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强监管保供给惠民生扎实做好2014年能源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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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强监管保供给惠民生扎实做好2014 年能源工作2014 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能源工作意义重大。 2014 年能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保障能源战略安全、转变能源消费方式、优化能源布局结构、创新能源体制机制等四项基本任务,着力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强监管、保供给、惠民生,以改革红利激发市场动力活力,打造中国能源“升级版”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2014 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提高能源效率。单位

2、 GDP 能耗 0.71吨标准煤/万元,比 2010 年下降 12%。能源消费弹性系数 0.43 左右,电力消费弹性系数 0.93 左右。控制能源消费。能源消费总量 38.8 亿吨标准煤左右,增长 3.2%;用电量 5.72 万亿千瓦时,增长 7%;煤炭消费量38 亿吨,增长 1.6%;石油表观消费量 5.1 亿吨,增长 1.8%;天然气表观消费量 1930 亿立方米,增长 14.5%。优化能源结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10.7%,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 32.7%。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 6.5%,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 65%以下。保障能源供应。能源生产总量 35.4 亿吨标准煤,增长

3、 4.3%。其中,煤炭生产 25 亿吨标准煤,增长 2.7%;原油生产 2.1 亿吨,增长 0.5%;天然气生产 1310 亿立方米,增长 12%;非化石能源发电量 1.3 万亿千瓦时,增长 11.8%。为实现上述目标,2014 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转变能源消费方式,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过快增长 以提高能源效率为主线,保障合理用能,鼓励节约用能,控制过度用能,限制粗放用能。2014 年,单位 GDP 能耗比去年下降 3.9%左右。 推行“一挂双控”措施。 “一挂” ,就是将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挂钩。“双控” ,就是对高耗能产业和过剩产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约束,能源消费总量只减不增

4、;对其他产业按平均先进能效标准实行能耗强度约束,现有产能能效限期达标,新增产能必须符合先进能效标准,促进优胜劣汰。 推行区域差别化能源政策。在能源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根据水资源和生态承载能力,在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条件下,合理增强能源开发力度,加大跨区调出能力。合理控制中部地区能源开发强度。大力优化东部地区能源开发利用结构,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过快增长。 实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坚持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考核,指导各地编制和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过快增长。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地区目标落实到位。 二、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促进能源结构优化 以大气污染防治为契机,加快

5、淘汰能源行业落后产能,着力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比重。2014 年,京津冀鲁分别削减原煤消费 300 万吨、200 万吨、800 万吨和 400 万吨,合计 1700 万吨;全国淘汰煤炭落后产能 3000 万吨,关停小火电机组 200 万千瓦;力争实现煤电脱硫比重接近 100%,火电脱硝比重达到 70%。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重点任务。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联防联控,制订出台重点省区市能源保障方案,抓好增供外来电力、保障天然气供应、提前供应国 V 油品等重大项目落地,优化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 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出台并

6、组织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方案。研究制订商品煤质量国家标准,发布煤炭质量管理办法。提高煤炭洗选加工比例。完善差别化煤炭进口关税政策,鼓励优质煤炭进口,限制高灰、高硫劣质煤炭进口。转变农村用煤方式,逐步降低分散用煤比例。2014 年,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降低到 65%以下。 严格控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煤电项目。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 30 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改建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有序实施“煤改气” 。在落实气源、签订供气合同的地区,有序推进“煤改气” ,避免一哄而上和供需严重失衡

7、。 加快推进油品质量升级。出台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20142017) ,大力推进炼油企业升级改造和先进产能布局,确保 2015 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供应国 V 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7 年底前全国供应。 提高天然气供气保障能力。结合各省区市天然气需求情况,制订天然气中长期供应计划。增加常规天然气生产供应,加快开发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推进煤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加快推进输气管道、储气设施和 LNG 接收站项目建设。完善天然气利用政策,加强需求侧管理,制订有序用气方案和应急预案。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 30 万吨/年

8、的煤矿和低于 90 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逐步淘汰9 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加快关闭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隐患严重的煤矿,继续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2014 年,全国淘汰煤炭落后产能 3000万吨,煤矿企业数量减少到 5500 家以内。完善火电淘汰落后产能和“上大压小”后续政策,更多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落后火电机组自然淘汰。科学安排电力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加大节能减排监管力度,确保相关设施稳定、达标运行。2015 年前,完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燃煤电厂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 三、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促进能源绿色发展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集中送出与就地消纳相结合,稳步推进水

9、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安全高效发展核电。2014 年,新核准水电装机 2000 万千瓦,新增风电装机 180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装机 1400 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占 60%) ,新增核电装机 864 万千瓦。 积极开发水电。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加快金沙江、澜沧江、大渡河、雅砻江等大型水电基地建设,抓紧外送输电工程建设。研究制订抽水蓄能发展政策,完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运行管理。研究优化流域水电站运行管理,提高水能资源梯级利用效能。推动完善水电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探索移民土地补偿费用入股和流域梯级效益补偿机制,研究制定龙头水库征地补偿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

10、。 有序发展风电。制订、完善并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全额保障性收购等管理办法,逐步降低风电成本,力争 2020 年前实现与火电平价。下达“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优化风电开发布局,加快东中部和南方地区风能资源开发。制订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风电开发秩序,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有序推进哈密、承德二期、乌兰察布、锡林郭勒、凉山等大型风电基地及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合理确定风电消纳范围,开展风火打捆外送示范,缓解非正常弃风限电问题。稳步发展海上风电。 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加强光伏发电并网服务、保障性收购等全过程监管,确保补

11、贴资金及时到位。重点推进北京海淀区等 18 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在大型公用建筑、工商企业、观光农业、居民住宅等领域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协调地方政府、电网企业和金融机构做好项目建设、并网接入和金融支持等配套服务。探索形成符合实际的分布式光伏商业模式,逐步降低发电成本,力争 2020 年光伏发电实现用户侧平价上网。 积极推进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生物质能和地热能供热示范工程建设,适时召开现场会,大力推广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在民用和工业供热中的应用,鼓励生物质热电联产,在资源条件具备的区域优先使用地热能供热。年内新增生物质能民

12、用供热面积 800 万平方米,新增生物质能工业供热折合 100 万吨标准煤,新增地热供暖面积 1 亿平方米。加快非粮燃料乙醇试点、生物柴油和航空涡轮生物燃料产业化示范。 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强在运核电站安全管理,确保核电站安全运行。推动 AP1000 自主化依托工程建设。适时启动核电重点项目审批,稳步推进沿海地区核电建设,做好内陆地区核电厂址保护。加快推进国内自主技术研发和工程验证,重点做好大型先进压水堆和高温气冷堆重大科技专项示范工程建设,加快融合技术的论证,避免多种堆型重复建设。四、加快石油天然气发展,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按照常规非常规并举、陆上海上并重的方针,加强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提升油气

13、自给能力。2014 年,国内原油产量达到 2.1 亿吨,天然气(不含煤制气)产量达到 1310 亿立方米,其中页岩气产量 15 亿立方米、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 180 亿立方米。 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做好深层、近海和深水油气田勘探,以松辽、渤海湾、鄂尔多斯、西北、四川和海上 6 大油气生产基地为重点,切实提高油气资源探明率和采收率,努力实现增储上产。推动出台差别化的财税政策,鼓励老油田和低品位油气资源开发。 着力突破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和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总结推广中石化涪陵国家级示范区经验,加快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建设,力争在川渝地区加快勘探开发步伐,在湘鄂、云贵和苏皖等地区取得新突破。

14、加快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新疆等地区煤层气勘查开发。按照“以近养远、远近结合”的发展模式,积极推进南海、东海油气资源开发。 稳妥推进煤制油气产业示范。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按照最严格的能效和环保标准,积极稳妥推进煤制气、煤制油产业化示范,鼓励煤炭分质利用,促进自主技术研发应用和装备国产化。 加快油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西气东输三线、陕京四线、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庆铁四线等油气管道建设。完善天然气输配管网,大力推动 LNG 接收站及应急调峰储气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石油和天然气期货贸易。加快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建设,搭建油气现货和期货交易平台,打造亚太地区油气交易中心

15、,探索天然气国际贸易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五、优化布局,推进煤炭煤电大基地和大通道建设 按照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原则,重点建设 14 个大型煤炭基地、9 个大型煤电基地、12 条“西电东送”输电通道,优化能源发展空间布局,提高能源资源配置效率。2014 年,煤炭基地产量 34.6 亿吨,占全国的 91.1%;煤电基地开工和启动前期工作规模 7000 万千瓦,占全国煤电总装机比重 8%。 加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按照优化结构、扶强限劣,综合施策、挖潜增效,分质利用、抓好示范的方针,推进神东、陕北、蒙东、宁东、新疆、云贵等 14 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发挥矿区总体规划的引导

16、和约束作用,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稳步推进大中型现代化煤矿项目前期工作和核准工作;以大型煤炭企业为主体,推进煤炭安全绿色开采,推广煤矿充填开采技术;加快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矿区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提高瓦斯利用水平;稳步推进煤炭深加工产业升级示范,促进煤炭资源高效清洁转化和综合利用。加快重点煤电基地和输电通道建设。加强科学规划布局,加强重大煤电基地建设,加强电力通道建设,提高“西电东送”能力,提高电力优化配置水平,提高节能减排效率。出台煤电基地科学开发指导意见,在新疆、内蒙古、山西、宁夏等煤炭资源富集地区,按照最先进的节能节水环保标准,建设大型燃煤电站(群) 。推进鄂尔多斯、锡盟、晋北

17、、晋中、晋东、陕北、宁东、哈密、准东等 9 个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千万千瓦级现代化大型煤电基地。鼓励低热值煤发电。加大西电东送力度,加快推进鄂尔多斯、山西、锡林郭勒盟能源基地向华北、华中、华东地区输电通道建设,规划建设蒙西天津南、锡盟山东、锡盟江苏、宁东浙江、准东华东等 12 条电力外输通道,提高跨省区电力输送能力。六、以重大项目为载体,大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 坚持自主创新,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以能源重大工程为载体,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建立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推动能源装备国产化,打造能源科技装备“升级版” 。 抓好重大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专项。充分发挥国家能源研发中

18、心(重点实验室)骨干作用,重点推进非常规油气、深水油气、先进核电、新能源、700超超临界燃煤发电、符合燃机排放标准的燃煤发电、煤炭深加工、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大容量储能、高效节能、新材料等重大技术研究。启动并抓好 25 项国家能源重大应用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专项,力争深海油气、致密油气、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新一代核能等核心技术取得新突破。 依托重大工程推动关键装备国产化。重点推动页岩气和煤层气勘探开发、海洋油气开发、天然气液化和接收、核电、抽水蓄能等重大装备国产化。推进大型燃气轮机自主研发,加快高温部件研制和验证平台建设。制订出台促进能源装备制造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19、。加快能源企业及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平台建设,推进能源装备国产化,提升能源装备自主化水平,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装备工业体系,积极支持能源装备企业“走出去” 。 加强能源行业标准制订和管理。 有序推进环境和安全类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完善和标准制修订。成立海洋深水石油工程等新兴重点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七、深化能源国际合作 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提升能源国际合作水平。 全面落实中央领导高访成果。积极推动中俄天然气谈判。加快推进中亚天然气管道 D 线项目。推进俄罗斯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天津炼厂项目合作建设。 巩固深化能

20、源国际合作重大关系。充分发挥能源国际合作机制的作用,利用高层互访,重点巩固加强中俄(罗斯) 、中哈(萨克斯坦) 、中土(库曼斯坦) 、中乌(兹别克斯坦)等 10 个重要能源合作关系,巩固和扩大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气运输通道建设,切实推动油气、煤炭等能源资源引进。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印缅孟经济走廊和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以能源合作为主线,带动上下游产业、工程建设、技术装备和相关服务业发展。 推动能源企业“走出去” 。推动委内瑞拉重油、加拿大油砂和美国页岩油气、巴西深海盐下油等合作项目顺利实施。加快煤炭、电力、新能源等领域国际合作,推动煤炭装备、新能源装备、电工电

21、气、坝工技术等技术装备出口和工程承包。 增强全球能源治理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加强全球能源治理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增强国际能源交流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建立和巩固多边合作机制,加强与国际能源署等机构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 G20、国际能源论坛、国际可再生能源署、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广泛参与国际能源事务和规则制定。 八、加快能源民生工程建设,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 以逐步推进城乡能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以解决无电地区用电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能源民生工程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用能需要。 加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实施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年内全部建成无电地区光伏独立供电工程,基本完成电网延伸工程建设任务,解决 100 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 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加大城市配网建设和农村电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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