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企业加快走向美欧近日,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表示,2013 年中国对外投资的总规模可能达到甚至超过千亿美元大关。截至 2013 年 10 月底,中国企业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达到 5050 亿美元,中国企业已在 13 个国家建设 16 个境外经贸合作区,实际投资 44 亿美元,协议入区企业 390 家,累计创造产值 129 亿美元。 随着 2013 年“走出去”步伐的加快,企业开始从国内优势的海外复制向获得竞争能力的提升转变,美欧等发达经济体成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展望 2014 年,中国企业赴美欧投资可能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需要双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付出更大的努
2、力。 推动对美投资,符合双方利益诉求 美国需要更多的中国投资。尽管 2012 年和 2013 年,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增速较快,但中国企业的投资额在美国吸收外资总额中仍只占有很小比重。促进中国对美投资的发展,有利于改善美国对华贸易逆差较大的局面,促进双方资金流动的基本平衡。尽管已经开始逐渐从经济危机中企稳复苏,美国经济发展仍存在较大变数。劳动参与总人数的下降和房地产市场的地位徘徊仍然离不开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刺激。然而,美联储明确表示将逐月减少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力度直至完全退出,市场流动性遭遇更大的紧缩压力,对外部资金的需求更为强烈。 中国企业需要更多对美投资。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既是改革开放深化发展的
3、重要部署,又符合当前全球经济发展的基本形势。企业需要提升自身在国际产业链上的位置,通过对外投资提升竞争力的需求更为迫切。近 100 年以来,美国都是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也是经济发展的龙头和创新的发源,大量新技术、新理念引领全球。中国企业既需要贴近消费者,了解其想法和需求,又需要跟上全球技术发展趋势,投资美国成为重要选择。同时,美国相对稳定、成熟的投资环境和公开的信息资源也有利于中国企业减少误判、降低风险。 对美投资环境,可能出现更多变化 中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已经进入第 11 轮,双方正式进入文本谈判。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目前使用的 2012 版 BIT 模板反映了其谈判目标和理念。
4、按照一般谈判进程,双方在协议涉及领域、协议主要模式和基本原则等方面达成一致后,会进入到协议正文部分的谈判,在取得共识后会就各自的例外进行磋商。由于 2012 年的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方同意采取美方长期以来坚持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两国在正文方面可能不会存在太大分歧,主要谈判重点是例外部分。尽管两国在外资管理模式和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其他领域可能存在一定分歧,但协议达成必然会对中国企业对美投资的外部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无论对企业或是政府,权利或义务的排除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企业的决策。 作为美国对外资进入设立的安全阀,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CFIUS)诞生于日本企业对美投资快速增长的上世纪
5、中后期,多年以来对外资进入美国形成了直接障碍或产生威慑,保持了美国吸收外资的稳定发展。在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外资以多种形式进入美国速度不断加快的情况下,美国国会有可能推动 CFIUS 进一步改革现有做法,增加外资进入的难度。例如,把绿地投资等其他投资方式纳入审核范围,或增加所谓“国家安全”涵盖的领域和范围。一旦调整出现,中国企业对美投资的东道国环境可能更为复杂。 作为面向 21 世纪新的国际协定,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反映了美国对全球经贸规则调整和掌控的理念。日本加入之后,TPP 的内部贸易从结构上发生重要变化,日美两国间的贸易占到 TPP 内部贸易的相当比例。知识产权、国有企业、劳工、
6、环境保护等诸多议题可能都会成为重量级议题,其确定的标准和规范很有可能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决定着全球的经贸活动。中国企业若不及时跟进必然面临技术性贸易投资壁垒,或许也需要付出一定的学习和适应的成本。 深化双边合作,需要做出更大努力 应该说,包括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机制在内的各种双边交流机制,已经为双方了解对方需求提供了重要的沟通平台。面对对方的重要关切,双方也都付出了积极的努力。但是,为了避免对全球经济有着重要影响力的两国企业因为信息不对称发生经贸冲突,促进通过经贸合作实现福利增加,两国有必要建立包括产业、研究机构、行业组织和中介服务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边交流平台。要在经济危机冲击下寻求再平衡的状态,双方都需要展示合作的诚意,付出更大的努力,把口头承诺落实为具体行动,对损害对方利益的不当行为做出适当的调整,为双边乃至更广区域的经贸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