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法视角下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摘 要: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食品安全与每一个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中国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引发了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思考。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不仅需要市场“无形的手”自我调节,更需要政府“有形的手”加以调控和监管。 关键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制;调控作用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4-0291-02 一、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经济法规制的必要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食品安全涉及人类最基本权利的保障。作为公共行政组织的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食品安全的
2、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经济法的理念表现为对具体人格的而非抽象主体进行的价值关怀,是对弱者权利的倾斜性配置,也就是经济法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利益直接给予保护。经济法理念是从整体角度,协调经济个体与总体、微观和宏观经济的矛盾冲突,实现社会经济生活的和谐,实现理想社会经济生活的秩序、效率、公平和正义的目标。 二、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安全市场信息不对称 职能部门监管人员作为消费者合法利益的代表,应行使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对不法食品生产者进行查处。但是在利益的诱惑下,也出现利用手中的职权以权谋私,从而造成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引发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管理
3、各部门虽然原则上按照流通环节实施分段管理,但面对日益复杂的食品供应体系,有些环节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因而各部门之间的具体职责区分不清楚,会造成在一些方面部门职能交叉重复,在另一些方面可能出现“监管真空” ,从而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二) “有形的手”失灵 如果食品企业做的都是合法的生意,那么中国监管部门是否揭发都一样。所以是一个零和博弈。如果我们的食品企业做了违法的事情,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了危害,那么企业减少了成本而获得了更高的收益,假若监管部门不进行揭发,可以获得非法“红包” ,这样就是一个正和博弈。如果我们的违法食品企业被揭发了,那么我们食品企业会遭到处罚,而我们揭发违法企业的监管人员也会遭
4、到被处罚企业的暗害,因此如果违法食品企业被揭发了,企业和监管部门都会有损失,因此是一个负和博弈。 三、完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一)加强“有形的手”的调控作用 1.适度加强政府干预 食品安全信息作为公共物品仅靠市场调节是不行的。必须有政府的干预。首先政府为食品安全信息生产者,具有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各部门之间应加强协调配合,科学合理地规范质量检验以及质量标准,建立资源共享的信息收集、整理、传输和利用机制,确保食品安全信息有效传递,实现各部门间在风险评估、重大决策以及事故处理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其次,政府应当根据市场的需要进行干预,依法对食品安全信息失灵的食品行业进行监管。管理机构分布在不同的部
5、门,通过明确的管理主体分工来避免机构间的扯皮问题,以科学的风险性评估为基础、通过各部门之间协调一致的行动来防范“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最终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2.完善立法体系 立法体系的监管是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立法体系的监管对于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起着提纲性的指导作用,必须完善中国的立法体系。第一,修订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法 。在出口食品安全方面,可考虑将有关源头管理、基地备案、卫生注册额、过程监管、产地检验、口岸放行等一系列制度与程序纳入该法;在进口食品方面,应当对有关食品安全的疫情管理、质量安全评估、卫生注册、口岸检验放行、追溯和召回等制度与程序有所涉及。同时制
6、定严格全面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标准,以及明确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与职责。第二,修订食品安全预防法 。在该法中,应当对食品安全检测对象、方式、程序加以明确规定。同时应当将现行的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评估制度纳入该法,甚至可以考虑在该法中规定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对有可能造成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的故意行为加以处罚。第三,对部分缺乏操作性的条文加以解释或修改。 (二)发挥“无形的手”调控功能 1.激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通过新闻媒体扩大正面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重点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群众辨别真伪、防范侵权和正确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自我
7、保护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政府应当开通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的渠道。政府应当加强舆论监督,保障公众充分的参与平台。公众作为食品安全市场的参与者之一,积极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举报,政府可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奖励、监督热线等平台,及时受理并对受害者进行积极的救治,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组织对食品的安全检验,实现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 2.建立社会诚信体系 建立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诚信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的根本,缺乏诚信将使经济彻底失去交易的基础。所以,必须加快建立中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在制度规范上,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征信制度、评价制
8、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具体的实施上,对企业要以名称、主要负责人姓名等建立信用免费查询方式,对大量的、在中国食品行业占多数的个体私营等要以业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建立信用查询方式。 3.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政府以可持续发展理念对企业进行正确的引导,同时对企业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惩罚措施,培养企业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意识。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必须把社会责任意识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使企业充分认识公共利益保护意识与企业发展目标的一致性。同时,政府应当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对积极协助政府获取食品安全信息的企业予以一定的奖励
9、与补贴。 参考文献: 1 王红卫.谈中国食品安全法律与监管体系的营造和完善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 (9). 2 王兆华,雷家肃.主要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4, (7). 3 刘进,胡晓平.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思考J.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2005, (16). 4 孙健.中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研究D.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5 万进福.中国食品安全执法研究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6 李新.风险社会视角下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研究D.哈尔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10. 7 张莉.兰州市 486 名孕妇食品安全认知状况及购买行为调查分析D.兰州:兰州大学,2010. 8 赵娜.食品安全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D.保定:河北大学,2010.责任编辑 陈 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