10、师事务所律师晋银涛提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下称解释 )的规定,只要同时具备未经批准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以回报三个条件即构成非法集资。 “钱先生”平台通过团购形式吸收资金的行为,很明显符合上述三条件。 另外,由平台法定代表人统一代团购者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实质上属于委托理财,而根据解释规定,以委托理财方式非法吸收资金,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表现行为之一。 “钱先生”平台则不认可“非法集资”的罪名,称业务模式至少不符合上述第三个条件。平台表示,从不会向用户承诺理财收益,各种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都是银行根据不同产品特性制定的,用户也从不会误认为这些预期收益率是平台给出的。实际上,平台会反复向用户强调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此外,非法集资行为的本质是将公众资金吸收为已用,然而,在其业务模式中,用户的理财金是用来购买了用户指定的理财产品,并非是平台自己使用,因此,并不会涉及非法集资问题。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奚君羊认为,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机构难以确定。由于互联网平台并非金融机构,而是一个信息发布平台,由银监会、证监会监管似乎并不恰当。而工商管理部门对金融活动并不了解,也不能有效监管。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工商管理局与金融管理机构应联合协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