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部门预算目录第一部分 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概况一、 主要职能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 2018 年部门预算表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六、 部门收支总表七、 部门收入总表八、 部门支出总表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第三部分 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一部分 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概况一、 主要职能1.部门(单位)职责:小学学历教育 相关社会服务2.部门(单位)构成:学校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纳入
2、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 2018 年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本部门主管单位为文昌市教育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教职工 184 人,长期聘用人员 52 人,退休人员 149 人,遗属人员 64 人,在校学生 2645 人。第二部分 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 2018 年部门预算表(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第三部分 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关于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 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取数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部门)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633.89 万元。其中,收入总计 2633.89
3、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 2633.89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总计2633.89 万元,包括教育支出 1920.8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37.6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6.3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99.1 万元,结转下年 0万元。二、关于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取数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部门)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633.89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0.81 万元,增长 10.81%。主
4、要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等。(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0 万元,占 0%;外交(类)支出 0 万元,占 0%;教育(类)支出 1920.88 万元,占 72.93%;科学技术(类)支出 0 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437.6 万元,占 16.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76.31 万元(少了预算公务员医疗补助这项),占 2.9%;住房保障(类)支出 199.1 万元,占 7.56%。(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教育(类)支出 2018 年预算数为 1920.88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6.89 万元,主要是改变功能科目及工
5、资福利增加。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8 年预算数为 437.6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37.11 万元,主要人员工资福利增加。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 年预算数为56.07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 年预算数为 76.31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224.18 万元。主要是:少了预算公务员医疗补助这一项。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 年预算数为 0(漏了这项的预算),2
6、017 年预算安排 232.36 万元。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 年预算数为 199.1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48.35 万元,增长 32.07%,主要人员增加工资提高资。三、关于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取数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部门)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 2633.8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470.7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支出 56.07 万元,主要是遗属补助工资。公用经费 107.1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四、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取数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0%。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无该项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2 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 1 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五、关于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 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取数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
8、规模变化情况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 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持平 0 万元,主要是注:本部门(单位)无该项拨款(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 0 万元,占 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 万元,占 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 0 万元,占 0%;节能环保(类)支出 0 万元,占 0%;注:本部门(单位)无该项拨款(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0 年预算数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持平 0 万元,主要是2. 科学技术支
9、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0 年预算数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持平 0 万元,主要是注:本部门(单位)无该项拨款六、关于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 2018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取数于“部门收支总表”)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部门)2018 年收支总预算 2498.70 万元。七、关于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 2018 年收入预算情
10、况说明(取数于“部门收入总表”)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部门)2018 年收入预算 2694.29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0 万元,占 0%;经费拨款收入 2633.89 万元,占 97.76%;政府性基金收入0 万元,占 0%;专项收入 0 万元,占 0%;事业收入 60.4 万,占 2.24%。八、关于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 2018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取数于“部门支出总表”)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部门)2018 年支出预算 2694.2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94.29 万元。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2018 年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0 万元。注:本部门
11、(单位)无该项拨款(二)政府采购情况2018 年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注:本部门(单位)无该项拨款(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设备 0 台(套)。注:本部门(单位)无该项拨款(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 年文昌市东郊中心小学一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2、,涉及一般公共预算 80 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
13、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
14、国有资本收益。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