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农产品贸易结构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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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韩农产品贸易结构分析【摘 要】自 1992 年中韩建交以来,两国之间的贸易量逐渐增多。对于韩国来说,中国已经超越美国成为了韩国的第一贸易伙伴。同样对于中国来说,韩国也是其在政治、文化与经济上的重要合作伙伴。在中韩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签订两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已经成为了不可避免的趋势,农产品领域协商使中韩不能共识。本论文采用RCA、IIT 模型来分析两国农产贸易的现状与性质,通过对中韩统计数据(UN comtrade,08 年至 12 年)的分析来了解两国农产品贸易结构。中国 HS3、HS5、HS7、HS13、HS14、HS16 与 HS20 的 RCA 指数大于 2.5,这7 种商品具

2、有很强的竞争力。韩国 HS3、HS5、HS7、HS17、HS19、HS21与 HS24 的 RCA 指数大于 1.25,HS3、HS21 与 HS24 的 RCA 指数大于 2.5且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在 24 个 HS 编码中,中国有 14 个 HS 编码的 IIT指数超过 0.5,韩国有 9 个 HS 编码的 IIT 指数超过 0.5。韩国农产品贸易结构上互补性较强,且主要集中于农产品的进口。韩国农产品的进口额是出口额的 3.9 倍。韩国农产品贸易一直处于贸易逆差状态(08 年至12 年整个农产品贸易逆差额为 81,666,202 千美元) 。本文试图通过对中韩农产品贸易现状的分析来帮助了解

3、当前两国农产品贸易结构。 【关键词】自由贸易协定;比较优势;互补性;产业间贸易指数(IIT)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 一、引言 自 1992 年中韩建交以来,两国之间的贸易总量不断增加。1992 年中韩两国贸易总额为 6,378,580 千美元。2012 年两国贸易总额为215,108,900 千美元,是 1992 年两国贸易总额的 33.7 倍。2012 年韩国对中国的出口额为 134,031,339 千美元,占韩国出口总额的 24.5%。中国对韩国的出口额为 80,777,791 千美元。韩国是中国的第六大贸易伙伴。中国入世后关税率不断下调,市场对外开放程度日益提高。在二十一世纪双边

4、贸易区不断增加的环境下,两国就中国 FTA 对两国经济的影响进行了多次的合作研讨。对外通商部门也对此进行了谈判。两国在贸易结构上具有相似性,有的部门互补性较强,有的部门竞争性较强。因此两国对双边自由贸易区协定的签署犹豫不决。与工业领域的中韩 FTA对两国经济的影响研究相比,在农业及农产品领域的影响研究较少。农业作为第一产业支持着国家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是一个国家的支柱产业及生存发展所不可缺少的重要产业。韩国政府之所以对中韩FTA 的签署犹豫不决是因为担心中韩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会对韩国农业以及农民收入造成负面影响,并且韩国农民一直反对开放农产品市场。中韩农产品贸易一直处于不均衡的状态

5、。中国农业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及农业机械)拥有量比韩国大,生产要素价格比韩国便宜。虽然韩国农业技术相对发达,但中国农产品成本比韩国要小。自两国建交以来中国对韩国出口的农产品总额一直比韩国对中国出口的农产品总额要多,中国对韩国出口的农产品总额在 1992 年为 776,447 千美元、2001年为 1,677,921 千美元、2012 年为 4,066,677 百万美元(韩国农水畜产品流通公社,92 年至 12 年) 。因为韩国农村劳动力不足、劳动力成本上涨、农业用地面积小所以农产品生产成本高以致其无法跟中国农产品竞争。中国和韩国在地理位置相近,饮食文化相似。对中国来说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取

6、消)扩大了农产品出口市场,使农产品营销额增加,促进农民收入的提高。然而对韩国来说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会使劳动、土地密集型与劳动力密集型农产品受到严重的打击,从而导致韩国农产品生产量下降、农民收入减少、农业生产转向高附价值农产品。笔者主要通过比较优势的方法与研究产业内贸易理论框架来分析两国农产品贸易的性质,把握两国农产品贸易的现状,帮助预测执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效果。 二、文献回顾 孔祥智、丁玉分析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贸易以来(1998 年至2011 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结构和趋势。中国粮、棉、油、大豆、玉米等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出口大幅度下降,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具有竞争力,而畜

7、产品出口受阻。中国农产品贸易处于贸易逆差。因此作者提出提高农产品品牌和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并积极开发国际市场的观点。 宋立杰与王子柱回顾了中韩建交以来中韩农产品贸易的状况,指出中韩农产品贸易在政治方面、产品质量方面和历史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笔者从自由贸易利润下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角度分析了中韩农产品贸易量增加给两国带来的经济效应。中国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与廉价的劳动力,而韩国具有相对先进的农业技术及农业机械,且两国农产品行业互补性较强。 米利群与徐兴权通过比较优势(MCA)分析法分析了两国具体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农产品界定为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8、 Coding System(简称为 HS 编码):在 HS 的 6 个子项下的 24 类商品中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种类有 234 种,中国出口的农产品在韩国农产品市场上的占有率为 33.9%。韩国比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种类有40 种,其中韩国农产品加工类比较优势明显。笔者指出了韩国政府严格的农产品保护贸易政策,并提出了中国政府应推行的包括“扩大产业内贸易规模、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实现规模经营、发展加工农业、推行绿色农业战略”等支持农产品出口的政策。 陈彦斌指出了中国农村土地双层所有制存在的矛盾,主要是指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制的矛盾。土地资源是农产品生产的主要生产要素。但因为现在

9、中国农村土地产权不分明,所以阻碍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同时基层政府等第三人也常侵占弱势农民的土地佃权从而造成了许多弊端。由此笔者提出了完善地改“永佃权”所具有的“物权法定主义” ,给于农民完整的土地使用权,促进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的经济政策。 乔雯、易法海利用恒定市场份额模型(constant market share model:CMS)分析了中国入世前与入世后对日韩的农产品出口商品种类的变化和中国农产品贸易结构的变化。中国对日本出口的农产品总量增加,主要出口商品有园艺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入世前中国出口韩国的农产品以水产品和谷物产品为主,入世后水产品和园艺产品的出口数额增加。其中劳动密集型农

10、产品具有竞争优势。 三、中韩农产品贸易结构 (一)中韩农产品贸易现状 自 1992 年中韩建交以来两国之间贸易规模不断扩大,1992 年农产品贸易额为 776,447 千美元,01 年农产品贸易额为 1,677,921 千美元,06 年农产品贸易额为 3,061,065 千美元,12 年农产品贸易额为4,066,677 千美元,12 年农产品贸易额约为 1992 年贸易额的 6 倍。中国向韩国出口的农产品总额在 1992 年为 765,202 千美元,1996 年为914,297 千美元,2001 年为 1,562,749 千美元,2006 年为2,832,427 千美元,2012 年为 4,

11、066,677 千美元。2012 年韩国向中国出口的农产品总额为 621,208 千美元。两国之间农产品贸易以谷物、蔬菜、水果为主。韩国进口中国农产品数量多,中国进口韩国农产品数量少。因为韩国海关通关手续相当复杂以及韩国政府致力于防止进口畜产品传染病(禽流感、犷牛病等)的传播,所以农产品贸易中畜产品交易量很小。除 1995 年、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与 2008 年美国房贷金融危机时期之外,两国间农产品贸易规模一直处于不断增加的趋势。在中韩农产品贸易中中国一直处于贸易顺差地位,而韩国一直处于贸易逆差地位,两国农产品贸易处于严重不平衡状态。韩国对中农产品贸易逆差额在 1992 年为 753,9

12、57 千美元,1997 年为 1,158,492 千美元,2002 年为 1,859,555 千美元,2007 年为 3,228,397 千美元,2012 年为3,445,470 千美元(UN Comtrade 数据库数据,92 年至 12 年) 。 (二)中韩农产品的比较优势 “在分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某种出口产品是否具有比较优势时,常用的一个测度指标是显性比较优势指数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简称为 RCA) 。这一指数又称出口效绩指数 (Relative Export Performance,REP) 。此种研究方法最早见于美国经济学家贝拉巴拉萨(B

13、.Balassa)在 1965 年发表的著作,后此种方法被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以及许多经济学者广泛应用。该指数的含义是:一个国家某种出口商品占其出口总值的比重与世界该类商品占世界出口总值的比重二者之间的比率”。 比较优势是常用国际贸易理论之一,对比两国国家机会成本的大小决定哪个国家出口哪个商品,机会成本是为了生产一个商品以该抛弃的另外商品为费用表示的概念,机会成本的概念将相对性运用到国际贸易理论中。比较优势是常用国际贸易理论之一,通过对比两国国家机会费用的大小来决定哪个国家出口哪种商品。机会成本是为了生产一个商品以该抛弃的另外商品为费用表示的概念。国际贸易理论早期都是用绝对优势理论来解释进出口产

14、生的原因。利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分析两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能够了解两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可以预测两国间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取消)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此论文把世界出口总额改为世界农产品出口总额、i 国出口总额改为 i 国世界农产品出口总额,出口商品界定为农产品范围为 HS92.0124。RCA 计算公式为: (1)式中,为中国 k 产品的出口额、为中国所有农产品的出口总额,(2)式中为韩国 k 产品的出口额、为韩国所有农产品的出口总额,为世界 k 产品的出口总额,为世界农产品贸易出口总额。RCA 指数大于 2.5 时该国家 k 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强,RCA 指数位于 1.25 与 2.5 间时该国家

15、k产品的国际竞争较强,RCA 指数小于 0.8 时该国家 k 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较弱。 从 08 年到 12 年中韩两国分别从世界农产品出口额与世界农产品进口额中整理测算了中国 RCA 指数与韩国 RCA 指数。中国HS3、HS5、HS7、HS13、HS14、HS16 与 HS20 的 RCA 指数大于 2.5,根据上述的 RCA 指数的解释,中国 HS3、HS5、HS7、HS13、HS14、HS16 与HS20 在贸易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09 年至 12 年的 RCA 指数增长率”是以 09 年、10 年、11 年与 12 年的 RCA 指数相加后所获得的平均数。中国09 年至 12 年

16、HS3、HS10、HS12、HS15 的 RCA 指数增长率分别为11.94%、-17.62%、-10.80%、-10.85%。 韩国 HS3、HS5、HS7、HS17、HS19、HS21 与 HS24 的 RCA 指数大于1.25,HS3、HS21 与 HS24 的 RCA 指数大于 2.5 因而其竞争力强。韩国 09年至 12 年 HS1、HS4、HS5、HS9、HS10、HS13 的 RCA 指数增长率分别为-16.32%、31.62%、42.83%、12.37%、143.39%、-24.71%。因为通过 HS 编码划分农产品种类,所以只需考察 HS 编码在农产品贸易中贸易量较大的商品所

17、显示的比较优势指数与贸易互补性指数。 “参考表 3”,其中HS3、HS7、HS12、HS15、HS16、HS20 类商品占中国整个农产品贸易(08年至 12 年)的66.66%,HS2、HS3、HS10、HS12、HS15、HS17、HS21、HS23 类商品占韩国整个农产品贸易的 68.14%。 (三)中韩农业产业内贸易互补性 贸易可以分类为产业内贸易与产业间贸易。产业间贸易是指在不同产业上国家间进行的贸易。产业间贸易的理论基础为比较优势,国家拥有生产要素的相对差别决定了商品的竞争力,出口商品的竞争力主要在于利用国内相对丰富的生产要素。产业内贸易是指在国家同产业之间进行的贸易,以规模经济与垄

18、断竞争市场理论框架为基础来分析国家贸易紧密程度。垄断竞争市场包括规模经济、商品差别化与垄断市场。达到规模经济效果需要市场的扩大从而产生贸易,实际上同产业中生产的商品有区别,国家集中出口某种商品取决于两国间的比较优势。从 20 世纪中期至今出现了跨国公司以及世界贸易量日益增加的现象,产业内贸易更适用于现代国际贸易。 产业内贸易指数是巴拉萨(B.Balassa)提出的测算两国间产业内互补性程度的指数,利用产业内贸易指数(IIT)分析中韩两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程度。国际贸易上的互补性是指某一国家向另一国家集中出口某种商品,反过来说,另一国家从某一国家集中进口某种商品,两国在某种商品的贸易上具有互补性。

19、 为了分析中韩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此模型测算产业内贸易的分析范围为中国与韩国的农产品(HS1 至 HS24) 。(3)式中的为中国向世界出口的 k 商品总额、为中国从世界进口的 k 商品总额, (4)式中的为韩国向世界出口的 k 商品的总额、为韩国从世界进口的 k 商品的总额。 (3)式与(4)式分别为中国与韩国农产品 IIT 指数。IIT 指数位于 0 与 0.5 之间时商品具有产业间贸易性质,IIT 指数位于 0.5 与 1 之间时商品具有产业内贸易性质,IIT 指数等于 1 时,意味着此类商品具有完全产业内贸易性质。 中国各 HS 编码在中国农产品贸易中比例超过 5%的 HS 编码为HS

20、3、HS7、HS12、HS15、HS16、HS20,其中除了 HS3 的 IIT 指数以外,其他商品的 IIT 指数均小于 0.5。在中国农产品贸易中这五种商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互补性是指某一国家在一定的商品领域里集中出口或集中进口某种商品。笔者通过分析 08 年至 12 年的中国农产品进出口额得出中国在农产品贸易上集中出口 HS3、HS7、HS16、HS20 的结论。韩国各 HS编码在韩国农产品贸易中比例超过 5%的 HS 编码为HS2、HS3、HS10、HS12、HS15、HS17、HS21、HS23。上述的 8 个编码的商品在 08 年至 12 年韩国农产品贸易中属于集中进口。韩国的进口

21、农产品额约为出口农产品额的 3.9 倍。 中国农产品进口额是农产品出口额的 1.4 倍。中国农产品进口额占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的 42.5%。中国农产品出口额占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的 57.5%。中国农产品贸易处于贸易顺差的不平衡状态。中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国土资源广阔、农业技术日益提高,这使得中国农产品贸易避免了极端的不平衡状态。韩国农产品贸易长期处于贸易逆差的不平衡状态,韩国农产品出口额占农产品贸易总额的 20.6%,农产品进口额占农产品贸易总额的 79.4%,农产品进口额是农产品出口额的 3.9 倍。08 年至 12 年韩国农产品贸易逆差额分别为 08 年 16,037,104 千美元、09

22、年12,208,580 千美元、10 年 14,612,638 千美元、11 年 19,693,298千美元、12 年 19,114,583 千美元。 四、结论与意义 自 1992 年中韩两国建交以来韩国在中韩农产品贸易中一直处于贸易逆差状态。随着中韩农产品贸易总量的逐渐扩大,韩国在中韩贸易中逆差额逐渐增加 1992 年为 753,957 千美元,1997 年为 1,158,492 千美元,2002 年为 1,859,555 千美元,2007 年为 3,228,397 千美元,2012 年为 3,445,470 千美元。 为了分析两国农产品贸易结构,采用中韩农产品和世界农产品整个进出口额为标准

23、来测算两国每个 HS 编码分别的比较优势指数与贸易互补性指数。在利用两个模型获得指数分析时需要参考 08 年至 12 年各个 HS编码分别占中韩整个农产品贸易的比例。实际上虽不存在纯粹的产业间贸易,但现实中贸易具有产业间贸易的性质。根据国际贸易理论,在产业间贸易中一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出口量较多,反之具有比较劣势商品进口量较多。简单得说显示出比较优势指数极度高或极度低的商品的贸易互补性强(IIT 指数小于 0.5) ,因为比较优势指数高的商品集中于出口而比较优势指数低的商品集中于进口。 2013 年 3 月 26 日,在韩国首尔举办了“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前 20 年期间中韩贸易规模日益扩大,两国成为了彼此重要的贸易伙伴。两国对外贸易部门人士都感受到了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必要性。虽然农产品贸易额占中韩贸易总额的比例并不高,但因为各国国家食品卫生基准不同,所以粮食安全问题成为了各国贸易中比较敏感的问题。例如在韩美自由贸易协定中关于农产品领域的争端尤为突出。中韩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能否圆满达成取决于两国是否能解决农产品贸易领域所产生的问题。 注释: 世界银行数据库 92 年至 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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