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市场监管的博弈模型构建内容摘要:随着经济发展和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的证券市场也日益发展进步。但同时证券市场上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突出,证券市场监管水平也亟待提高。本文围绕证券市场监管,构建了静态博弈模型,并进行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证券市场监管 博弈模型 构建 相关理论概述 证券市场监管指的是我国的证券管理政府部门通过运用相关的法律、行政或者经济等手段,来实现对我国证券市场上的证券募集、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以及对我国证券投资相关中介机构的市场经济行为进行有效科学的监督、管理,保证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一般来讲,当前世界范围内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政府集中管理
2、模式,就是依靠政府强化相关监管法律法规,实现对证券市场上各种行为的监督管理,如美国采取的是政府集中管理模式;二是行业自律管理模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下,政府相关部门参与管理较少,主要是依靠证券交易协会以及证券交易所等机构来对证券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强调行业自律,如英国采用的是行业自律管理模式;三是中间型的证券市场监管模式,它介于上述两种证券市场监管模式中间,既强调政府立法加强监管,同时也十分重视证券行业的自律管理,这种证券市场管理模式的代表国家是德国。 在我国,证券市场相关法律监管体系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国家行政法律、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出台的专门用于规范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文件。由此在我国证券
3、市场上主要包含了三个层次的监管法律法规:首先一个层次是法律,第二个层次是行政法规,最后一个层次则是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我国的中国证券法是在 1999 年正式实施的,并在 2006 年通过修订后再次生效实施。同样我国的公司法也是在 2006年进行修订后再次生效实施,并明确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至少应当包含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人员,同时规定上市公司只有召开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且三分之二人员通过,才能在一年之内购买或者出售重大资产;并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本最低额度可以降低为 3000 万元。在 2008 年,我国适时出台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对证券公司的交易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此来强化对
4、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规范证券市场的交易行为。要求各个证券公司报送年报的时间不应晚于每年结束日后的四个月,月报的报送时间不应晚于每月结束日后的七个工作日。而且要求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中非货币资产的总额不能够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30%,证券公司的具有 2 年以上从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人数不得少于 3 人,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时候还应当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是在 2008 年出台的,它要求收购者在完成公司收购之后的 12 个月,每年新增持的数额比例不能超过 2%。 证券市场监管中存在问题与相关规定 在证券市场上存在着操纵证券市场、欺诈客户以及证券内部交易等不规范不合法的一系
5、列行为,这些行为严重干扰着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影响着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制约了我国证券行业的诚信建设。一般来讲,证券市场的操纵行为是比较常见的,主要包含以下几点:首先是通过单独谋划或者是与其他人合谋,将资金、信息或者是持股比例等相关优势进行集中,进而将优势放大,以此实现对证券市场上证券数量或者证券价格的操纵;其次是通过与其他人进行事前串通,事先约定好交易的方式、交易的价格以及交易的时间等信息,进而对证券交易的数量和证券交易的价格进行操纵;再次是通过在自身掌控的几个证券账户之间内部交易,实现对证券交易数量和证券交易价格的影响;最后是其他相关操纵手段。 对于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在监管方面也有严厉
6、的措施。对于市场操纵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对证券操纵引发的后果对受害人进行赔付,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另外还存在欺诈客户的行为,如不按照客户的意愿,违背其委托为其进行股票买入卖出操作;或者私自挪用客户的资金或者客户的证券;在没有经过客户委托和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为客户买入或者卖出证券甚至以客户名义进行证券操作;对于证券委托操作,不能够按时向客户出具交易委托文件进行确认;或者为获得佣金而出于私心,对客户的证券买卖行为进行有意的误导;有意地传播虚假的投资信息,进而对投资者进行误导;其他的一些违背客户意愿,损害客户经济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内幕交易对于扰乱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干扰投资者信心危害巨大。一般
7、情况下,内幕交易的主体大都是证券行业相关从业人员或者是证券监管部门人员。所谓内幕消息指的是在证券相关交易活动中,能够对证券市场上公司股票的价格造成重大影响或者是涉及公司的财务以及经营情况的尚未向社会披露的信息,这些信息能够致使某些不法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统称为内幕消息。比如以下重大事项都属于内幕消息:公司的经理、董事或者是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发生了变动;公司一次性将营业资产出售、抵押或者是报废 30%以上,都属于重大内幕信息。一般来讲,内幕交易的行为主体都能够获知到上述内幕消息,能够对上述内幕信息进行有偿的信息转让或者是自身从事证券交易行为,有意或无意泄露内幕信息以及依据内幕信息推荐他人进行证
8、券买卖等。 内幕交易的行为主体一般包括以下几种:证券发行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发行人控股的公司以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人员、由于职务便利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相关证券人员、证券发行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等等。这些行为主体都有可能在获取内幕信息之后进行信息转让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从而致使内幕交易行为发生,扰乱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对于内幕交易行为,国家出台专门法规进行严厉打击,证券监管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理非法持有的相关证券,处以罚款,处理相关单位负责人。证券交易所应当为公平公正的证券集中交易提供保障,适时公布证券的行情,明确并进一步完善证券交易的规则,并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对其披露的信息
9、进行核查,实时监控证券交易行为,对于违法违规的证券交易及时严肃处理。强化对会员单位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积极收集整理会员信息,依法有效维护相关权益,对会员定期交流培训,明确规则,实施监督会员的交易行为,并逐步强化证券行业的自律,严肃证券市场秩序,积极营造良好的证券市场环境。 静态博弈模型在证券市场监管中的应用 我国的证券交易市场也是在实践过程中逐渐完善并发展的,在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证券市场的各种不规范行为也逐渐增多,与此相伴随的证券市场监管也在逐步完善和加强。如何有效促进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方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证券市场监管来讲日益重要。博弈论作为有效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工具,在经
10、济领域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静态博弈模型有着基本的假设条件,这主要为了分析更加简单方便,是将证券市场上只存在证券投资者和证券管理机构来作为博弈的假设条件,假定只有以上两者进行博弈。作为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其行为大致只有两种,即严格监管和不严格监管。同样地,作为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其投资行为也分为违法违规投资和不违法违规投资两种。 将证券监管机构的不严格监管行为以及证券投资者的不违法违规投资作为设定值,他们可以各自收获的收益分别为 A,B。当证券市场上证券监管机构没有严格执行监管行为,并且相关投资者违规投资时,相关监管机构会因为证券市场正常秩序受到破坏,而造成监管机构声誉受损,为 D,此时监管机构的
11、收益就变为了 A-D,若假设证券投资者在违法违规行为时能获取违规收益 H,则此时,证券市场上的证券投资者就可以收获B+H 的收益。 当证券监管机构能够严格实行证券监管,但是投资者没有按照规定投资时,证券监管机构的收益就会变为 A-C+kH。在这里,C 是指证券监管机构严格监管时所发生的成本,k 是指投资者在违规投资而监管机构严格监管时的罚款的系数,总的投资者收益为 B-kH。 与此相对应,监管机构严格监管,证券投资者合法合规投资,则监管机构收益为 A-C,证券投资者收益为 B。 为方便计算和观察,准确把握两者博弈的策略和两者的收益情况,本文制成博弈策略和收益表,如表 1、表 2 所示。 通过表
12、 2 可以发现,如果证券投资者在证券投资时候选择不违规的合法投资策略,则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的最优化选择是不执行严格监管。在证券投资者选择违法违规操作时候,证券监管机构相应的最优化选择应当取决于 D 与 C 之间的大小关系,如果 D 大于 C,则证券监管机构应当将严格监管作为其最优化的选择;如果 D 小于 C,则证券监管机构应当将不严格执行监管作为其最优化的选择。 另外,也可以发现,在证券监管机构不严格执行证券监管时候,作为证券市场上的证券投资者会显而易见地将违法违规操作投资作为其最优化选择;而相反地,如果证券监管机构能够严格执法,对证券市场实行严格监管措施,则证券市场上的证券投资者应当将合法合
13、规证券投资作为其最优化的选择。 在求解之前,事先假设证券市场上投资者违法违规投资概率为 x,相应地不违规概率则为 1-x,证券监管机构严格监管概率为 y,那么其不严格监管概率则为 1-y。则有:投资者市场投资预期值为 E=xH(1-y)+y(-kH),以此得出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最优化的违规投资概率为x=C/D。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与手段 就证券市场监管来讲,应当做到有效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充分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透明以及效率,并进一步降低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将有效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证券市场监管的最主要的目标。 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主要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同时也会积极运用经济手段和
14、行政手段等来强化对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当前,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包含了政府部门管理和行业自律等,包括证券交易所、证监会及其相关派驻机构、证券行业协会以及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等五位一体的管理和自律体系,实现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 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我国有明确的制度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提交年度报告,半年结束后的两个月内提交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也作了具体要求,要求信息全面、真实,同时时效性要强,要能为投资者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对于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我国采取了八字方针,具体来讲包括“法制、监管、自律、规范”几个方面。在对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上,我
15、国采取依法监管的原则,通过有效监管证券市场积极保护广大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同时对于证券市场上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此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有效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这是证券市场监管的最主要的目标。并积极将政府的法律监管和证券行业的自律性管理相结合,提高证券市场监管的效率和水平。 参考文献: 1.韩姬.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加强和完善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9) 2.黄伟亚.信息控制与证券市场监管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0(4) 3.蒋海,刘少波.金融监管理论及其新进展J.经济评论,2003(1) 4.李昊.中国证券市场监管模式创新研究J.南开经济研究,2005(4) 5.李建国.中国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研究J.财贸经济,2001(12) 6.李建伟.论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和立法完善J.政法学刊,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